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
P. 14
可不进行产能置换。(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6.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目录》纳入支持计划。支持技术
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新技术产业化应用
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自治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项目,
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47.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一次
性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8.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
次培育机制,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研
发经费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给予 300 万元科技创新
项目支持。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加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
站建设,引导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等精准服务企
业科技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49.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
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
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其申报职称
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
信息化厅)
50.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中小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