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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体字〔2022〕56号
成文日期 2022-07-29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2 00:00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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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体育行政部门,教育(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发挥青少年体育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全面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与体育后备人才质量,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一、“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以夯实青少年体育阵地建设为基础,多元化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建成7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68个自治区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6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9个户外活动营地,命名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9所、青少年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特色学校980所,实现了旗县(市、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全覆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共有66128名青少年运动员完成53个项目注册,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活动丰富多彩,参与人数累计约200万人次,为800名青少年体育教练员、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35枚金牌、34枚银牌、65枚铜牌,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8枚金牌、10枚银牌、10枚铜牌。

二、“十四五”时期青少年体育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为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我区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由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体育资源不平衡,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体育管理理念、服务方式等长期形成的体制和机制壁垒未能打破。在新形势下,政策不完善、结构矛盾、场地设施、体教融合发展等多方面问题尚未解决,导致基层经费使用、队伍建设、训练竞赛等工作缺乏政策依据,尤其是旗县(市、区)体校发展难度较大。在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力度不大、监管不够,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工作体制性障碍、深化体教融合工作难点堵点较为突出。体育后备人才梯队规模、质量和效率呈现不平衡和不匹配的态势,亟需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育综合实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以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和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协同治理、优势互补,突出特色。持续深化体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基础作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作用和体育运动学校堡垒作用,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体育项目推广与普及相结合,坚持体育活动点、线、面相结合,坚持运动训练个性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形成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新格局,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青少年体育竞赛“三大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十四五”指导性目标

深化体教融合

政策引领

(1)实施《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教融合相关配套政策,督促各地出台具体落实方案。

(3)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4)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体校建设

(5)评选命名10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包括体校、学校、俱乐部、幼儿体育活动基地)打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根基。

(6)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建设3个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支持体校改革创新。

(7)评选命名5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盟市形成1-2个特色项目“一条龙”培养体系,为体校输送专业人才。

(8)优化配备体校文化课教师,解决运动员文化短板,支持体校全面发展。

俱乐部建设

(9)评选命名100个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

(10)按照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

双减工作

(11)履行“双减”工作任务清单,加强体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做好校外1小时体育锻炼服务保障。

(12)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

三大体系建设

健康促进体系

(1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个青少年体育主题健身活动。举办1次幼儿体育大会。指导青少年儿童科学健身,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

(14)通过进家庭、进学校、进公园、进社区、进乡村“五进”举措,实现500万人次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

训练体系

(15)科学布局重点项目,与各级各类体校签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

(16)定期对各级各类体校进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体校体能大比武。

(17)培训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科研医务人员1000人次。

竞赛体系

(18)建立校内外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组织体系(幼儿体育活动、俱乐部联赛、U系列比赛、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比赛)注册青少年(学生)运动员7万人。

(19)每年举办至少25项青少年(学生)锦标赛,遴选1-2项精品赛事。

(20)做好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队参赛工作,为竞技体育培养输送优质人才。

体育精神与

体育

文化

讲好体育故事

(21)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中华体育精神、中国女排精神、北京冬奥精神等宣讲宣传。

(22)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播中华体育文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特色教学活动。

(23)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扬体育立德树人的功能和价值。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教融合,提升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

1.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政策体系。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政策依据,到2022年底各盟市出台体教融合工作办法或举措,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体育、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2.建立重点任务评估和典型案例宣传机制。定期围绕深化体教融合中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体育项目进校园、学校与体校合作,开展全区范围内评估,对有效执行政策、改革创新,取得较好成效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重点工程1:体教融合

(1)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发展。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和传统体育项目,构建“一校一(多)品”发展模式和小学、初中、高中到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大学)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

(2)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支持大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三大球”体育项目。

(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可将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核标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示范标准等作为准入校园标准,补齐学校体育资源不足短板。

(4)形成基层运动队联办机制。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学校、体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元合作的联办机制,推动学校运动队建设,支持体校选材活动进学校。

(5)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用人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面试、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选拔聘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明确教练员职称评定。配备足够的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

(二)促进多元发展,筑牢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

1.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型阵地。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发展模式。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严格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保证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帮助学生掌握并不断巩固1至2项运动技能,为养成终身运动习惯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常赛机制,牢牢把握学校体育竞赛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定位,广泛组织班级、年级间体育竞赛活动,支持大中小学组建学校体育代表队,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逐步增加项目、扩大覆盖面。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改革,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体系。研究制定体育教师参加课外辅导、组织竞赛活动课时和工作量计算补贴办法。

自治区各项目运动中心、盟市及旗县(市、区)体育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运动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网格化布局模式,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示范引领作用。

