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多措并举谱写婚俗文明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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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7 10:36 

自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被定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以来,坚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不断丰富婚姻登记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组织推广简约适度的颁证服务等婚俗礼仪,打造传播婚姻文化阵地,挖掘弘扬家风家教传统文化,有效地推动党风政风民风不断向好向善,婚俗改革、新风蔚然。

一、党建引领、“三动”联合,构建婚俗改革新格局

(一)高位推动。将全国移风易俗示范试点地区与婚俗改革工作统筹推进,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集宁区婚俗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集宁区婚俗改革实施方案》《集宁区“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三年规划(试行)》《集宁区2023年婚俗改革重点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推进婚俗改革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党员带动。严格落实婚嫁报告备案制度,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喜事新办、婚事简办,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率先垂范的引领作用,有效提升群众参与性、积极性。

(三)群众主动。成立党组织引领下的红白理事会,制定印发《集宁区修订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实施方案》,将“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规范村(居)民操办婚嫁喜庆事宜行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村(居)民议事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调动群众主动性,让群众在办事流程、人情礼金、酒宴标准等方面有章可循。

二、夯实基础、提升质效,搭建婚事新平台

(一)打造全新办公场所。投入400余万元以国家5A级标准在集宁区城郊结合部打造集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综合保障中心,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内设服务台、结婚登记区、候登区、特色颁证区、离婚调解冷静室、离婚登记区、档案室、调解室和婚姻家庭辅导室。设有8个婚姻登记窗口。其中,结婚登记区3个、离婚登记区3个、临时登记窗口2个。

(二)打造婚俗文化长廊,推出传统文化特色服务。投入30万元在婚姻登记中心打造婚俗文化长廊,引导广大群众从“典礼婚”向“仪式婚”转变,服务推出后,反响强烈,反映良好,共为3对新人举办中华传统婚礼仪式,并在各类媒体中进行直播,为破除高额彩礼、人情攀比等不良风俗,树立正确婚姻家庭观念,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新风尚创造了良好的婚俗改革环境。

(三)打造大十号村“农村大礼堂”。打造大十号村婚俗改革实践基地(大礼堂)以及在集宁区一乡一镇八个街道办事处设立10个社区类婚姻家庭辅导调解室,搭建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平台。

三、塑造典型、强化宣传,营造婚俗新风尚

(一)唱响一个旋律。围绕“婚事简办、喜事新办、婚育新风”理念,充分利用电视、“村村响”、宣传车、微信、抖音等多种媒介,常态化宣传婚俗新理念、婚俗改革政策等内容,提高市民群众知晓率、支持率,营造推进婚俗改革,培育文明新风的强大舆论声势。截至6月1日,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46场,发放各类宣传品1.5万余份,制作婚俗文明宣传片2个,短视频2个。

(二)选树一批典型。及时总结婚俗改革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推介典型事迹,用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深入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院(单体楼)”“文明单元”“文明家庭”“文明窗口”“文明商户”“文明标兵”评选活动,一批正面典型事迹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热赞。

(三)组织一批活动。利用元旦、妇女节、劳动节、“5·20”、七夕、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策划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系列活动,特邀金婚老人、劳动模范等幸福家庭代表作为颁证员、证婚人,讲授家庭故事,传递家庭责任。今年以来,共有1000余对新婚夫妇参与活动。

四、“三立三反”、摒弃陋习,树立婚嫁新观念

(一)立喜庆新规,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婚嫁双方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倡导除婚宴外,不办订婚定亲等其他喜庆活动;倡导简化婚礼仪式,控制婚礼规模、迎亲车辆,不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抵制讲排场、比阔气、高额彩礼等不良风气。通过签署《倡树文明新风 抵制恶俗婚闹承诺书》,张贴“文明婚俗倡议书”,发放“村民公约、居民公约”以及整治违规婚车等措施,我区婚车数量基本不超过6辆,杜绝高价彩礼、堵塞交通、遮挡号码牌等不良行为。

(二)立喜宴新规,反豪华宴席浪费。倡导绿色节俭,控制婚宴菜品数量、分量,鼓励打包、光盘,制止餐饮浪费。规范行业行为,要求酒店餐饮和婚庆服务企业控制酒宴和婚庆活动规模标准,不办豪华宴席和豪华婚庆活动。党员干部带头婚宴桌数基本保持在10桌左右,杜绝“豪华婚礼”、违规举办庆典现象并得到了群众积极响应。

