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呼和浩特市统筹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生态屏障更加稳固。
5年来,呼和浩特市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累计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7.96万亩,防沙治沙70.39万亩,分别超出规划目标16%和23%。森林覆盖率由2021年的15.78%提升至16.5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任务228.41万亩已于2024年提前6年完成,目前全面进入成果巩固提升阶段。湿地保护体系持续完善,湿地保护率提高至35.2%,建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及多处保护小区。
资源保护体系持续强化,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林草碳汇与产业协同发展,建成林草湿碳储量数据库,全市林草湿碳资源储量达7000多万吨。已拥有林草企业306家,林草产业形成4条主导产业链,产值突破100亿元。智慧林草与法治保障并进,建成自治区首个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碳汇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恢复基层林草工作站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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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呼和浩特市统筹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生态屏障更加稳固。
5年来,呼和浩特市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累计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7.96万亩,防沙治沙70.39万亩,分别超出规划目标16%和23%。森林覆盖率由2021年的15.78%提升至16.5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任务228.41万亩已于2024年提前6年完成,目前全面进入成果巩固提升阶段。湿地保护体系持续完善,湿地保护率提高至35.2%,建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及多处保护小区。
资源保护体系持续强化,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林草碳汇与产业协同发展,建成林草湿碳储量数据库,全市林草湿碳资源储量达7000多万吨。已拥有林草企业306家,林草产业形成4条主导产业链,产值突破100亿元。智慧林草与法治保障并进,建成自治区首个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碳汇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恢复基层林草工作站45个。
“十四五”时期,呼和浩特市统筹推进生态修复、资源保护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生态屏障更加稳固。
5年来,呼和浩特市统筹推进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累计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任务257.96万亩,防沙治沙70.39万亩,分别超出规划目标16%和23%。森林覆盖率由2021年的15.78%提升至16.5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0%左右。“三北”工程六期建设任务228.41万亩已于2024年提前6年完成,目前全面进入成果巩固提升阶段。湿地保护体系持续完善,湿地保护率提高至35.2%,建成2处国家湿地公园、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及多处保护小区。
资源保护体系持续强化,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林草碳汇与产业协同发展,建成林草湿碳储量数据库,全市林草湿碳资源储量达7000多万吨。已拥有林草企业306家,林草产业形成4条主导产业链,产值突破100亿元。智慧林草与法治保障并进,建成自治区首个智慧林草生态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碳汇交易服务中心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出台《呼和浩特市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恢复基层林草工作站4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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