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204项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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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5-11 09:26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于4月29日起,对204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

此次下调包括CT平扫、CT增强扫描、磁共振增强扫描、数字化摄影(DR)等17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包括门诊诊查费、住院诊察费、互联网复诊、院内会诊、护理项目等2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其中,门诊诊查费在报销时不设起付线,按照80%比例进行支付。如普通门诊诊查费,调价前5元,全部由患者自付;调价后15元,医保支付12元,患者自付3元。

同时,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助推医疗服务基层首诊,门诊诊查费按医师级别分级进行定价,实行同城同价。

据了解,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支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同时,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有效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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