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凝聚一份力量。在河套大地,民生实事的春风吹遍城市乡村,覆盖吃穿用住行。
今年以来,我市民生领域各单位听民声、解难题、办实事,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造教育新高地
今年,我市启动实施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十项行动计划,配套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教育评估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细则,建立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
教育合作交流不断深化。积极探索开放办学新路径,加强同先进地区、重点院校的合作交流。新增东南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对五原县第一中学支教。2023年秋季学期共4所大学派出23人到我市支教。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持续深入开展。积极开发《中华民族一家亲》等校本课程和民族团结进步课程。整合教育资源,在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全市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创建工作,推荐巴彦淖尔市第三小学(原巴彦淖尔市蒙古族小学)为2023年自治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重点建设学校,将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临河区第三幼儿园、乌拉特中旗第二幼儿园(原乌拉特中旗蒙古族幼儿园)、乌拉特前旗第三中学4所学校纳入自治区建设库。
教育综合改革有序推进。持续简化优化报名入学手续,推动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全市幼儿园“一键入园”、义务教育阶段“一键入学”以及网上“阳光分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继续实行将67%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至初中学校,职普比达4.2:5.8。“双减”工作成效显著,全市13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开展课后服务,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资金核验率达100%,线上支付渠道开通率达97.32%。
全面建设健康巴彦淖尔
今年,我市以健康巴彦淖尔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着力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北京中医医院内蒙古医院新院区门诊楼、住院楼已主体封顶,市第二医院已建成投用。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综合医院提标扩能。建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3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特色优势专科25个、领先重点学科5个,市级重点专科31个。实施“千县工程”,县级医院全部达到二级标准,县级中医(蒙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标准。加强医疗资源扩容提质,强化重症资源建设,全市现有各类ICU床位802张,较资源扩容之前增加515张,先后培训重症医师494人次、重症护士1017人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要求,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比例已达到100%。
提升妇幼健康和婴幼儿服务能力。提高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和筛查质量,有序推行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目前,全市宫颈癌筛查75062人,完成率为76.5%;乳腺癌筛查75623人,完成率为77.3%。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全市0~3岁托育机构有109家,托位数5045个,新增了1453个。
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工作。全市7个旗县区全部开展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目前,旗县紧密型医共体挂牌成立总医院完成率、成立医共体管委会完成率、五大中心建设完成率、试点旗县成立药事管理中心完成率均为100%。
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到84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5%以上,组建家庭医生团队843支,重点人群签约率为85.82%。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10家达到推荐标准、69家达到基本标准,达标率63.7%。
托起百姓安居梦
今年,我市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在村镇建设上持续发力,助力万千家庭“住有所居、安居宜居”。
2023年,我市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6643套(其中非成套改造6065套、征拆类改造578套),基本建成5105套。截至10月底,全市棚改项目实际开工6643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5604套,完成投资29018万元。2023年,我市计划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514户,截至10月底,已发放租赁补贴1573户,占计划发放总数的103.90%,发放租赁补贴305.699万元。2023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任务91个小区、116.16万平方米、346栋楼,涉及居民12764户,截至目前已全部开工,完成投资约1亿元。
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已将符合政策的348户“六类人员”列入2023年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现已全部开工。2023年,全市农村“煤改电”任务共42586户,截至目前,设备安装任务已全部完成。
2022年我市申报的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被列入第5批党中央/中共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项目实施年度为2022年至2024年,计划改造户数29.1669万户,总投资约47.66亿元。项目实施完成后,我市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和具备改造条件的农村散煤取暖清洁化改造率将达到100%;县城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将达到80%以上;年替代散煤46.21万吨,节约标煤25.1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65.81万吨、二氧化硫3797吨、氮氧化物3453吨、颗粒物6423吨,优良天气占比将稳步提升,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气。2023年计划改造完成14.6375万户,已开工11.355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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