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服字〔2023〕7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自治区政务服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3年第一季度通报问题整改情况。经复查,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发现的8个不合格政府网站和15个不合格政务新媒体中,“青城教育”新浪微博、“内蒙高速三支队乌拉山大队”快手短视频2个政务新媒体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二)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区正在运行的555个政府网站中抽查357个,抽查总体情况良好(详见附件1)。自治区本级政府网站及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抽查比例为100%,其中,自治区本级网站检查43个,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检查115个;各盟市部门网站抽查比例为50.13%,共抽查199个。从抽查结果看,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有5个(详见附件2),抽查合格率为98.60%,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网站抽查合格率为100%。本次抽查发现,有79.31%的政府门户网站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对常见咨询作出有效答复,有51个门户网站能够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有效答复。
(三)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我局从全区5265个政务新媒体中抽取2137个进行检查,抽查比例为40.59%。抽查结果发现不合格新媒体15个,总体合格率为99.30%(详见附件3),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政务新媒体抽查合格率为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要求,互动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环节存在漏洞,如“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网站、“乌审旗人民政府”网站存在多个空白栏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超过3个月未有效回应网民留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能力不足。本次抽查发现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保障能力不足,长期不更新,如“包头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微信公众号、“航护阿拉善”抖音等政务新媒体;部分政务新媒体未及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如“奈曼政务”微信公众号;部分政务新媒体未提供互动功能,如“乌海戒毒”“阿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等微信公众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日常运维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维护,杜绝出现内容不更新、严重表述错误、链接不可用、归档不及时等问题发生,定期对政府网站历史内容进行自查整改,增强政府信息的公信力。各盟市要压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主管职责,认真对照检查指标,扎实开展季度自查,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季度抽查通报于每季度第2个月月底之前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二)加快实施政府网站适老化无障碍和IPV6改造。要认真对照《信息技术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7668-2019)标准要求,加快实施各级各类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改造任务。要加强政府网站IPv6评测,切实巩固IPv6升级改造成果,提升政府网站二级链接和三级链接IPv6支持率。
(三)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开展常态化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漏报账号情况,并于8月底将排查情况报送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对管理范围内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对长期不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要加大清理力度,坚决予以关停;对异常账号要加强与网信部门和第三方平台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2023年第二季度被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抽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要及时整改,请于7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附件:1.自治区政府网站抽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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