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办发电[2009]16号 |
成文日期 | 2009-02-1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办发电[2009]16号 |
成文日期 | 2009-02-19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年”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促进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全国“两会”期间自治区生产领域的安全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一)时间:2009年2月20日至3月31日。
(二)方式: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安全生产监管中的作用。
1企业自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对前期已查出应整改的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2各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组成工作组对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3自治区派工作组督查。在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将于2月下旬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12个盟市进行督查。
4自治区安委会听取各行业检查情况工作汇报。在3月初,听取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情况和部署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3月底,听取各部门特别是重点行业或领域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二、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内容
(一)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煤炭、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二)重点内容。
1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情况,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加强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情况。
3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春节后复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验收情况。
4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教育、培训和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大检查要与“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内容。
(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形成合力。
(三)要重点加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领域)的检查,尤其要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新开工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要严抓细抠、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区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大检查部署情况于2月28日前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宇理 邢国显
联系电话:4825152 4825151 4620860(传真)
附件:自治区督查组分组情况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督查组分组情况
督查时限:2009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第一组:
组 长:孟国庆 自治区安监局副巡视员
成 员:渠连高 自治区安监局应急处副处长
王宇理 自治区安监局综合处副处长
督查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
第二组:
组 长:刘大群 自治区安监局副巡视员
成 员:戈 壁 自治区安监局应急处调研员
邢国显 自治区安监局综合处副调研员
督查地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
第三组:
组 长:曲来运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赵永平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一处副处长
白金旺 自治区安监局综合处副调研员
督查地区:乌海市、阿拉善盟
第四组:
组 长:高 华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成 员:杨志强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管处调研员
胡现峰 自治区安监局应急处主任科员
督查地区: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
第五组:
组 长:戴 贵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成 员:张 耀 自治区安监局执法监管处处长
于旭红(女)自治区交通厅安监办科员
督查地区:通辽市、赤峰市
第六组:
组 长:云战彪 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成 员:罗凤亭 自治区安监局执法监管处副处长
郜明亮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主任科员
督查地区: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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