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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满政办字〔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5-17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满政办字〔2021〕18号
成文日期 2021-05-17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满洲里市旅游促销奖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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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满洲里市旅游促销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满洲里市旅游促销奖补办法

为最大限度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影响,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提供企业金融支持,全力打造满洲里安全旅游目的地形象,更加有效调动旅游企业主动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变化、拓展国内旅游市场的积极性,推动我市旅游产业聚集人气、繁荣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鼓励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促销,对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线上促销方式宣传满洲里旅游类原创作品,按点击量和转发数量给予1000-50000元。对在重点客源地和航线开通城市开展满洲里旅游形象和产品广告宣传的旅游企业,补助广告费用的30%,累计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参加我市组织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的旅游企业,每次给予宣传促销补助,补助金额相当于1人次的交通费。

第二条  鼓励开展航空旅游,对所有依法经营的旅游社,组织15人(含)以上团队游客经满洲里西郊机场进出港并在我市住宿1晚以上的,每人奖励100元;对打造精品航线组织游客累计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15万元。

第三条  鼓励旅游金融创新,对凡在满注册依法经营的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旅游“供应链”金融、“助保贷”等方式获得贷款支持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补支持,奖补额度相当于贷款贴息的50%。

第四条  鼓励组织旅游专列来满释放消费潜力进入满洲里市的旅游专列,团队人数400人以上并在满住宿1晚的,每列奖补1万元;团队人数800人以上并在满住宿1晚的,每列奖补2万元。进入呼伦贝尔的旅游专列,团队人数400人以上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到满洲里市旅游进入景区并住宿1晚的,每列奖补5000元;团队人数800人以上转乘其他交通工具到满洲里市旅游进入景区并住宿1晚的,每列奖补1万元。

享受本办法政策的旅游企业必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支持旅游发展、服从行业管理,全年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偷税漏税等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旅游投诉。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依法依规查处。

本办法执行期为印发之日至2022年3月31日。

本办法由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兑现,并负责制定具体奖补兑现办法。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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