2.畅通合作办学路径,打造体校发展精英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新时代体校发展方向、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破解体校经费短缺、文化薄弱、师资匮乏、设施不足等难题,进一步完善体校文化教育功能,促进体校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体校与当地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打造20所青少年业余体校,推动体校开放办学,为当地中小学校提供场地设施和教学服务等,建立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服务的机制。

重点工程2:体校改革

(1)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情况,重点支持建设场地设施、功能康复、伤病治疗、体能训练、后勤保障等条件一流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提升体校办学条件。

(2)盟市级体校精英化办学。根据各地体校发展情况,在盟市级体校中遴选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并建立配套支持政策。

(3)旗县(市、区)体校多元化办学。各地体育、教育部门优化业余训练布局,积极创造旗县(市、区)体校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合作办学条件。探索实践“自治区队盟市办”“盟市队旗县(市、区)办”。

3.激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力,形成社会力量普及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属地管理、业务职能和服务标准等,挂牌成立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场地资源、课程设置、服务质量、师资团队等优势,引导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开透明、独立运作常态化合规运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

(三)精准协同发力,构建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

1.着力提升身体素质,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发挥校内外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的普惠性、密集性与辐射性作用,鼓励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体育单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多元主体自发性、多样化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联动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蒙动少年˙青少年体育嘉年华”“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品牌活动,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有序开放,助力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依托“全民健身行动”开展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支持医疗机构向青少年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对青少年近视眼、肥胖和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进行体育干预,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

举办内蒙古自治区“蒙动宝贝”幼儿体育大会,积极推广幼儿足球、篮球、啦啦操、小轮车、轮滑、跳绳等普及性高、受众面广的幼儿体育项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活动指南》为活动开展提供现场案例、课程体系和标准体系。拓展幼儿体育培训、健身休闲、技能展示、亲子体育、文化宣传等服务内容,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品牌。

重点工程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每年至少开展1-3类涵盖青少年健康促进、技能普及提高的青少年体育特色活动,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心理问题和亚健康的干预方法。

(2)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专家智库,组织专家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标准、政策、方案、评估计划研制和指导工作。

(3)对农村、牧区体校、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送教送课、人才选拔等活动,开展公益性特色体育活动,满足当地青少年体育需求。

(4)利用资源和民族文化等优势,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射箭、摔跤、马术等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形成“一盟市一品”“一旗县(市、区)一品”地域品牌。

2.有效提高青训质量,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探索实践一线(体校)两翼(学校、俱乐部)训练模式,基本形成普通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新格局,实现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达7万人目标。 

巩固和加强体校、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阵地建设,通过评选命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突出基层重点项目,整合优秀教练员资源,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材、选拔、培养和输送质量与效益。

在U系列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锦标赛、学校运动会等青少年体育赛事中广泛选拔,并通过科学测试、实际训练、二次选材、跨界跨项等方式选拔尖子人才,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教练员、运动员档案,建立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定期对各盟市和旗县(市、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行指导评估。

3.统筹推动赛事管理,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以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为引领,做好各类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规划设计,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竞赛计划、共同注册、共同组织、共同管理认证等竞赛机制,逐步形成各类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普及型竞赛体系。通过统一注册资格、等级评定、分级分类设组设项等改革,扩大赛事规模,提高赛事影响力。

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竞赛指引》,规范办赛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教育,加强赛事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线,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

4.服务特殊群体需求,构建全民健身参与体系。依托体育院校、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残疾青少年提供训练、技能提升保障,为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健身提供帮助,鼓励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参加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通过体育锻炼强健体魄,滋养精神。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倡导协同治理

建立和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突出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在青少年健康促进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方案,实施体育、教育、民政、财政、团委、妇联、残联等跨部门治理,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跨域性问题,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

(二)加强经费支持,完善政策引导

各地要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体育彩票公益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场地设施建设、竞赛活动举办,组织体系壮大等。对上级拨付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对上级部门命名、奖励等激励性举措,地方可给予配套奖励,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服务意识

各级体育部门有序组织青少年体育行业的管理人员、教练员、复合型团队成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更新服务、训练、教育等人才培养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按照本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强化岗位责任、推进政策执行,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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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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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发挥青少年体育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全面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与体育后备人才质量,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一、“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以夯实青少年体育阵地建设为基础,多元化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建成7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68个自治区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6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9个户外活动营地,命名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9所、青少年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特色学校980所,实现了旗县(市、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全覆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共有66128名青少年运动员完成53个项目注册,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活动丰富多彩,参与人数累计约200万人次,为800名青少年体育教练员、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35枚金牌、34枚银牌、65枚铜牌,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8枚金牌、10枚银牌、10枚铜牌。

