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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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水给予 10 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1.支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对新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

                利用量 1 万吨/年以上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工业固废和再生


                资源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项目,按每综合利用 1 吨给予

                10 元补助;再生资源中废塑料、废纸回收加工利用量在 1 千吨/


                年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2.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


                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 100 万元一

                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


                链、节水标杆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


                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3.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列入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


                型试点的盟市,给予 5000 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


                化转型城市试点的盟市,给予 5000 万元奖补。(责任单位:自治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4.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


                每个标准 3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

                (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


                奖励。单个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每年奖励资金不超过 50 万

                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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