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
P. 7
吨水给予 10 元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1.支持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对新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
利用量 1 万吨/年以上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工业固废和再生
资源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项目,按每综合利用 1 吨给予
10 元补助;再生资源中废塑料、废纸回收加工利用量在 1 千吨/
年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 1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0
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2.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
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的给予 100 万元一
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
链、节水标杆的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工
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3.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列入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
型试点的盟市,给予 5000 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
化转型城市试点的盟市,给予 5000 万元奖补。(责任单位:自治
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24.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
每个标准 30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国家
(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 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
奖励。单个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每年奖励资金不超过 50 万
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