        二、“十四五”时期青少年体育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为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我区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由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体育资源不平衡,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体育管理理念、服务方式等长期形成的体制和机制壁垒未能打破。在新形势下,政策不完善、结构矛盾、场地设施、体教融合发展等多方面问题尚未解决,导致基层经费使用、队伍建设、训练竞赛等工作缺乏政策依据,尤其是旗县(市、区)体校发展难度较大。在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力度不大、监管不够,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工作体制性障碍、深化体教融合工作难点堵点较为突出。体育后备人才梯队规模、质量和效率呈现不平衡和不匹配的态势,亟需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育综合实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以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和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协同治理、优势互补,突出特色。持续深化体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基础作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作用和体育运动学校堡垒作用,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体育项目推广与普及相结合,坚持体育活动点、线、面相结合,坚持运动训练个性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形成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新格局,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青少年体育竞赛“三大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十四五”指导性目标

        深化体教融合

        政策引领

        (1)实施《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教融合相关配套政策,督促各地出台具体落实方案。

        (3)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4)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体校建设

        (5)评选命名10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包括体校、学校、俱乐部、幼儿体育活动基地)打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根基。

        (6)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建设3个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支持体校改革创新。

        (7)评选命名5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盟市形成1-2个特色项目“一条龙”培养体系,为体校输送专业人才。

        (8)优化配备体校文化课教师,解决运动员文化短板,支持体校全面发展。

        俱乐部建设

        (9)评选命名100个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

        (10)按照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

        双减工作

        (11)履行“双减”工作任务清单,加强体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做好校外1小时体育锻炼服务保障。

        (12)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

        三大体系建设

        健康促进体系

        (1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个青少年体育主题健身活动。举办1次幼儿体育大会。指导青少年儿童科学健身,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

        (14)通过进家庭、进学校、进公园、进社区、进乡村“五进”举措,实现500万人次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

        训练体系

        (15)科学布局重点项目,与各级各类体校签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

        (16)定期对各级各类体校进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体校体能大比武。

        (17)培训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科研医务人员1000人次。

        竞赛体系

        (18)建立校内外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组织体系(幼儿体育活动、俱乐部联赛、U系列比赛、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比赛)注册青少年(学生)运动员7万人。

        (19)每年举办至少25项青少年(学生)锦标赛,遴选1-2项精品赛事。

        (20)做好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队参赛工作,为竞技体育培养输送优质人才。

        体育精神与

        体育

        文化

        讲好体育故事

        (21)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中华体育精神、中国女排精神、北京冬奥精神等宣讲宣传。

        (22)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播中华体育文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特色教学活动。

        (23)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扬体育立德树人的功能和价值。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教融合,提升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

        1.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政策体系。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政策依据,到2022年底各盟市出台体教融合工作办法或举措,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体育、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2.建立重点任务评估和典型案例宣传机制。定期围绕深化体教融合中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体育项目进校园、学校与体校合作,开展全区范围内评估,对有效执行政策、改革创新,取得较好成效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重点工程1:体教融合

        (1)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发展。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和传统体育项目,构建“一校一(多)品”发展模式和小学、初中、高中到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大学)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

        (2)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支持大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三大球”体育项目。

        (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可将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核标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示范标准等作为准入校园标准,补齐学校体育资源不足短板。

        (4)形成基层运动队联办机制。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学校、体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元合作的联办机制,推动学校运动队建设,支持体校选材活动进学校。

        (5)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用人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面试、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选拔聘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明确教练员职称评定。配备足够的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

        (二)促进多元发展,筑牢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

        1.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型阵地。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发展模式。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严格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保证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帮助学生掌握并不断巩固1至2项运动技能,为养成终身运动习惯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常赛机制,牢牢把握学校体育竞赛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定位,广泛组织班级、年级间体育竞赛活动,支持大中小学组建学校体育代表队,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逐步增加项目、扩大覆盖面。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改革,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体系。研究制定体育教师参加课外辅导、组织竞赛活动课时和工作量计算补贴办法。

        自治区各项目运动中心、盟市及旗县(市、区)体育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运动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网格化布局模式,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示范引领作用。

        2.畅通合作办学路径,打造体校发展精英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新时代体校发展方向、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破解体校经费短缺、文化薄弱、师资匮乏、设施不足等难题,进一步完善体校文化教育功能,促进体校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体校与当地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打造20所青少年业余体校,推动体校开放办学,为当地中小学校提供场地设施和教学服务等,建立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服务的机制。

        重点工程2:体校改革

        (1)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情况,重点支持建设场地设施、功能康复、伤病治疗、体能训练、后勤保障等条件一流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提升体校办学条件。

        (2)盟市级体校精英化办学。根据各地体校发展情况,在盟市级体校中遴选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并建立配套支持政策。

        (3)旗县(市、区)体校多元化办学。各地体育、教育部门优化业余训练布局,积极创造旗县(市、区)体校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合作办学条件。探索实践“自治区队盟市办”“盟市队旗县(市、区)办”。

