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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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东西长 2400 公里,南北宽 1700

                公里,总面积 118.3 万平方公里,地理区域跨越我国东北、华北


                和西北地区,以大兴安岭、阴山和贺兰山等山脉为脊梁,构成了


                北侧以内蒙古高原为主体,南侧以平原为主体,沙漠、沙地、丘

                陵、湖泊相间分布的地形地貌。内蒙古辽阔的地域、多样的地形


                地貌,致使热量与干湿程度在空间分布极不平衡,水热组合截然


                有别,自然生态在时空格局上差异显著,生态区位十分重要,自

                东向西呈现出了森林、草原、荒漠地带性景观,蕴含了丰富的生


                物多样性,构成了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横跨“三

                北”,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在我国生


                态安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


                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发改农经〔2020〕837 号)

                中的“三区四带”发展格局和《全国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 年)》


                (林规发〔2022〕99 号)中的空间布局,内蒙古处于东北森林带、

                北方防沙带和黄河重点生态区三大战略空间,是全国湿地保护规划


                的重要组成部分,守卫着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


                       湿地是指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

                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 6 米的海域(水田


                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是自然界三大生态系


                统之一,也是最脆弱的生态系统之一。内蒙古湿地面积较大(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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