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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旅游
发布机构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呼政发〔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7-14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16 17:11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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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促进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将文化旅游业打造为首府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和幸福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全面形成北疆文化引领、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的大旅游格局。到2025年末,实现文旅行业由全面复苏向高质量发展跃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同比增长超10%,努力建成文旅深度融合的内蒙古样板。到2027年末,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超7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突破1000亿元,培育塞上老街、敕勒川2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老牛湾、哈达门、圣水梁3个百万级核心大景区,建成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各类国家级旅游特色业态百花齐放,文旅青城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首府由国内旅游集散地转变为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文旅发展顶层设计

1.统筹发展全域旅游格局。落实“一廊两轴五带”文旅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文旅项目用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高标准建设旅游交通、自驾风景、文化体验等功能完备的“南北五百里风景廊道”。推动“两轴”优先拓展演艺赛事、城市休闲、特色民宿等多元产品,打造北疆文化核心展示区。支持“五带”因地制宜发展新型特色休闲旅游项目,有序建设提升“青城十六景”“32处城市新地标”及16处大青山休闲观光点、大黑河28景等点位,完善旅游驿站、观景平台、骑行绿道等基础设施。

2.推动博物馆培优提升。建设提升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五大重点文博区,优先支持市属重点博物馆、高品质非国有博物馆等做好做精,支持创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对新评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深化与国内头部博物馆交流合作,加强研学、文创、演艺等功能建设,推出高质量展览和特色文博活动,发布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文博主题游径,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城市博物馆体系。

3.全面促进雕塑艺术发展。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完善提升“5.6公里雕塑艺术文化轴带”,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作品,办好呼和浩特国际雕塑艺术展、全国大学生雕塑艺术邀请展等高品质展览,健全与全国知名场馆长期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交响乐等演出活动。推动雕塑艺术普及,开展“走进北疆”呼和浩特雕塑创作营计划、北疆乌兰牧骑红陶艺术农牧民研修班等一批研学活动。

(二)加强优质文旅资源扩容提档

4.打造标志性旅游吸引物。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库,规划建设圣水梁九龙湾、哈达门、淖尔梁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阿尔泰游乐场、南湖湿地公园等老旧项目改造升级,持续提升章盖营、水磨村、莫尼山、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等特色小镇品质,到2027年,建设1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以上。

5.提升核心旅游景区品质。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积极推动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老牛湾黄河大峡谷5A级景区建设和运营水平,启动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动伊利草原乳文化景区按照5A级景区标准打造提升;分步创建雕塑艺术馆、盛乐博物馆等一批4A级景区。到2027年,打造1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对新评定为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

6.培育城市文旅核心IP。围绕首府发展定位、历史文脉和精神品格,打造敕勒川、昭君等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文化IP。加强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恼包村、水磨村等北部资源联动,打造情景演艺《敕勒长歌》、马拉松、音乐节等核心产品,常态化开展四季展演、休闲露营、美食市集等配套活动,构建以“一个剧目、一个演艺、一个赛事”为核心的敕勒川IP体系。围绕“昭君出塞”主题,打造沉浸式演艺、VR剧目和特色文创,形成“昭君+文博、演艺、产业”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全面提升“昭君文化节”品牌影响力。

7.加快产品业态迭代升级。支持高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街区拓展综合功能和迭代更新产品,因地制宜培育数字展览、微型演艺、小剧场等沉浸式新产品新场景,动态更新、发布一批“网红打卡点”。设立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观光游览、游乐、演艺等设备更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使用无人驾驶、低空飞行等设施设备。

8.实施文化品牌活动。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文化活动,持续健全大型活动服务保障机制,丰富特色餐饮、文创市集、非遗展销等配套消费,推出门票优惠、消费减免等专属优惠措施,充分发挥品牌文化活动对城市推广、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9.大力发展演艺经济。建立北疆票务系统,高质量举办中国演出交易会,擦亮呼和浩特演唱会、跨年夜品牌,引进重量级明星演唱会、音乐节,支持演唱会、音乐节在属地纳统,并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每站累计售票2万至4万人次,予以30万元补助;4万至6万人次,予以60万元补助;6万至9万人次,予以90万元补助;9万至15万人次,予以120万元补助;15万人次以上,予以150万元补助。对区外观众比例超过50%的,补助金额上浮15%;超过65%及以上的,补助金额上浮25%。

