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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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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19年度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471-48259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重要政务信息管理,切实提升解读回应能力,着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拓展公开的深度、广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根据新修订《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全区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内政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环节,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及时做出权威解读,发出权威声音。以政策解读“月报备、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为抓手,推进“应解读、尽解读”。2019年,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总数为1330件。同时,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新媒体解读发布与传统方式相结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视频、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读、可视、可享,非文字解读率占比达到43%。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政策落实,对推进“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00余条。四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开设“政民互动”专栏,向社会公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管理事项,主动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客户端为载体,以“七统一”(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事项管理、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好差评”、统一咨询投诉、统一支付平台)为目标,推行“马上就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服务过程全公开。坚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领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转交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理结果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予以公开。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更新调整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在自治区本级建立涵盖全流程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档案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全节点留痕、全要素收集、全过程电子化等。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信访等领域。另外,将建设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库)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及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新条例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5号),就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二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每日抽查,每月复查,每季度通报、全年总通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2019年,安排专人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抽查801次,在全区范围抽查政务新媒体404个。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各地区各部门(包括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党口部门)的公开年报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报备的年报进行逐一审查。将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网上巡查的重点。按照各级行政机关年报公开节点,开展三轮网上巡查,反馈整改意见300余条。

(四)大力推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重点,优化完善现有系统、模块、栏目,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大力借助政务新媒体信息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显著优势,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改版整合,将领导简介、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数据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权责清单等重要政务信息在政务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通过调整,使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性。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11号),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自治区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体系。三是落实政策解读调度、通报等工作制度,全年调度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200余次,通报4次,倒逼政策解读责任落地。四是将政务公开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设立政务服务考核指标(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是完善社会评议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评议,以第三方视角检视工作,达到以评促效的目的,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108

规范性文件

853

761

43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减3

48500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4

0

5045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7

0

6515961

行政强制

359

0

413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474

287.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59 54 9 13 16 65 21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54 17 8 6 13 59 9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9 4 0 0 2 0 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2 0 0 0 0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4 0 0 0 0 0 1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2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6 0 1 0 0 0 7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8 20 0 5 1 3 6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1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0 2 0 0 0 2 54
2.重复申请 29 2 0 0 0 0 3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1 3 0 1 0 1 116
(七)总计 1929 53 9 12 16 65 20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9 0 0 1 0 1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10

14

4

41

22

7

2

11

42

10

0

0

1

1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亟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时效性较差。解读形式不够活泼,较少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图解、小视频、政策简明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予以展现。“重发文、轻解读”的现象较为普遍,政策性文件制发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解读,解读的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平台的功能有待加强。部分网站的搜索导航功能和栏目设置不完善,内容发布还需优化升级,信息分类有待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引领、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模式,完善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精准、科学、权威、有效地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解读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三是循序渐进做好政务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要求,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为重点,重新搭建网站栏目架构,升级搜索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丰富完善掌上办事功能,高质量办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蒙速办”APP等政务新媒体,严把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创新政务新媒体内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全力开创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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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15:36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19年度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471-48259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重要政务信息管理,切实提升解读回应能力,着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拓展公开的深度、广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根据新修订《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全区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内政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环节,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及时做出权威解读,发出权威声音。以政策解读“月报备、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为抓手,推进“应解读、尽解读”。2019年,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总数为1330件。同时,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新媒体解读发布与传统方式相结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视频、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读、可视、可享,非文字解读率占比达到43%。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政策落实,对推进“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00余条。四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开设“政民互动”专栏,向社会公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管理事项,主动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客户端为载体,以“七统一”(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事项管理、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好差评”、统一咨询投诉、统一支付平台)为目标,推行“马上就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服务过程全公开。坚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领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转交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理结果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予以公开。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更新调整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在自治区本级建立涵盖全流程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档案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全节点留痕、全要素收集、全过程电子化等。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信访等领域。另外,将建设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库)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及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新条例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5号),就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二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每日抽查,每月复查,每季度通报、全年总通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2019年,安排专人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抽查801次,在全区范围抽查政务新媒体404个。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各地区各部门(包括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党口部门)的公开年报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报备的年报进行逐一审查。将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网上巡查的重点。按照各级行政机关年报公开节点,开展三轮网上巡查,反馈整改意见300余条。

        (四)大力推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重点,优化完善现有系统、模块、栏目,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大力借助政务新媒体信息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显著优势,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改版整合,将领导简介、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数据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权责清单等重要政务信息在政务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通过调整,使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性。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11号),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自治区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体系。三是落实政策解读调度、通报等工作制度,全年调度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200余次,通报4次,倒逼政策解读责任落地。四是将政务公开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设立政务服务考核指标(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是完善社会评议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评议,以第三方视角检视工作,达到以评促效的目的,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108

