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我区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自治区发改委将进一步优化诚信典型企业选树机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的信用融资服务,协同多部门实现守信激励新突破。
2023年,自治区发改委重新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型企业选树管理办法》,优化了诚信典型企业的认定标准,细化了选树对象,丰富了激励措施。截至目前,共发布诚信典型企业超过21万家,包括诚信示范企业1304家、诚信标杆企业21家。按照新修订的选树办法,向全区各部门征集守信激励措施,提升了守信激励措施的规范性和可行性。
为切实帮助信用记录良好的经营主体享受便利优惠的融资信贷服务,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积极统筹协调区内资源,着力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内蒙古节点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发放信用贷款超450亿元,其中纯信用贷款近235亿元。
同时,自治区发改委会同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信用联合激励卡”暂行办法》,已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办法以A级纳税信用为核心支点,在“优先办、快速办、简手续、降成本”等方面出台了45条守信激励措施,真正实现守信受益、信用有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