10.因地制宜发展研学旅游。聚焦生态保护、科技创新、非遗民俗、红色文化、气象科普等领域,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市场主体提供优质资源,开发研学旅游和实践教育产品,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课程。支持全市各中小学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研学活动,鼓励大中专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活动,吸引国内外学生来呼研学。

(三)深化北疆文化展示利用

11.推动文艺精品赋能。实施北疆文艺创作工程,创排提升《我愿以身许国》、《大青山》、《大漠春归》、《敕勒川》等一批精品剧目,支持市场主体创作开发具有北疆文化元素的舞台剧、沉浸式演艺产品及声乐、舞蹈、器乐、曲艺等小型作品,对列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国家规划重大工程的文艺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

1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用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积极参与中蒙俄万里茶道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发挥呼和浩特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作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持续推进土城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大窑遗址公园,推动丰州故城遗址公园联动白塔火车站、白塔机场协同提升,持续推进后城咀、坝顶、海生不浪等遗址保护利用。对成功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500万元补助,并出台市县(旗、区)联动常态化支持政策。

13.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加快打造小剧场、城市书房等一批文化新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场馆、鸿雁书屋、青城驿站等,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的文化雅集,拓展休闲阅读、艺术表演等功能。支持博物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积极参与创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并对新评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14.构建城市文创品牌。打造“文创青城”品牌,充分发挥自治区旅游商品中心优势,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商圈、景区、公共文化空间开设一批文创主题店,引进剧场、美食等业态,形成在全国具有吸引力的首府文创品牌。

(四)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深度融合

15.推动文旅与商贸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文化客厅项目建设,做优旅游演艺功能,引入购物餐饮、商务酒店等业态,打造北疆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重点商圈、街区丰富展览、音乐会、主题餐饮等业态,推出首店、首秀、首演、首展,发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产品,因地制宜布局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服务。对新评定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

16.推动文旅与体育融合发展。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积极申办国内外顶级体育赛事和大型电子竞技赛事,因地制宜培育骑行、徒步、越野、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一批低空飞行、冰雪运动、马术运动、精致露营等新型高端运动休闲产品,充分发挥赛事对住宿、餐饮、交通、零售等相关消费的带动作用。到2027年,创建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打造国家级、自治区级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拓展6个以上示范性体育公园。对新纳入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创建名录的给予500万元补助。

17.推动文旅与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市县(旗、区)打造“好看、好吃、好玩、好分享”的乡村旅游消费体验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点,提升恼包村、老牛湾、郝家窑村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支持东、西乌素图村联合创建联合国“世界旅游最佳乡村”,深化与国内知名文化艺术机构合作,培育雕塑艺术、文化沙龙等新型业态。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

18.推动文旅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工程,加大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展览展出、赛事演出等场景应用,支持互联网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智慧景区、云展览、云直播等数字化体验产品,开发3D线上游览、智慧导览等应用。到2027年,征集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五)促进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19.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旅游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新锐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发挥好市文旅投集团在项目建设运营、文艺创作演出、演艺会展服务等板块引领作用,扶持演艺经纪公司、影视公司等优质中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入统的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纳入重点监测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资源链接优势,促进企业交流合作,减负纾困。

20.因地制宜精准招商。建立并动态更新市级、旗区县级文旅推广招商手册和项目库,创新旅游产业链招商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积极招引数字文旅、游戏产业、影视动漫、游乐场所、主题公园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吸引“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等龙头企业来呼落地兴业,并对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额30%以上的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土地等相关要素。

(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提质升级

21.强化服务要素供给。支持本土美食企业创新发展,打造烧卖、羊杂、奶茶等美食品牌,引进全国知名餐饮品牌入驻。打造航空、动车、公路全覆盖的“游客接驳服务网”,加快交通干线与景区连接线建设,建设沿黄旅游公路,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紧跟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交通服务潮流,完善市域旅游交通配置。支持星级饭店、等级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5C、4C、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

22.加快智慧文旅建设。促进城市大脑文旅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智游青城”应用覆盖面,通过接入、利用大语言模型,为游客提供智能咨询、行程规划等一站式数字文旅服务。支持全市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进行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到2027年,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5G网络全覆盖,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

23.深化服务行业治理。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发展智慧监管模式,推进旅游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文化旅游、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部门建立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旅游投诉处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补衔接,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向改革要动力激活力聚合力

24.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博物馆设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全资企业,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引入外部企业进行授权经营等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强文旅统计机制研究与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旅游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创新人才管理模式,破除学历门槛设置,引进文旅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