        规范性文件

        853

        761

        43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减3

        48500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4

        0

        5045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7

        0

        6515961

        行政强制

        359

        0

        413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474

        287.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59 54 9 13 16 65 21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54 17 8 6 13 59 9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9 4 0 0 2 0 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2 0 0 0 0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4 0 0 0 0 0 1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2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6 0 1 0 0 0 7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8 20 0 5 1 3 6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1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0 2 0 0 0 2 54
        2.重复申请 29 2 0 0 0 0 3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1 3 0 1 0 1 116
        (七)总计 1929 53 9 12 16 65 20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9 0 0 1 0 1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10

        14

        4

        41

        22

        7

        2

        11

        42

        10

        0

        0

        1

        1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亟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时效性较差。解读形式不够活泼,较少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图解、小视频、政策简明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予以展现。“重发文、轻解读”的现象较为普遍,政策性文件制发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解读,解读的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平台的功能有待加强。部分网站的搜索导航功能和栏目设置不完善,内容发布还需优化升级,信息分类有待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引领、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模式,完善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精准、科学、权威、有效地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解读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三是循序渐进做好政务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要求,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为重点,重新搭建网站栏目架构,升级搜索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丰富完善掌上办事功能,高质量办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蒙速办”APP等政务新媒体,严把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创新政务新媒体内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全力开创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政策原文

        政务服务

          新闻发布会

          政策解读

          数字人解读

            媒体解读

              在线访谈

                电脑版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 党政机关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 备案号:蒙ICP备20001420号-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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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 15:36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19年度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471-48259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重要政务信息管理,切实提升解读回应能力,着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拓展公开的深度、广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根据新修订《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全区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内政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环节,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及时做出权威解读,发出权威声音。以政策解读“月报备、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为抓手,推进“应解读、尽解读”。2019年,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总数为1330件。同时,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新媒体解读发布与传统方式相结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视频、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读、可视、可享,非文字解读率占比达到43%。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政策落实,对推进“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00余条。四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开设“政民互动”专栏,向社会公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管理事项,主动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客户端为载体,以“七统一”(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事项管理、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好差评”、统一咨询投诉、统一支付平台)为目标,推行“马上就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服务过程全公开。坚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领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转交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理结果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予以公开。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更新调整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在自治区本级建立涵盖全流程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档案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全节点留痕、全要素收集、全过程电子化等。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信访等领域。另外,将建设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库)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及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新条例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5号),就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二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每日抽查,每月复查,每季度通报、全年总通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2019年,安排专人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抽查801次,在全区范围抽查政务新媒体404个。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各地区各部门(包括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党口部门)的公开年报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报备的年报进行逐一审查。将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网上巡查的重点。按照各级行政机关年报公开节点,开展三轮网上巡查,反馈整改意见300余条。

                (四)大力推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重点,优化完善现有系统、模块、栏目,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大力借助政务新媒体信息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显著优势,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改版整合,将领导简介、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数据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权责清单等重要政务信息在政务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通过调整,使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性。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11号),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自治区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体系。三是落实政策解读调度、通报等工作制度,全年调度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200余次,通报4次,倒逼政策解读责任落地。四是将政务公开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设立政务服务考核指标(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是完善社会评议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评议,以第三方视角检视工作,达到以评促效的目的,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108

                规范性文件

                853

                761

                43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减3

                48500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4

                0

                5045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7

                0

                6515961

                行政强制

                359

                0

                413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474

                287.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59 54 9 13 16 65 21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54 17 8 6 13 59 9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9 4 0 0 2 0 9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6 0 0 0 0 0 6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7 0 0 0 0 0 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 0 0 0 0 0 4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2 0 0 0 0 1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4 0 0 0 0 0 1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2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6 0 1 0 0 0 7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8 20 0 5 1 3 67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9 1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0 2 0 0 0 2 54
                2.重复申请 29 2 0 0 0 0 3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1 3 0 1 0 1 116
                (七)总计 1929 53 9 12 16 65 208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9 0 0 1 0 1 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10