        3.激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力,形成社会力量普及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属地管理、业务职能和服务标准等,挂牌成立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场地资源、课程设置、服务质量、师资团队等优势,引导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开透明、独立运作常态化合规运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

        (三)精准协同发力,构建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

        1.着力提升身体素质,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发挥校内外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的普惠性、密集性与辐射性作用,鼓励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体育单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多元主体自发性、多样化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联动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蒙动少年˙青少年体育嘉年华”“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品牌活动,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有序开放,助力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依托“全民健身行动”开展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支持医疗机构向青少年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对青少年近视眼、肥胖和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进行体育干预,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

        举办内蒙古自治区“蒙动宝贝”幼儿体育大会,积极推广幼儿足球、篮球、啦啦操、小轮车、轮滑、跳绳等普及性高、受众面广的幼儿体育项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活动指南》为活动开展提供现场案例、课程体系和标准体系。拓展幼儿体育培训、健身休闲、技能展示、亲子体育、文化宣传等服务内容,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品牌。

        重点工程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每年至少开展1-3类涵盖青少年健康促进、技能普及提高的青少年体育特色活动,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心理问题和亚健康的干预方法。

        (2)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专家智库,组织专家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标准、政策、方案、评估计划研制和指导工作。

        (3)对农村、牧区体校、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送教送课、人才选拔等活动,开展公益性特色体育活动,满足当地青少年体育需求。

        (4)利用资源和民族文化等优势,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射箭、摔跤、马术等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形成“一盟市一品”“一旗县(市、区)一品”地域品牌。

        2.有效提高青训质量,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探索实践一线(体校)两翼(学校、俱乐部)训练模式,基本形成普通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新格局,实现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达7万人目标。 

        巩固和加强体校、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阵地建设,通过评选命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突出基层重点项目,整合优秀教练员资源,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材、选拔、培养和输送质量与效益。

        在U系列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锦标赛、学校运动会等青少年体育赛事中广泛选拔,并通过科学测试、实际训练、二次选材、跨界跨项等方式选拔尖子人才,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教练员、运动员档案,建立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定期对各盟市和旗县(市、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行指导评估。

        3.统筹推动赛事管理,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以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为引领,做好各类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规划设计,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竞赛计划、共同注册、共同组织、共同管理认证等竞赛机制,逐步形成各类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普及型竞赛体系。通过统一注册资格、等级评定、分级分类设组设项等改革,扩大赛事规模,提高赛事影响力。

        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竞赛指引》,规范办赛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教育,加强赛事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线,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

        4.服务特殊群体需求,构建全民健身参与体系。依托体育院校、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残疾青少年提供训练、技能提升保障,为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健身提供帮助,鼓励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参加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通过体育锻炼强健体魄,滋养精神。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倡导协同治理

        建立和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突出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在青少年健康促进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方案,实施体育、教育、民政、财政、团委、妇联、残联等跨部门治理,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跨域性问题,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

        (二)加强经费支持,完善政策引导

        各地要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体育彩票公益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场地设施建设、竞赛活动举办,组织体系壮大等。对上级拨付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对上级部门命名、奖励等激励性举措,地方可给予配套奖励,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服务意识

        各级体育部门有序组织青少年体育行业的管理人员、教练员、复合型团队成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更新服务、训练、教育等人才培养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按照本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强化岗位责任、推进政策执行,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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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3-0026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体字〔2022〕56号
              成文日期 2022-07-29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3-0026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体字〔2022〕56号
              成文日期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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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2 00:00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朗读


              各盟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体育行政部门,教育(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发挥青少年体育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全面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与体育后备人才质量,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一、“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以夯实青少年体育阵地建设为基础,多元化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建成7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68个自治区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6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9个户外活动营地,命名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9所、青少年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特色学校980所,实现了旗县(市、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全覆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共有66128名青少年运动员完成53个项目注册,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活动丰富多彩,参与人数累计约200万人次,为800名青少年体育教练员、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35枚金牌、34枚银牌、65枚铜牌,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8枚金牌、10枚银牌、10枚铜牌。

              二、“十四五”时期青少年体育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为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我区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由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体育资源不平衡,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体育管理理念、服务方式等长期形成的体制和机制壁垒未能打破。在新形势下,政策不完善、结构矛盾、场地设施、体教融合发展等多方面问题尚未解决,导致基层经费使用、队伍建设、训练竞赛等工作缺乏政策依据,尤其是旗县(市、区)体校发展难度较大。在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力度不大、监管不够,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工作体制性障碍、深化体教融合工作难点堵点较为突出。体育后备人才梯队规模、质量和效率呈现不平衡和不匹配的态势,亟需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育综合实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以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和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协同治理、优势互补,突出特色。持续深化体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基础作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作用和体育运动学校堡垒作用,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体育项目推广与普及相结合,坚持体育活动点、线、面相结合,坚持运动训练个性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形成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新格局,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青少年体育竞赛“三大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十四五”指导性目标