(三)立随礼新规,反攀比炫耀。倡导不收受或者不变相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品礼金,亲戚少随礼或不随礼,亲属所送贵重奢华礼品不在公众场所展示炫耀。通过群众监督、举报,日常监督管理等形式,基本做到了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念。

五、创新模式、发挥优势,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探索全方位服务日常工作模式

1.创新登记制度。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开展全年无休预约登记制度,实现人民群众在休息日、节假日办理登记结婚、补领婚姻证书,累计休息日、节假日办理婚姻登记749对。同时,深入村(居)民委员会流动办理补领婚姻登记服务,从2020年9月以来,派出工作人员9名,累计行程4000余公里,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书3800余对。

2.创新颁证形式。按照“一对一颁证,每对都颁证”原则,将“十指相扣、宣读誓言”等颁证仪式引入日常结婚登记流程,并在“七一”、国庆、“520”等节日特邀各级领导和社会知名人士参与颁证,实现结婚证颁发仪式常态化。目前,共有3名厅级领导、6名处级领导、12名科级领导、15名社会知名人士参与颁证。

3.创新家庭辅导模式。在婚姻登记处设置家庭辅导调解中心,配备专业工作人员,把调解作为婚姻家庭纠纷的前置程序,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实现从单一辅导转化为专业组织辅导。今年以来,接受家庭辅导调解人数达1598人/次,其中主动要求调解20人/次,调解成功776人/次,调解成功率48.5%。

4.创新婚前辅导模式。充分利用LED、微信公众号、宣传手册等媒介,增强家庭观念、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等内容的宣传力度,让新人全面了解婚姻赋予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学会处理维护婚姻家庭生活关系。创建“新婚夫妇学校”,开展亲子教育、防家暴教育、生活减压等社会工作服务。截至6月1日,共有1109对新人接受婚前教育。

(二)探索全民参与婚俗改革新模式

1.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优势。整合社会组织资源,吸纳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服务婚俗改革领域,通过链接“渡渡鸟研究院”知行讲师,开展“倡导文明婚俗新风,共建和谐幸福家庭”专题知识讲座,为广大青年群众普及婚姻家庭基本知识,提供一对一婚姻家庭咨询,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同时,组建“集宁区婚俗改革志愿服务队”“集宁区公益红娘志愿服务队”,为集宁区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引导广大适婚青年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打造公益红娘志愿服务品牌。

2.发挥志愿者优势。成立由专业技能人员、专业知识人员、退休法官、工商企业人员等65人组成的集宁区婚俗改革志愿服务队,开展婚前辅导、家庭教育等服务,进一步扩大了人民群众参与婚俗改革的力度。同时,建设社区家风传承基地等,进一步扩大婚俗文明工作力度,探索婚俗改革的新方法、新路径。集宁区婚俗改革志愿服务队,利用各个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家风家教家训教育服务,帮助广大家庭培养爱国、爱家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培育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加强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截至5月底,集宁区婚俗改革志愿服务队共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品3万余份,开展“集宁公益红娘”“山城摆渡人”“婚俗文明 你我同行--牵手集宁”“清廉传家厚德继世--感恩集宁”等宣讲活动40余次,联合自行车协会开展“骑行婚礼”2次,爱心捐赠慰问活动6次,志愿类培训2次,开展新婚夫妇健康监测活动3次,疫情期间居民接受辅导26次,参加公益集市5次,爱情公益林植树2次,切实为婚俗改革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3.发挥专业人员优势。聘用10名社会工作者、18名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婚俗改革工作,通过采取面对面、集中培训、讲课等方式,共为8594名当事人提供服务,不断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政府购买项目方式,引入乌兰察布市小城大爱志愿者协会,承接“蒲公英”内蒙古妇女儿童维权项目“幸福传递 为爱护航”婚姻家庭服务项目,开展婚姻家庭矛盾调处、嫁娶中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制定修改等妇女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同时,入驻婚姻登记中心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累计接受婚前教育120对,婚姻家庭调解(冷静期)285对。

4.发挥社会资源优势。充分调动社会慈善人士力量,通过爱心企业提供免费结婚证件照相、建设爱情公益林等方式,进一步助力婚俗改革工作。同时,积极整合各类公益资源,组建“集宁区公益红娘服务队”、“集宁区婚俗改革志愿服务队”等社会组织,创建“集宁公益红娘”“山城摆渡人”“婚俗文明 你我同行”“清廉传家 厚德继世”等四大服务品牌,积极开展慈善定向捐赠、慈善婚礼等活动,提高新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主动性、自觉性。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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