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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6〕131号
成文日期 2016-07-12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6〕131号
成文日期 2016-07-1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7-12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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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
  你厅《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内科发〔2016 26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办公会议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的通知》(内政办字〔2006〕185号)停止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2016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doc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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