              深化体教融合

              政策引领

              (1)实施《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教融合相关配套政策,督促各地出台具体落实方案。

              (3)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4)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体校建设

              (5)评选命名10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包括体校、学校、俱乐部、幼儿体育活动基地)打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根基。

              (6)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建设3个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支持体校改革创新。

              (7)评选命名5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盟市形成1-2个特色项目“一条龙”培养体系,为体校输送专业人才。

              (8)优化配备体校文化课教师,解决运动员文化短板,支持体校全面发展。

              俱乐部建设

              (9)评选命名100个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

              (10)按照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

              双减工作

              (11)履行“双减”工作任务清单,加强体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做好校外1小时体育锻炼服务保障。

              (12)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

              三大体系建设

              健康促进体系

              (1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个青少年体育主题健身活动。举办1次幼儿体育大会。指导青少年儿童科学健身,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

              (14)通过进家庭、进学校、进公园、进社区、进乡村“五进”举措,实现500万人次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

              训练体系

              (15)科学布局重点项目,与各级各类体校签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

              (16)定期对各级各类体校进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体校体能大比武。

              (17)培训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科研医务人员1000人次。

              竞赛体系

              (18)建立校内外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组织体系(幼儿体育活动、俱乐部联赛、U系列比赛、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比赛)注册青少年(学生)运动员7万人。

              (19)每年举办至少25项青少年(学生)锦标赛,遴选1-2项精品赛事。

              (20)做好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队参赛工作,为竞技体育培养输送优质人才。

              体育精神与

              体育

              文化

              讲好体育故事

              (21)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中华体育精神、中国女排精神、北京冬奥精神等宣讲宣传。

              (22)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播中华体育文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特色教学活动。

              (23)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扬体育立德树人的功能和价值。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教融合,提升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

              1.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政策体系。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政策依据,到2022年底各盟市出台体教融合工作办法或举措,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体育、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2.建立重点任务评估和典型案例宣传机制。定期围绕深化体教融合中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体育项目进校园、学校与体校合作,开展全区范围内评估,对有效执行政策、改革创新,取得较好成效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重点工程1:体教融合

              (1)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发展。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和传统体育项目,构建“一校一(多)品”发展模式和小学、初中、高中到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大学)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

              (2)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支持大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三大球”体育项目。

              (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可将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核标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示范标准等作为准入校园标准,补齐学校体育资源不足短板。

              (4)形成基层运动队联办机制。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学校、体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元合作的联办机制,推动学校运动队建设,支持体校选材活动进学校。

              (5)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用人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面试、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选拔聘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明确教练员职称评定。配备足够的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

              (二)促进多元发展,筑牢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

              1.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型阵地。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发展模式。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严格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保证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帮助学生掌握并不断巩固1至2项运动技能,为养成终身运动习惯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常赛机制,牢牢把握学校体育竞赛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定位,广泛组织班级、年级间体育竞赛活动,支持大中小学组建学校体育代表队,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逐步增加项目、扩大覆盖面。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改革,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体系。研究制定体育教师参加课外辅导、组织竞赛活动课时和工作量计算补贴办法。

              自治区各项目运动中心、盟市及旗县(市、区)体育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运动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网格化布局模式,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示范引领作用。

              2.畅通合作办学路径,打造体校发展精英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新时代体校发展方向、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破解体校经费短缺、文化薄弱、师资匮乏、设施不足等难题,进一步完善体校文化教育功能,促进体校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体校与当地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打造20所青少年业余体校,推动体校开放办学,为当地中小学校提供场地设施和教学服务等,建立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服务的机制。

              重点工程2:体校改革

              (1)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情况,重点支持建设场地设施、功能康复、伤病治疗、体能训练、后勤保障等条件一流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提升体校办学条件。

              (2)盟市级体校精英化办学。根据各地体校发展情况,在盟市级体校中遴选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并建立配套支持政策。

              (3)旗县(市、区)体校多元化办学。各地体育、教育部门优化业余训练布局,积极创造旗县(市、区)体校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合作办学条件。探索实践“自治区队盟市办”“盟市队旗县(市、区)办”。

              3.激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力,形成社会力量普及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属地管理、业务职能和服务标准等,挂牌成立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场地资源、课程设置、服务质量、师资团队等优势,引导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开透明、独立运作常态化合规运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

              (三)精准协同发力,构建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

              1.着力提升身体素质,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发挥校内外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的普惠性、密集性与辐射性作用,鼓励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体育单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多元主体自发性、多样化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联动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蒙动少年˙青少年体育嘉年华”“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品牌活动,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有序开放,助力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依托“全民健身行动”开展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支持医疗机构向青少年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对青少年近视眼、肥胖和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进行体育干预,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

