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
(一)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对全区正在运行的545个政府网站进行抽查,共计358个,抽查比例为51.8%(详见附件1)。其中,自治区本级网站42个,盟市、旗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15个;各盟市部门网站201个。其中存在严重问题的政府网站8个(详见附件2),抽查合格率为97.77%。87.93%的政府门户网站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对常见咨询作出有效答复。
(二)2024年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对全区5092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共计2388个,抽查比例为46.9%。其中不合格新媒体5个,总体合格率为99.79%(详见附件3)。
(三)2024年第四季度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共采用信息412条,其中各盟市203条、自治区各部门209条。包括时事新闻类信息209条,政务公开类信息46条,互动交流类信息13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3条,共建栏目13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管理不到位。部分政府网站未根据不同网络终端自适应调整布局,导致网站页面在不同终端浏览器中存在内容显示不规范的情况;个别政府网站未尽到栏目管理建设职责,存在多个空白栏目;部分政府网站页面设计不规范;部分政府网站调查征集功能建设不完善,未明确问卷征集周期时限,未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部分政府网站存在无效链接;个别网站存在对已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况。
(二)政务新媒体运维不规范。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活跃度较低,存在卡点更新信息的情况;个别新媒体账号互动回应效果不佳,有的未开设留言信息反馈渠道,网民留言办理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2024年政府网站工作报表发布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文件要求,于2025年1月15日前在本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完成填报工作。各盟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开设专栏,并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集中发布本地区政府网站的工作年度报表。
(二)压实政府网站主管主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建设主体责任,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政府网站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纠错整改。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工作,严格按照账号开设、变更及关停申请流程管理,对新开设的账号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对拟关停的政务新媒体,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停更公告,并加强与第三方平台沟通,推进账号注销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注销完成后及时通过“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完成关停流程。各主办单位要对保障能力差、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进行整合优化,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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