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多措并举开展禁牧休牧 持续强化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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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8 08:5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保护草原生态,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包头市采取四项举措,稳步开展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

一、压实林长责任,一体化推进考核管理

一是将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列入2024年林长制工作要点,作为各旗县区林长2024年的重要工作内容。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各旗县区建立了禁牧休牧工作领导小组和林长、副林长分片包联制度。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三是将禁牧休牧与执法监督、网格化监管、草原生态修复等内容一体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制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细化考核任务。

二、实施“带薪休牧”,推动生态可持续发展

最是春好处,草原换“春装”,为保障牧草充分返青及后续生长,提高牧草产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要求,包头市草原开始了2024年“带薪休牧”。达茂旗从4月5日至5月20日开展为期45天的休牧,通过休牧,有效减少牲畜对返青期牧草的踩踏,引导广大农牧民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化管理经营模式转变,推动我市草原资源永续利用。

三、落实试点示范,提供典型经验

为切实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确定达茂旗为包头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旗,联合市农牧局和各相关单位成立了包头市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专班,建立了横向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督导达茂旗加快试点任务落地见效,按月调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并将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列入2024年全市林长制工作要点里面。牵头起草了《关于防止和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工作措施》,同时联合市农牧局,组织各旗县区对本地区草畜平衡区适宜载畜量、实际载畜量、食草家畜养殖数量和使用草原面积等信息逐村逐户进行摸底调查,形成2024年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数据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夯实了基础。

四、强化督查检查,打击违法放牧

一是开展联合督查。市林草局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2次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农牧局、市财政局,对各旗县区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并印发通报。二是按月开展巡查。市林草局巡查人员按月对各旗县区开展违法放牧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放牧行为,立即通知属地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进行现场取证,并要求限期上报违法案件办理情况。三是为切实加强违法放牧监督巡查和执法管理力度,将巡查各旗县区违法放牧行为一体纳入局领导班子包片负责工作内容之中。四是旗县区政府以及林草、农牧等相关部门开展督查检查,利用无人机和遥感开展巡护,打击违法放牧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五是乡镇苏木综合执法局积极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放牧行为直接进行依法处罚;各级林长巡林、护林员、草管员日常检查巡护等形式发现违法放牧的,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苏木乡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罚。同时,积极受理其他人员以电话、信访举报等方式反映违法放牧问题,受理部门积极按照程序办理。



信息来源: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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