              举办内蒙古自治区“蒙动宝贝”幼儿体育大会,积极推广幼儿足球、篮球、啦啦操、小轮车、轮滑、跳绳等普及性高、受众面广的幼儿体育项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活动指南》为活动开展提供现场案例、课程体系和标准体系。拓展幼儿体育培训、健身休闲、技能展示、亲子体育、文化宣传等服务内容,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品牌。

              重点工程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每年至少开展1-3类涵盖青少年健康促进、技能普及提高的青少年体育特色活动,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心理问题和亚健康的干预方法。

              (2)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专家智库,组织专家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标准、政策、方案、评估计划研制和指导工作。

              (3)对农村、牧区体校、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送教送课、人才选拔等活动,开展公益性特色体育活动,满足当地青少年体育需求。

              (4)利用资源和民族文化等优势,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射箭、摔跤、马术等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形成“一盟市一品”“一旗县(市、区)一品”地域品牌。

              2.有效提高青训质量,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探索实践一线(体校)两翼(学校、俱乐部)训练模式,基本形成普通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新格局,实现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达7万人目标。 

              巩固和加强体校、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阵地建设,通过评选命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突出基层重点项目,整合优秀教练员资源,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材、选拔、培养和输送质量与效益。

              在U系列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锦标赛、学校运动会等青少年体育赛事中广泛选拔,并通过科学测试、实际训练、二次选材、跨界跨项等方式选拔尖子人才,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教练员、运动员档案,建立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定期对各盟市和旗县(市、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行指导评估。

              3.统筹推动赛事管理,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以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为引领,做好各类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规划设计,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竞赛计划、共同注册、共同组织、共同管理认证等竞赛机制,逐步形成各类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普及型竞赛体系。通过统一注册资格、等级评定、分级分类设组设项等改革,扩大赛事规模,提高赛事影响力。

              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竞赛指引》,规范办赛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教育,加强赛事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线,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

              4.服务特殊群体需求,构建全民健身参与体系。依托体育院校、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残疾青少年提供训练、技能提升保障,为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健身提供帮助,鼓励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参加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通过体育锻炼强健体魄,滋养精神。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倡导协同治理

              建立和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突出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在青少年健康促进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方案,实施体育、教育、民政、财政、团委、妇联、残联等跨部门治理,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跨域性问题,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

              (二)加强经费支持,完善政策引导

              各地要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体育彩票公益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场地设施建设、竞赛活动举办,组织体系壮大等。对上级拨付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对上级部门命名、奖励等激励性举措,地方可给予配套奖励,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服务意识

              各级体育部门有序组织青少年体育行业的管理人员、教练员、复合型团队成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更新服务、训练、教育等人才培养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按照本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强化岗位责任、推进政策执行,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机制。



