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9〕14号 |
成文日期 | 1999-03-2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9〕14号 |
成文日期 | 1999-03-29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双增双提”示范旗县和重点旗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双增双提”
示范旗县和重点旗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实施畜牧业“增草增畜,提高质量,提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牲畜“种子工程”的决定》(内党发〔1997〕33号)和《关于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增加饲草生产的决定》(内党发〔1999〕5号),推动我区畜牧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旗县,适当集中财力和科技力量抓样板,抓重点,进行连片示范建设。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紧紧围绕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的总目标,制定“双增双提”的近期发展目标,以家庭牧场为骨干,以社会化服务为纽带,以草业建设为基础,以牲畜“种子工程”为重点,全面提高畜牧业的质量和效益,增加农牧民收入和畜产品产量,加快农村牧区达小康的进程。
示范旗县和重点旗县建设的主要原则是:
(一)以抓示范样板和重点旗县为主,兼顾一般旗县,全面实施“双增双提”战略;
(二)以地方和群众自力更生为主,国家适当扶持为辅,加强组织领导,将项目和投入重点落实到家庭牧场,主要依靠群众搞好建设;
(三)力争高质量高效益,注重提高畜牧业的科技含量,不断推进畜牧业的集约化经营水平;
(四)将引导项目投入资金与建设任务限期达标挂钩,定期检查验收,兑现奖惩;
(五)以草原畜牧业为主,兼顾农区畜牧业,主攻草地建设和畜种改良两大重点建设项目。
二、选择标准
(一)示范旗县:畜牧业发展基础较好,干部群众科技兴牧的积极性高,经过加大建设力度,近期内各项“双增双提”的主要指标达到全区的先进水平,起到示范作用。按照自报竞争、盟市评审、自治区择优选择的办法进行确定。
(二)重点旗县:主要依据畜产品产量对自治区畜牧业的贡献率,参考发展基础和建设积极性,择优确定。
三、发展目标
2002年畜牧业“双增双提”的主要指标是:
(一)“增草”目标:牧区在落实草场承包到户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草原建设。实现每个羊单位一亩人工草地或一分灌溉饲料地的为“增草达标”牧户,示范旗县的“达标”牧户要达到50%以上,重点旗县要达到20%以上。农区全面开展秸秆加工和饲料加工,混配合饲料的比例达到70%以上和秸杆利用率达到50%以上。
(二)“增畜”目标:牲畜总增头数每年(牧业年度)递增3%以上;适龄母畜比重每年(日历年度)达到60%以上。生猪饲养量每年递增10%以上。在增畜的同时,要不断优化畜牧业内部结构,牧区重点发展牛和绵羊生产,农区和半农半牧区重点发展生猪生产。
(三)提高质量目标:示范旗县种公畜的质量,达到特一级化,重点旗县达到良种化;草食畜良种和改良种牲畜比重达到70%以上;猪禽基本实现良种化;细毛羊个体产毛量达到5公斤以上;山羊个体产绒达到04公斤以上;出栏肉羊平均胴体重20公斤以上;出栏肉牛平均胴体重150公斤以上;肉猪胴体重90公斤以上。
(四)提高效益目标:畜牧业增加值或产值年递增5%以上;大小畜出栏率达到55%以上;生猪出栏率达到110%以上;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200元以上。农区畜牧业产值占农区第一产业的比重平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
四、资金筹措
为实现“双增双提”近期奋斗目标,在资金安排上,各旗县要以自力更生为主,多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自治区将集中各类资金进行扶持。国家和自治区向每个旗县每年投资300万元左右,从1999年开始分4年实施,每个旗县4年总投资不低于1200万元(不包括自治区下放种畜场的资金),自治区共需筹措资金24亿元以上(其中自治区将集中部分资金,作为2000年和2002年两次验收后的以奖代投资金)。
自治区将每年下达的牧区开发示范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草原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集中一部分,优先投放到示范旗县和重点旗县,其余从以下资金来源中解决:
(一)自治区计委每年筹措“双增双提”建设资金500万元;
(二)自治区计委每年从以工代赈资金中筹措“双增双提”新增草地建设和示范点基础建设资金1000万元;
(三)自治区财政厅每年筹措示范点建设资金500万元;
(四)自治区扶贫办每年从扶贫资金中筹措草地建设和示范点建设资金1000万元; (五)自治区水利厅每年从小农水项目资金中筹措510万元,用于牧区灌溉草库伦和灌溉人工草地建设;
(六)每年从农业开发多种经营资金中筹措400万元,用于两个农区重点县的示范点建设。
各盟市和示范旗县、重点旗县也要按照各类项目建设规定的配套比例进行筹措,并引导农牧民积极自筹资金进行建设。
五、具体措施
(一)制定规划、落实计划。各旗县要根据“双增双提”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建设规划和实施计划,将具体任务、指标和措施落实到重点苏木乡镇、示范嘎查村、“双增双提”家庭牧场和示范农牧户。各旗县的规划由畜牧厅组织论证和审批。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对于示范旗县、重点旗县的建设工作,根据建设目标,各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资金筹措部门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数额落实投资,自治区计委、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资金,自治区畜牧厅负责组织实施,各盟市负责监督管理,各旗县落实具体建设目标和发展任务。
(三)以科技推广为基础,强化综合服务。加强和整顿科技推广机构,稳定技术人员队伍,确保技术推广人员的比例不低于80%。各旗县要按照基层技术推广机构“三定”标准,保证技术推广经费,改革用人制度和计酬办法,实行工薪和绩效挂钩,组织农牧林水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包项目、包技术、包培训、建示范点,各级政府部门都要选择重点适用技术,采取政策、技术、资金三配套的办法,加大推广的力度。同时,要发挥牧业机械的优势,有计划地引进一批国内外先进机械设备,把以草原建设为主的牧机服务延伸到苏木乡镇和嘎查村。
(四)继续巩固和完善草牧场承包使用制度。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做好草原承包到户的善后工作。建立和完善草原的流转制度和草畜平衡责任制。
(五)加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加大疫病防治力度,控制疫情的发生。特别要防止五号病、炭疽病、羊痘,牛皮蝇等家畜传染病、内外寄生虫病的传播和侵害,抓好检疫和监督工作。采取措施保证防疫费的回收兑现,确保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改革经营管理,推行集约化经营。农区全面实行规模化饲养和舍饲半舍饲,牧区积极推行短期育肥和半牧半饲,加强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实行优质优价。大力发展加工流通业,努力形成龙头带基地的经营格局。
(七)加强检查验收工作。各级政府每年都要进行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后进单位,解决存在的问题。自治区将每年通报检查考核的结果,对工作差距较大的示范旗县和重点旗县,予以调整直至取消。2000年和2002年,将分别进行两次普查验收,奖励达到目标进度的示范旗县和重点旗县,重奖一批成效突出的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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