                14

                4

                41

                22

                7

                2

                11

                42

                10

                0

                0

                1

                1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亟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时效性较差。解读形式不够活泼,较少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图解、小视频、政策简明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予以展现。“重发文、轻解读”的现象较为普遍,政策性文件制发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解读,解读的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平台的功能有待加强。部分网站的搜索导航功能和栏目设置不完善,内容发布还需优化升级,信息分类有待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引领、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模式,完善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精准、科学、权威、有效地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解读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三是循序渐进做好政务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要求,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为重点,重新搭建网站栏目架构,升级搜索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丰富完善掌上办事功能,高质量办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蒙速办”APP等政务新媒体,严把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创新政务新媒体内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全力开创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综合了2019年度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m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0471-48259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重要政务信息管理,切实提升解读回应能力,着力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拓展公开的深度、广度,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持续推动主动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根据新修订《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新部署,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依据等要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应公开尽公开。2019年全区各地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规章6部、规范性文件761件。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办法》(内政办发〔2017〕5号)文件精神,将政策解读工作作为政策性文件公开的必要环节,按照“三同步”的要求,及时做出权威解读,发出权威声音。以政策解读“月报备、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为抓手,推进“应解读、尽解读”。2019年,全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总数为1330件。同时,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新媒体解读发布与传统方式相结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视频、图解、政策简明问答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使公开的信息更加可读、可视、可享,非文字解读率占比达到43%。三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2019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任务,聚焦政策落实,对推进“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和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进行全面公开,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200余条。四是积极推进“五公开”。开设“政民互动”专栏,向社会公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和管理事项,主动听取公众意见。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制度,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载体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以内蒙古政务服务网、“蒙速办”客户端为载体,以“七统一”(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事项管理、统一搜索服务、统一“好差评”、统一咨询投诉、统一支付平台)为目标,推行“马上就办、全程网办、一网通办”,实现服务过程全公开。坚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通过领导督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强力推进转交建议提案的办理答复,办理结果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予以公开。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情况,及时公开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2019年)。
                  (二)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及时更新调整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在自治区本级建立涵盖全流程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化档案库,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全节点留痕、全要素收集、全过程电子化等。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信访等领域。另外,将建设依申请公开平台(数据库)列入信息化建设项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模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及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新条例相关配套措施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19〕5号),就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管理意识、管理能力。二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建立“每日抽查,每月复查,每季度通报、全年总通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整改和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的管理。2019年,安排专人对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抽查801次,在全区范围抽查政务新媒体404个。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各地区各部门(包括加挂行政机关牌子的党口部门)的公开年报有关事项提出具体要求,对各地区各部门报备的年报进行逐一审查。将群众较为关注、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网上巡查的重点。按照各级行政机关年报公开节点,开展三轮网上巡查,反馈整改意见300余条。
                  (四)大力推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以打造“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为重点,优化完善现有系统、模块、栏目,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发建设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大力借助政务新媒体信息平台受众广、传播快的显著优势,推动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改版整合,将领导简介、机构职能、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数据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权责清单等重要政务信息在政务公开专栏中集中展示。通过调整,使栏目设置更加科学、重点更加突出、指向更加清晰,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性。
                  (五)全面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内政办字〔2019〕11号),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自治区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体系。三是落实政策解读调度、通报等工作制度,全年调度各地区各部门政策解读工作200余次,通报4次,倒逼政策解读责任落地。四是将政务公开列入自治区党委、政府《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设立政务服务考核指标(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提高政务公开考核指标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五是完善社会评议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社会评议,以第三方视角检视工作,达到以评促效的目的,促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6
                  6
                  108
                  规范性文件
                  853
                  761
                  430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8
                  减3
                  48500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24
                  0
                  50452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67
                  0                
                  6515961                
                  行政强制
                  359
                  0                
                  413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474
                  287.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9595491316652116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9000009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85417861359957(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894002095(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6000006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7000007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400000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5000005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82000010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4000001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3200005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760100077(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48200513677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91000020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4000004(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5020002542.重复申请292000031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2000002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六)其他处理11130101116(七)总计1929539121665208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9001014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3
                  10
                  14
                  4
                  41
                  22
                  7
                  2
                  11
                  42
                  10
                  0
                  0
                  1
                  11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亟待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存在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丰富、时效性较差。解读形式不够活泼,较少运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图解、小视频、政策简明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予以展现。“重发文、轻解读”的现象较为普遍,政策性文件制发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及时进行解读,解读的时效性不强。三是公开平台的功能有待加强。部分网站的搜索导航功能和栏目设置不完善,内容发布还需优化升级,信息分类有待进一步规范,网站建设水平亟待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标准引领、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原则,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等政府信息管理模式,完善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严格执行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精准、科学、权威、有效地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提高解读工作的规范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三是循序渐进做好政务公开平台优化升级工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的相关要求,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为重点,重新搭建网站栏目架构,升级搜索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推进全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丰富完善掌上办事功能,高质量办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蒙速办”APP等政务新媒体,严把内容审核发布机制,创新政务新媒体内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自治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制度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全力开创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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