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厅消息:在2023年至2025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经费2860万元支持内蒙古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其中,2023年安排经费2200万元,这里包括向57个原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财政困难旗县(市、区)下达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补贴880万元;2024年安排经费300万元;2025年计划安排经费360万元。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于全面摸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财政厅作为内蒙古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已采取多项措施,高标准推进经济普查经费保障工作。
首先,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提前着手,配合自治区统计局认真梳理普查业务工作各项流程所需经费,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编细编实预算,最大限度减少资金占用,为保障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下坚实基础。
其次,加大项目资金监督力度,做实绩效管理。经费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精准确定绩效目标的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将资金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保障经济普查经费规范、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