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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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进行产能置换。(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6.将《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目录》纳入支持计划。支持技术

                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新技术产业化应用


                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自治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项目,

                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


                      47.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 2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一次


                性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48.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


                次培育机制,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研


                发经费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给予 300 万元科技创新

                项目支持。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加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


                站建设,引导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纪人等精准服务企


                业科技创新。(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49.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


                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


                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其申报职称

                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


                信息化厅)

                      50.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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