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对全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2年第四季度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2年第三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我局复查,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发现的10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24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中,“乌兰察布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和“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新浪微博、“呼和浩特市司法”新浪微博、“扎鲁特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3个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2022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本次检查从全区正在运行的552个政府网站中共抽查296个网站。其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有19个(详见附件2),抽查合格率为93.58%,兴安盟、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网站抽查合格率为100%,通辽市政府网站合格率较低。本次抽查发现,有60.34%的政府门户网站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对常见咨询作出有效答复,有38个门户网站能够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
(三)2022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本次检查从全区5334个政务新媒体中共抽查2364个。其中,不合格新媒体9个(详见附件3),总体合格率为99.62%,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等盟市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把关不严,“三审三校”流于形式,多字、漏字、错字等问题仍然存在,如“开鲁县人民政府”“包头市农牧局”等政府网站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别政府网站存在信息不更新、互动回应不及时等情况,如“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网站首页超过2周未更新,“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超过3个月未有效回应网民留言;有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不到位,存在多个空白栏目,如“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乌海市生态环境局”等网站。
(二)政府网站规范化有待加强。部分政府网站未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做好内容建设,存在页面未规范使用网站域名和网站名称、未在全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展现相关标识、未准确列明网站栏目及内容标签等问题,如“通辽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等网站。
(三)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仍有不足。部分单位对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重视不够、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相关工作尚未纳入日常管理范围,导致个别政务新媒体账号长期处于内容不更新、回应不及时的状态,如微信公众号“鞍山街道之声”等。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查发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审查发布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工作要求,从源头上杜绝错别字、错误表述、敏感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对非政府网站链接的管理,确需引用非政府网站资源链接的,要加强对相关页面内容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杜绝因其内容不合法、不权威、不真实客观、不准确实用等造成不良影响。
(二)规范网站功能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政府网站进行深度梳理,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名称,切实加强域名管理,列明有关标识,科学规划网站架构,合理设置内容标签,确保政府网站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三)提高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水平。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有关备案工作,做到不遗不漏、应报尽报,将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要重视内容发布与互动回应功能建设,强化内容保障和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咨询建言渠道的搭建,不断提升在线互动服务水平。
(四)做好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2022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于2023年1月20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写公开网址,有关情况将纳入政府网站年度考评。各盟市政府办公室要参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做法,开设“政府网站年度报表”专栏,汇总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及本地区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2年第四季度被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请在此通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1.自治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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