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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4〕75号
成文日期 2014-04-03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4〕75号
成文日期 2014-04-0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3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04-03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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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2013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是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为自治区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的激励。这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战略、全面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获奖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推动质量发展的标杆和示范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宣传,努力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全区广大企业要向获奖企业学习,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不断强化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2014年4月3日

  附件  

 

2013年度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名单 

  一、产品质量奖(3个) 

  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鹿王羊绒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工程质量奖(1个)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服务质量奖(1个) 

  内蒙古和信园蒙草抗旱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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