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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级法院将使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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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05 08:06 

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安排,7月4日18时至7月7日8时,内蒙古法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内蒙古)”、内蒙古司法公开网、网上保全系统、破产管理系统、道交一体化平台、委托鉴定系统、网上申诉信访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电子诉讼平台将进行整合升级,实施新旧平台切换,停止对外服务,7月7日8时起使用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

据介绍,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的使用,将有助于推动实现信息系统集约集成、业务标准统一规范、创新成果共建共享,拓展数字技术司法应用场景,释放司法大数据辅助审判、助力管理、促推治理的价值。



信息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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