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现有湿地面积65950.57公顷。其中,湿地地类面积32783.55公顷(占全市湿地的49.71%),水域地类面积33167.02公顷(占全市湿地的50.29%)。
目前,乌兰察布市实现了湿地保护分级管理。现有自治区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处,分别是岱海湖泊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黄旗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1处,即商都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试点2处,分别为兴和县察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和集宁区霸王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自治区级重要湿地2处,分别是内蒙古岱海自治区重要湿地和内蒙古商都察汗淖尔自治区重要湿地;乌兰察布市重要湿地3处,分别是乌兰察布市天鹅湖市级重要湿地、乌兰察布察尔湖市级重要湿地和乌兰察布弓坝河市级重要湿地。
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五大任务、三大攻坚战为重点,按照《乌兰察布市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稳步推进全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特别加强了岱海、察汗淖尔重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全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在岱海自然保护区及岱海流域,我市投资1600万元,完成石夭沟入湖河道疏浚、巡护栈道、监测浮桥码头等工程建设;完成岱海流域森林抚育修复3万亩;完成柽柳平茬复壮和网围栏新建及维修,正在对保护区开展为期三年的生态监测;完成芦苇种植160亩,披碱草、草木犀混播种植570亩,更换大门6个,正在建设岱海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察研究站,维修养护巡护道路等。
在察汗淖尔国家湿地公园,共投资9948.31万元,完成了湿地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防治灾害和基础设施建设五项重点工程;建设了网围栏,购置了监测监控设备、巡护车,聘用巡护员,制作宣传片、宣传手册等,不间断开展湿地保护宣传;完成了盐碱地芦苇小生境修复500亩,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形成了水质监测报告、鸟类监测报告和生物多样性报告等监测报告。
在兴和察尔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投资200万元,正在建设国家湿地公园配套建设监控监测系统平台,包括无人机系统、网格化智能巡护系统、大屏展示系统、AI智能鸟类实时监测系统和植物物候监测系统。
通过项目实施,湿地区域的野生动物、鸟类栖息环境明显改善,鸟类、野生动物种类数量明显增加,区域生物多样性有效提升,湿地生态功能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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