                各盟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体育行政部门,教育(教体)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阶段。为进一步发挥青少年体育在建设体育强国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推动我区青少年体育发展,全面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与体育后备人才质量,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
                一、“十三五”时期青少年体育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青少年体育以夯实青少年体育阵地建设为基础,多元化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建成7个国家级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68个自治区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36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9个户外活动营地,命名青少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9所、青少年篮球、排球体育项目特色学校980所,实现了旗县(市、区)青少年业余训练组织全覆盖。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梯队更加完善,共有66128名青少年运动员完成53个项目注册,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活动丰富多彩,参与人数累计约200万人次,为800名青少年体育教练员、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35枚金牌、34枚银牌、65枚铜牌,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内蒙古代表团获得8枚金牌、10枚银牌、10枚铜牌。
                二、“十四五”时期青少年体育面临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为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样性、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我区青少年体育工作面临诸多机遇和挑战。由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体育资源不平衡,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青少年体育管理理念、服务方式等长期形成的体制和机制壁垒未能打破。在新形势下,政策不完善、结构矛盾、场地设施、体教融合发展等多方面问题尚未解决,导致基层经费使用、队伍建设、训练竞赛等工作缺乏政策依据,尤其是旗县(市、区)体校发展难度较大。在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日益增多的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力度不大、监管不够,体育与教育部门的工作体制性障碍、深化体教融合工作难点堵点较为突出。体育后备人才梯队规模、质量和效率呈现不平衡和不匹配的态势,亟需提升我区青少年体育综合实力。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体育强国建设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
                以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和提高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协同治理、优势互补,突出特色。持续深化体教融合,充分发挥学校基础作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作用和体育运动学校堡垒作用,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坚持体育项目推广与普及相结合,坚持体育活动点、线、面相结合,坚持运动训练个性化与专业化相结合,形成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新格局,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青少年体育训练、青少年体育竞赛“三大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十四五”行动计划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
                主要任务
                “十四五”指导性目标
                深化体教融合
                政策引领
                (1)实施《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2)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教融合相关配套政策,督促各地出台具体落实方案。
                (3)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
                (4)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
                体校建设
                (5)评选命名10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包括体校、学校、俱乐部、幼儿体育活动基地)打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根基。
                (6)依托各级各类体校、全民健身中心建设3个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支持体校改革创新。
                (7)评选命名500所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盟市形成1-2个特色项目“一条龙”培养体系,为体校输送专业人才。
                (8)优化配备体校文化课教师,解决运动员文化短板,支持体校全面发展。
                俱乐部建设
                (9)评选命名100个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示范俱乐部。
                (10)按照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体育等部门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加强对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审批监管和业务指导。
                双减工作
                (11)履行“双减”工作任务清单,加强体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做好校外1小时体育锻炼服务保障。
                (12)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
                三大体系建设
                健康促进体系
                (1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每年至少举办2个青少年体育主题健身活动。举办1次幼儿体育大会。指导青少年儿童科学健身,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
                (14)通过进家庭、进学校、进公园、进社区、进乡村“五进”举措,实现500万人次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
                训练体系
                (15)科学布局重点项目,与各级各类体校签订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战略合作协议。
                (16)定期对各级各类体校进行评估,组织开展全区体校体能大比武。
                (17)培训各级各类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教练员、体育教师、科研医务人员1000人次。
                竞赛体系
                (18)建立校内外青少年(学生)体育竞赛组织体系(幼儿体育活动、俱乐部联赛、U系列比赛、青少年锦标赛、全国青少年比赛)注册青少年(学生)运动员7万人。
                (19)每年举办至少25项青少年(学生)锦标赛,遴选1-2项精品赛事。
                (20)做好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组队参赛工作,为竞技体育培养输送优质人才。
                体育精神与
                体育
                文化
                讲好体育故事
                (21)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中华体育精神、中国女排精神、北京冬奥精神等宣讲宣传。
                (22)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播中华体育文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等特色教学活动。
                (23)在儿童青少年群体中传扬体育立德树人的功能和价值。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教融合,提升青少年体育服务水平。
                1.完善体教融合工作政策体系。以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政策依据,到2022年底各盟市出台体教融合工作办法或举措,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体育、教育部门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2.建立重点任务评估和典型案例宣传机制。定期围绕深化体教融合中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体育项目进校园、学校与体校合作,开展全区范围内评估,对有效执行政策、改革创新,取得较好成效的典型案例进行多渠道宣传推广。
                重点工程1:体教融合
                (1)形成学校体育特色发展。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体育优势项目、特色项目和传统体育项目,构建“一校一(多)品”发展模式和小学、初中、高中到自治区优秀运动队(大学)的“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
                (2)推广普及足球、篮球、排球,支持大中小学校大力开展“三大球”体育项目。
                (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校园工作,可将体育类培训机构审核标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示范标准等作为准入校园标准,补齐学校体育资源不足短板。
                (4)形成基层运动队联办机制。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学校、体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多元合作的联办机制,推动学校运动队建设,支持体校选材活动进学校。
                (5)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用人单位可采取直接考察、面试、技能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选拔聘用。各级各类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明确教练员职称评定。配备足够的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体育课。
                (二)促进多元发展,筑牢青少年体育“三大”阵地
                1.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夯实学校体育基础型阵地。
