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2]364号 |
成文日期 | 2002-12-16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2]364号 |
成文日期 | 2002-12-16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计委、财政厅、教育厅、新闻出版局:
截止11月底,全区中小学共拖欠新华书店教材款5334万元,直接导致新华书店无法按时支付教育出版社书款。这一问题已影响到教育出版社和新华书店的正常运转以及中小学教材的印刷工作。为保证中小学开学“课前到书”,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计划、财政、教育、新闻出版部门应高度重视挤占挪用教材款问题,立即组织清理、解决拖欠教材款,确保开学“课前到书”。
二、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可考虑允许新华书店直接向中小学收取教材款。中小学应做好教材款代收代缴工作,每学期开学后代收教材款并及时与新华书店结算,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挪用。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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