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盘活乡村土地资源 让“空心村”变“幸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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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7 09:37 

2022年以来,乌兰察布市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部署,以“空心村”为核心,持续推进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整治,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序推动农村废弃宅基地、工矿废弃地等闲置建设用地拆旧复垦,腾挪建设用地指标,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至今,全市共实施“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30个、总面积13700余亩,涉及66个乡镇、208个行政村、307个自然村,盘活闲置宅基地8773个院落,修复15处废弃砖窑,复垦新增耕地11000余亩,积极盘活了农村闲置土地资源,有效保障了全市用地指标,持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压实责任,全力推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旗县党委、政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一把手”靠前指挥,乡镇“一把手”包联开展拆迁动员工作,分层次、分区域、分类别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有力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市自然资源局切实加强对各旗县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统筹调度,加强引导。2023年7月,我市组织召开全市土地综合整治现场会,鞭策后进,鼓励先进。9月14日至9月22日,对工作进展推动相对缓慢的旗县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拆旧复垦和种植进度。10月16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王涛副厅长在乌兰察布市进行专题授课,为全市做好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和指标交易工作提供了借鉴和做法。

(三)全面摸排,深挖潜力。2023年11月,组织各旗县市区对全市自然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奠定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3个乡镇,1272个行政村,7130个自然村,户籍总数88.8万户、常住户数26万户,村庄居民点占地面积约102万亩,平均每户宅基地面积1.15亩。其中,常住户10户以下的自然村907个,农村居民点总占地面积7.96万亩;常住户10-30户的自然村3111个,农村居民点总占地面积35.8万亩;常住户30户以上的自然村3112个,农村居民点总占地面积59万亩。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全面完善项目后续工作,对2023年已完成复垦的项目抓紧开展外业验收,督促各旗县抓好复垦后地类变更工作,全面完善项目资料,做好入库备案,确保复垦项目满足交易要求。一是深入开展项目谋划。持续深入摸排“空心村”,建立适宜复垦村庄台账,拟定拆除计划和复垦方向,合理实施2024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及早争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立项批复,提早推进各项工作。二是做好完工任务“回头看”。利用地理信息提取技术服务,“按图索骥”式的对已完成项目种植管护等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实施后的项目耕种有保障、产量有保证,扎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信息来源: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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