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问题
一是基础档案中部分苗木相关的质量分级技术标准已有最新版本,需要及时更新;
二是经营、检验档案不齐全,缺少已销售苗木的合同、票据、标签、检疫证书等内容,缺少出圃苗木自检记录;
三是未留存已出具的苗木标签,无法判定标签填写是否规范,以及是否未区分良种苗木标签与普通苗木标签。
二、整改要求
一是参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经营档案管理,将购销苗木合同、票据、标签、检疫证书等内容留存档案;同时做好苗木自检,填写原始记录表并留存档案,作为苗木自检结果及苗木标签填写依据。
二是将档案中缺少的技术标准更新、补全。
三是参照《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加强苗木标签管理,规范标签内容填写,同时做好良种苗木、普通苗木标签区分。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整改完毕,并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及佐证材料。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查。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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