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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00〕65号
成文日期 2000-04-27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00〕65号
成文日期 2000-04-2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0-04-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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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见 《内蒙古政报》第5期)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求,加快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编进程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我区的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各级政 府必须认真研究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根据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把城乡 规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城乡规划的编制和修编进程。

  (一)要按照逐步建立职能分工明确、规模等级结构合理、区域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城镇 体系的总体要求,搞好城镇体系规划工作。到今年年底,要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体系规 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2002年底,要完成15个县级市和除市管旗县之外的45个旗县域城镇 体系规划的编制任务。

  (二)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应抓紧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到2005年,要完成除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以外其它18个设市城市和68个旗县所在地镇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三)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城市政府要加快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到20 05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的详细规划覆盖率要达到100%;15 个县级市的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80%以上;68个旗县所在地镇的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60%以 上。此外,从现在起每个城镇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条主要街道的城市设计,有条件的城市可进 行中心区或更大范围的城市设计。设市城市和旗县所在地镇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必须由自 治区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全面论证后,才能进行审批和实施。

  (四)进一步加快苏木乡镇域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小城镇、村庄建设规划的调整完善进度。 到2005年,全区苏木乡镇域总体规划要完成80%;小城镇建设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完成100 %;中心村建设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100%。凡列入国家和自治区建设试点的小城镇规划 编制成果,必须由自治区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后方可依法审批。

  二、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执行规划许可制度,保障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小城镇的规划、建设要符合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国家和自治区进行的大中型基础设施建 设项目,除符合本行业的规划外,还应符合自治区城镇体系规划。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建设项 目和自治区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市、旗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审查意见,报自治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地级市和县级市 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旗县 计划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旗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计划 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报批文件中,必须附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否则,计划部门不得 立项和审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要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没有“一书两证”的建 设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

  三、加大城乡规划的宣传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建设活动  城乡规划批准后,要向全社会公布。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规划宣 传力度,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规划的运行机制。今后,自治区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要配合人大、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活动。 对一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 划法〉办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小城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和城乡规划的大案要案, 要公开曝光,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送交司法机 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增加城乡规划工作投入,加快城乡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进程  城乡规划工作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要加大城乡规划工作的投入力度,明确列入各级财 政年度预算,确保城乡规划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提高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利 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科学和动态的城乡规划管理,各地都应积极增加投入,加快城乡规划 管理办公自动化进程。到2001年,呼和浩特、包头、赤峰、乌海、通辽五个地级市要实现城 乡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2003年,15个县级市要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2005年,69 个旗县要实现城乡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

  二〇〇〇年六月一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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