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城市规划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20〕100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20〕100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30 |
兴安盟行政公署:
你盟《关于申请审批〈乌兰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2017修改版)〉的请示》(兴署发〔2019〕8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乌兰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2017修改版)》(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局部修改后的《总体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三、乌兰浩特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城市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专此批复。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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