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共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支持IPv6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联系电话:0471-486591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关于防范仿冒网站风险的提示
客户端
蒙速办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共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后春节放假4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劳动节放假2天(5月1日、2日)。
二是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统一放假调休,结合落实带薪年休假等制度,实际形成较长假期。除个别特殊情形外,法定节假日假期前后连续工作一般不超过6天。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