                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健全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发展模式。鼓励支持以学校体育课为基础、课余体育锻炼为辅助、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的学生基本运动技能提升路径。严格落实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保证学生校内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帮助学生掌握并不断巩固1至2项运动技能,为养成终身运动习惯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常赛机制,牢牢把握学校体育竞赛面向全体学生的基本定位,广泛组织班级、年级间体育竞赛活动,支持大中小学组建学校体育代表队,激励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课余体育训练和竞赛,逐步增加项目、扩大覆盖面。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改革,将体育与健康科目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体系。研究制定体育教师参加课外辅导、组织竞赛活动课时和工作量计算补贴办法。
                自治区各项目运动中心、盟市及旗县(市、区)体育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立运动队,给予相关政策支持,构建小学、初中、高中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网格化布局模式,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设立教练员岗位,发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示范引领作用。
                2.畅通合作办学路径,打造体校发展精英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运动学校管理办法》,明确新时代体校发展方向、功能职责和工作流程,破解体校经费短缺、文化薄弱、师资匮乏、设施不足等难题,进一步完善体校文化教育功能,促进体校全面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体校与当地小学、中学、高中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联合办学、联合建队,共同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重点打造20所青少年业余体校,推动体校开放办学,为当地中小学校提供场地设施和教学服务等,建立体校教练员参与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竞赛服务的机制。
                重点工程2:体校改革
                (1)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部署,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情况,重点支持建设场地设施、功能康复、伤病治疗、体能训练、后勤保障等条件一流的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提升体校办学条件。
                (2)盟市级体校精英化办学。根据各地体校发展情况,在盟市级体校中遴选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重点项目,进行扶持并建立配套支持政策。
                (3)旗县(市、区)体校多元化办学。各地体育、教育部门优化业余训练布局,积极创造旗县(市、区)体校与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合作办学条件。探索实践“自治区队盟市办”“盟市队旗县(市、区)办”。
                3.激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活力,形成社会力量普及型阵地。
                多部门共同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办法》,明确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属地管理、业务职能和服务标准等,挂牌成立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场地资源、课程设置、服务质量、师资团队等优势,引导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公开透明、独立运作常态化合规运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标准化培训、科学化训练、规范化建设。
                (三)精准协同发力,构建青少年体育“三大”体系
                1.着力提升身体素质,构建青少年健康促进体系。发挥校内外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的普惠性、密集性与辐射性作用,鼓励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体育单项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多元主体自发性、多样化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联动各盟市旗县(市区)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蒙动少年˙青少年体育嘉年华”“百万青少年上冰雪”“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等品牌活动,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有序开放,助力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
                严格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依托“全民健身行动”开展青少年体育健康教育等系列活动,支持医疗机构向青少年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对青少年近视眼、肥胖和脊柱侧弯、心理亚健康进行体育干预,促进青少年体质健康。
                举办内蒙古自治区“蒙动宝贝”幼儿体育大会,积极推广幼儿足球、篮球、啦啦操、小轮车、轮滑、跳绳等普及性高、受众面广的幼儿体育项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活动指南》为活动开展提供现场案例、课程体系和标准体系。拓展幼儿体育培训、健身休闲、技能展示、亲子体育、文化宣传等服务内容,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幼儿体育品牌。
                重点工程3: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1)每年至少开展1-3类涵盖青少年健康促进、技能普及提高的青少年体育特色活动,推广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形态不良、心理问题和亚健康的干预方法。
                (2)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专家智库,组织专家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标准、政策、方案、评估计划研制和指导工作。
                (3)对农村、牧区体校、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开展送教送课、人才选拔等活动,开展公益性特色体育活动,满足当地青少年体育需求。
                (4)利用资源和民族文化等优势,开展青少年冰雪运动、射箭、摔跤、马术等独具特色的体育活动,形成“一盟市一品”“一旗县(市、区)一品”地域品牌。
                2.有效提高青训质量,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探索实践一线(体校)两翼(学校、俱乐部)训练模式,基本形成普通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力培养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新格局,实现注册青少年运动员达7万人目标。 
                巩固和加强体校、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后备人才阵地建设,通过评选命名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突出基层重点项目,整合优秀教练员资源,全面提升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选材、选拔、培养和输送质量与效益。
                在U系列比赛、俱乐部联赛、青少年锦标赛、学校运动会等青少年体育赛事中广泛选拔,并通过科学测试、实际训练、二次选材、跨界跨项等方式选拔尖子人才,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教练员、运动员档案,建立重点任务责任清单,定期对各盟市和旗县(市、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进行指导评估。
                3.统筹推动赛事管理,构建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以全区青少年锦标赛为引领,做好各类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规划设计,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制定竞赛计划、共同注册、共同组织、共同管理认证等竞赛机制,逐步形成各类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普及型竞赛体系。通过统一注册资格、等级评定、分级分类设组设项等改革,扩大赛事规模,提高赛事影响力。
                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体育竞赛指引》,规范办赛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全面加强对青少年运动员、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教育,加强赛事安全监督管理,建立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为青少年筑牢安全防线,创造公平和谐干净的竞赛环境。
                4.服务特殊群体需求,构建全民健身参与体系。依托体育院校、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为残疾青少年提供训练、技能提升保障,为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健身提供帮助,鼓励残疾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参加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通过体育锻炼强健体魄,滋养精神。
                五、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倡导协同治理
                建立和完善各级青少年体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突出各地体育和教育部门在青少年健康促进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青少年体育工作方案,实施体育、教育、民政、财政、团委、妇联、残联等跨部门治理,统筹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中的跨域性问题,鼓励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青少年体育。
                (二)加强经费支持,完善政策引导
                各地要加大对青少年体育发展的投入力度,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体育彩票公益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场地设施建设、竞赛活动举办,组织体系壮大等。对上级拨付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对上级部门命名、奖励等激励性举措,地方可给予配套奖励,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提高服务意识
                各级体育部门有序组织青少年体育行业的管理人员、教练员、复合型团队成员参与培训和学习,更新服务、训练、教育等人才培养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各相关部门按照本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强化岗位责任、推进政策执行,建立重点工作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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