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分享到:
【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30 1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20年度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471-48259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围绕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改进提升政策解读质效,聚焦制度和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回应关切水平、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强化政务信息管理、全方面夯实工作基础,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了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方位加强行政权力行使情况信息公开。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从规范页面设置、加强历史数据补录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规章192件、规范性文件6012件。同时,全面梳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以公开《权责清单》为依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自治区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清单》《自治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权力配置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监管信息公开。以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为重点,做好执法人员、执法结果信息公开。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31268条。

此外,2019年自治区政府行政权力压减工作成效开始显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数量明显下降,2020年公开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结果信息340余万条,同比下降65%;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结果信息460余万条,同比下降31%。

三是围绕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政务服务更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通过信息后台对比、信息互认等措施减轻群众提交各类证明的负担。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要素公开,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方便。截至2020年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共计公开11万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要办事、先上网”正在成为企业群众的“办事习惯”。同时,利用“蒙速办”APP提供社保、医保等查询服务,及时公开办事指南,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向“掌上办”“指尖办”转变。“蒙速办”上线以来,累计访问量已突破6232万次。

四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鼠疫防控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积极做好疫情信息和防控政策的发布,以及复工复产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等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渠道,以新闻通稿、微博话题、解读稿件等多种形式,传播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的权威声音。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和《复工复产政策专题》共汇总公布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相关信息3600余条,访问量达到8.5万余次。“健康内蒙古12320”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1767篇。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及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构日均答复咨询1230余次。

五是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助力民营企业稳产达产对接会,全区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介绍了各自银行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服务产品,并针对企业政策咨询、融资需求进行现场解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了以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20条、应对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28条为统领的“2+20”系列政策文件,内蒙古“公共就业服务+两举措”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被人民网评选为落实“六保”任务典型案例;自治区商务厅围绕商务及口岸工作运行情况发布通报及各类统计信息19次;自治区财政厅利用“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系统,按照准备、采购、执行分阶段公开276个(总投资2424.99亿元)内蒙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开消费警示18期,市场主体发展情况通报2期。通过及时公开就业、金融、外贸、外资、投资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了政务公开在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是围绕加快完善现代财税体制,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预算公开方面,制作自治区本级公开范式,将政府预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按项目按地区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自治区本级、12个盟市、103个旗县(市、区)、9934个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全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决算公开方面,公开了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决算数占预算数的百分比、决算数占调整预算数的百分比、决算数占上年决算数的百分比等6项指标。对本级财政收支、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解释、说明,同时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七是围绕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部署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公发〔20202号),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了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可操作、可督查。截至202012月,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全部编制完成本地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向社会公开。建立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动《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项目入选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项目,将制定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作为健全完善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重要抓手。202011月制定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标准体系》,20211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对外发布,为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和基础性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八是围绕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应解读、尽解读”工作要求,围绕自治区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对自治区政府印发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文件,及重要工作部署和推进落实情况等,通过发布新闻发布会、政策例行吹风会、政策简明问答、图解图表、视频动漫等方式进行解读宣传,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161场,对自治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以政策简明问答、图解图表、视频动漫等方式进行解读71条。自治区、盟市政府及部门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391条,同比增长99%,非文字解读比例达到3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规范。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206号),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DB15/T 2090-2021)地方标准,从申请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对各级行政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行规范,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行政争议。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复议诉讼率(与申请人的维权意识正相关)和复议诉讼率纠错率(与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负相关)为7%和11%,分别提高和降低了27个百分点。

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按照“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的要求,统筹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逐步实现“统一文书格式”、“统一系统出件”、“统一数据后台”,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和监督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依托自治区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建立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对自治区本级各部门政府信息进行归集聚合。对拟入库的政府信息进行数据清洗,统一录入格式,完善政府信息核心单元数据,确保入库信息要素齐全、分类规范,便于调取使用,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使用能力。

二是推动各地区“政策文件库”建设。完成自治区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库”建设,按照制发机关、主题分类、公文种类等要素,汇聚公开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部门政策文件23291条,基本实现了“上门户网站、查所有政策”,方便企业群众及时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提升了集中统一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同时,推动各盟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库建设,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地“政策文件库”建设初步完成,为下一步建设全区统一政策文件库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每日抽查,每半月复查,每季度通报”监管机制,全年抽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1450个,政务新媒体4402个,通报不合格网站7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76个,责令6个政务新媒体提交了注销手续。在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通报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在省级政府门户网站中得分较高,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推进自治区本级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以“统一技术支撑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系统”、“统一智能化云搜索平台”为重点,推动自治区本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针对企业群众使用政府网站的主要需求和关注重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行了改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优化查询、检索功能,实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政务服务相互关联,并在政务公开页面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分类汇聚有关信息,切实提高了集中统一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

三是做好舆情监测和有害信息筛查。密切关注涉区互联网舆情,提高信息搜索频次,提升研判、编辑、报送质量,全年共编发《舆情报告》41期,其中疫情防控方面舆情23期。对全区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每月进行敏感信息专项筛查删除工作,全年共清理删除有害信息95210条。建立错敏词全网扫描日报机制,确定专人督促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政公发〔20201号),从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打造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提升解读回应实效、继续优化政务服务、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明确了重点工作内容,确定了目标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专项培训。适应疫情防控需要,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举办了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培训班,首次将全区103个旗(县、区)纳入培训范围,培训总人数达到1560人。同时,在课程安排、授课内容等方面主动征求参训单位意见,提前将培训资料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变“端菜式”培训为“点菜式”培训,切实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依法及时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规范报告内容,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对重要数据的统计公开能力,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模板格式编制公开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1

11

192

规范性文件

1080

1529

60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

+666

24369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4

+549

10229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7

-6107

4553567

行政强制

359

-215

1128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

+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2552

26411588159.05(元)

*注:因补录公开2020年之前规范性文件449件,导致“公开数量”大于“制作数量”。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注:因2019年各地区、各部门首次使用新表格统计,导致2019年结转下年度数与2020年上年结转数有所不同。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6

9

12

11

98

13

7

1

12

33

16

4

1

4

25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均衡,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推动工作质效差异较大。二是重要政务信息公开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核心单元数据有待继续规范完善。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需加强,系统规范公开有关信息的水平需要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通过统一工作内容、标准、流程,提升各级各地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政府信息核心数据治理,依托网站集约化工作提升集中统一公开政府信息能力。三是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质量。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将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为目标,以制度、平台、内容建设为依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着力打造更加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务公开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轮播图预览: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