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51号 |
成文日期 | 2005-03-01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51号 |
成文日期 | 2005-03-01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岳福洪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余德辉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吕二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呼尔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安俊义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崔更发 自治区财政厅助理巡视员
周文毅 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李 斌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牙萨宁 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主任
向 东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范锦奎 自治区就业服务局局长
王玉英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张太平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陶 建 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冯 笠 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会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安俊义兼任。
二、其它事项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它成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发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五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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