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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电[2009]20号
成文日期 2009-03-03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电[2009]20号
成文日期 2009-03-0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2009年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3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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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特 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全区2009年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工作将于3月28日进行,各地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达86万余人,考务工作十分繁重,特别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增加,对切实组织实施这次公务员考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考录工作的顺利实施,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公务员考录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 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录工作万无一失。各地要成立由盟市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检、教育、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承担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此次考录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和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考试中心具体承担。各地纪检、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密切协调,及时沟通,确保此次公务员考录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安排,设置考点考场

  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考点及考场要在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各地要按照考试规模和考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合理设置考点和考场,原则上安排在人事考试定点学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符合考点设置条件的各类学校要提供便利,积极完成好相关考务和服务工作。要落实好服务保障措施,加强考点周边的治安管理,做好交通疏导、消防等工作,考生较多的考点要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

  三、强化监督措施,严肃考风考纪

  要强化监督措施,加大考场内外监管力度,净化考场环境。组织人事部门要提出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选配条件和要求,设置考点的学校应按要求选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监考等工作。纪检部门要加强监督,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执行监考人员随机分派办法,明确监考、巡视职责要求,按规程办事,坚决杜绝内外串通作弊事件的发生。各地公安、无线电管理、通信管理部门要落实检查防范措施,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无线通信设备等高科技手段作弊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严谨细密,确保良好的考场秩序。

  四、建立应急机制,确保考试安全

  各部门必须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要建立考试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如实上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防止危害蔓延扩展。要切实抓好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等有关规定,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注意加强舆情、社情的收集研判,对扰乱考试录用秩序的虚假信息,要果断处置,澄清事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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