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政府令第206号 |
成文日期 | 2014-11-24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政府令第206号 |
成文日期 | 2014-11-2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0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自治区主席 巴特尔
2014年11月24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
规定实施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4年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以下政府规章:
一、《内蒙古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1992年6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0号发布)
二、《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2003年1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1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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