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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扶贫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9]22号
成文日期 2009-02-23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扶贫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9]22号
成文日期 2009-02-2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对口帮扶结对旗县(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23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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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有关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1996年以来,北京市18个区县对口帮扶我区18个国家级贫困旗县。双方本着“优势互补、注重效益、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对口帮扶与合作工作。截至2007年年底,北京市已无偿援助我区帮扶资金物资5亿多元,我区每个对口帮扶受援旗县累计享受无偿帮扶资金物资近3000万元,全区有近百万贫困农牧民从中受益,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根据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两市区“十一五”时期对口帮扶与合作框架协议以及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有关精神,经两市区协商研究,决定从2009年起,对两市区原结对关系旗县进行适当调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两市区新一轮对口帮扶结对关系旗县(区)名单如下:

  东城区——清水河县、通州区——奈曼旗、石景山区——宁城县、大兴区——巴林左旗、怀柔区——多伦县、昌平区——太仆寺旗、门头沟区——察右中旗、顺义区——扎赉特旗、崇文区——科右中旗、海淀区——科右前旗、房山区——科左中旗、密云县——正镶白旗、平谷区——卓资县、延庆县——兴和县、宣武区——乌拉特前旗、朝阳区——突泉县、西城区——鄂伦春自治旗、丰台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二、两市区政府拟于2009年上半年召开京蒙对口帮扶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暨新一轮旗县(区)结对关系对接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京蒙对口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下一轮对口帮扶工作。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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