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7〕82号 |
成文日期 | 1997-12-11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7〕82号 |
成文日期 | 1997-12-11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自治区供销社、民委《关于改革边销茶经营体制的报告》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 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关于改革边销茶经营体制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边销茶是我区少数民族生活必需品,是民族贸易商品必备目录中所列主要商品之一。保 障边销茶的正常供应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也关系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 边疆的稳定。国家和自治区历来十分重视边销茶的供应工作。目前,边销茶生产、供应仍被 列为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定点生产、归口经营。
我区是全国边销茶主销区之一,年销量高达7,500吨。近年来,自治区对边销茶的供应 一直采取“企业保本微利经营,财政定额补贴费用”办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各经营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边销茶 经营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经营企业欠生产厂家货款太多,厂家意见很大,难以保证货源;二是一些盟市的经 销企业因种种原因,经营困难,有的濒临倒闭,已无力承担边销茶的供应任务;三是经营企 业内部没有约束机制,经销措施不利,迂回运输,竞价倾销,内耗严重,市场很不稳定,有 的地区时而积压、时而脱销,假冒伪劣产品乘虚而入,消费者反映强烈。出现上述问题的原 因很多,但最主要的原因是现行的经营体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精神,现对改革边销茶经营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尽快组建边销茶集团公司。以自治区土产副食品公司为龙头,吸纳有经营能力的盟 市经营公司和定点生产厂家参加,组建“内蒙古边销茶集团公司”,改变边销茶多头进货、 分散经营的被动局面,向统一进货、规模经营、连锁供应过渡,保证我区少数民族的生活需 要。集团公司成立后,要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 提高边销茶经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由自治区土产副食品公司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边销茶供应计划,统一组织货源 ,按照“先款先货、后款后货”的供货原则调拨给各盟市经营企业,并与各盟市经营企业确 立供销关系。
三、尽快落实国家对边销茶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由自治区民委牵头 ,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我区边销茶经营的优惠政策。
四、切实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个很严肃 的政治问题。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执行1996年经自治 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工商局、物价局、技术监督局、供销社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区 边销茶市场管理的公告》精神,加大执法力度;二是严格边销茶提货制度。边销茶的提货, 必须凭自治区土产副食品公司鉴证盖章的“边销茶提货单”提取,否则铁路、公路等交通运 输部门不予付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到区外或从其它经营单位购进非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 ;三是认真做好旗县以下边销茶经销市场的管理工作,各级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部门要 把旗县以下地区作为管理重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自治区供销社合作社
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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