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十大专项行动”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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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09 08:59 

日前,包头市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和解决公共环境卫生、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乡接合部、交通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下发了《2023年包头市巩固和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实施方案》,提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十大专项行动”,以扎实过硬的工作推动市容市貌大转变、公共秩序大改善、服务水平和市民文明行为大提升,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的表现,也是创建工作的重点所在。我市将重点整治道路环境卫生、违规占道经营、乱张贴小广告行为,完善市政设施,加强绿地维护,全面打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城市环境。

开展背街小巷整治行动。背街小巷,虽 “背”且“小”,却与普通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我市将以背街小巷硬件设施、环境卫生和空中缆线为整治重点,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让城市既有“面子”也有“里子”。

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交通秩序事关群众出行,是评判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我市将加大力度,彻底整治机动车违章、行人闯红灯、跨越栏杆等不文明行为,整治非机动车乱停放问题,整治公交车、出租车运营秩序,整治打击各类黑车,为群众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开展社区小区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我市将通过加大社区小区基础设施、私搭乱建、卫生脏乱差等难点顽疾问题整治力度,对各类公共设施修复更新,加强物业企业管理等,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住宅小区的文明程度。

开展集贸市场整治行动。小菜场大民生,农贸市场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窗口。我市将加强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强化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并改善市场周边公共秩序,全力守护好老百姓“菜篮子”安全。

开展窗口服务质量水平提升行动。窗口单位是城市形象的重要载体。包头市将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环境,在各类窗口单位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和庸懒散拖等现象,完善窗口各类服务设施,让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捷。

开展文明乡村建设行动。文明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题中之义。我市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落实乡村建设“183”行动,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深入开展农村文明培育工程,让广大农村牧区更加美丽宜居。

开展文明校园建设行动。校园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我市将聚焦理想信念提升、中小学思政引领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提升、文明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水平提升,开展一系列主题活动、整治行动,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

开展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是重点也是难点。我市将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十大行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引导、文明劝阻等文明实践活动,引导市民遵规守礼,向不文明行为说“不”。

开展养犬乱象整治行动。包头市将在严格执行《包头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的同时,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对养犬户做到全覆盖登记备案、签订《依法文明养犬承诺书》,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曝光力度,引导市民自觉规范、文明养犬。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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