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现有自然保护地1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地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5个,旗县级自然保护地2个。总面积29.71万公顷,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0.7%,囊括了全市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和荒漠草原生态系统的主要精华,也是动植物天然种群生存繁殖的重要场所,对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空气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4年,包头市林草局将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推进大青山国家公园申建,建立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新机制,逐步形成我市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是做好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配合自治区全力推进大青山国家公园的申建工作,因地制宜划定自然保护地类型、范围及功能分区,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上,整合梅力更自然保护区、敕勒川国家森林公园等相邻、集中连片、自然资源丰富的自然保护地纳入大青山国家公园创建,逐步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是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智慧感知体系建设。合理分配自治区财政林草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资金,督导各相关保护地严格落实资金使用,对我市梅力更自然保护区、南海子自然保护区、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希拉穆仁风景名胜区等已纳入智慧感知体系建设的自然保护地,抓好项目规范实施。逐步改善相关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红外相机实时监测保护地内生态环境,优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方式,提高智能化巡护、可视化管理监管能力。
三是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待整合优化批复后,进一步修订完善昆都仑河国家湿地公园、梅力更自然保护区、巴音杭盖自然保护区、希拉穆仁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开展重要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科学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地。
四是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非生态活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落实包头市林草局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准入负面清单(试行),坚持保护区建设项目严格审批、严格把关、依法进行。加大对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通过护林员巡护、视频监控系统监测等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措施,加强人为活动严格管控。
五是加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督导各旗县区制定完善自然保护地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措施,层层压实监管巡护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地的巡查巡护和监督管理,做到各项制度完善、监管措施有力,日常巡查巡护有记录,及时对遥感监测线索问题点位进行实地核查和整改,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地督查监管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