25.强化金融支持。加快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文旅领域投入力度。围绕文旅企业融资需求,组织专场融资服务或政金企对接活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旅企业,纳入呼和浩特上市企业后备库培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通过发行企业债、REITs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加强宣传推介全面引客入呼

26.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精心打造高山草原游、古迹遗址游、文博集群游、黄河长城游、特色工业游、青城冰雪游、红色研学游、城市绿道游8大游线,推出“一日游”“周末游”“深度游”等旅游攻略,不断扩充夜间观光公交线路,打造特色主题创意公交,并通过主流媒体推广、旅游达人踩线等方式,立体化呈现线路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吸引力。

27.强化文旅宣传推广。深化与各级官方媒体以及文旅垂类平台合作,制作并动态更新文旅宣传片、宣传册,加强内容输送和推广。推动市县两级部门、景区街区、文化场馆等在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打造一批人气活跃的文旅宣传矩阵。培养文旅推介官队伍,重点培育一批懂呼市、爱呼市的本地旅游达人,强化与网红名人、流量主播的交流互动,举办“网红达人之夜”。充分利用楼宇户外大屏、公交地铁广告标牌等资源,实现文旅资源个性化投放,扩大首府文旅知名度。

28.深化区域协作共建。统筹市域内景区街区、文博场馆、网红打卡地和酒店餐饮等优质资源,打造市域旅游专线,推出“畅游青城”年票,结合四季旅游推出应季文旅消费卡。加强呼包鄂乌及沿黄城市合作,加强圣水梁九龙湾、淖尔梁红石崖、老牛湾黄河大峡谷、神泉生态旅游区跨省市县联动管理,创建呼包鄂乌旅游联盟,打造呼包鄂乌全国知名旅游环线。

29.拓展文旅客源市场。支持各旗县区、旅行社面向江浙沪、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市场精准宣推、定制产品。加快打造京津冀三小时“周末休闲度假目的地”,丰富自驾露营、康养研学、城市休闲等产品线路。探索建设首府旅游海外展示平台,积极推动增开东南亚、日韩等境外客源市场航线,用好对外免签入境和过境免签政策,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进一步提升旅游消费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境外旅客便利化支付。到2027年,实现年接待区外游客占比超35%,对入境(含港澳台)旅游包机团队来呼旅游,每架次超90人次,连续住宿2晚以上(3天2晚)的,给予旅行社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等现有机制,定期调度会商,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落实投资促进、能级提升、环境优化、宣传推广等行动计划,各旗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形成政策合力。开展市级层面文旅相关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文旅、商务、体育、市场等部门政策协同,精准实施促消费举措。鼓励工会经费用于文化、体育等消费。

(三)加大资源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奖补发放和基金池补充等,专项资金规模随地区生产总值、游客人数等要素增长同步提升。强化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四)健全人才体系。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积极对接驻呼高校、职业院校,建立文旅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头部文旅企业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统筹推进文化艺术、文博行业、产业发展、创意策划等领域人才培育。

(五)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文化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符合本政策措施并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事项,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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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将文化旅游业打造为首府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和幸福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全面形成北疆文化引领、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的大旅游格局。到2025年末,实现文旅行业由全面复苏向高质量发展跃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同比增长超10%,努力建成文旅深度融合的内蒙古样板。到2027年末,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超7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突破1000亿元,培育塞上老街、敕勒川2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老牛湾、哈达门、圣水梁3个百万级核心大景区,建成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各类国家级旅游特色业态百花齐放,文旅青城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首府由国内旅游集散地转变为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文旅发展顶层设计

        1.统筹发展全域旅游格局。落实“一廊两轴五带”文旅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文旅项目用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高标准建设旅游交通、自驾风景、文化体验等功能完备的“南北五百里风景廊道”。推动“两轴”优先拓展演艺赛事、城市休闲、特色民宿等多元产品,打造北疆文化核心展示区。支持“五带”因地制宜发展新型特色休闲旅游项目,有序建设提升“青城十六景”“32处城市新地标”及16处大青山休闲观光点、大黑河28景等点位,完善旅游驿站、观景平台、骑行绿道等基础设施。

        2.推动博物馆培优提升。建设提升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五大重点文博区,优先支持市属重点博物馆、高品质非国有博物馆等做好做精,支持创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对新评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深化与国内头部博物馆交流合作,加强研学、文创、演艺等功能建设,推出高质量展览和特色文博活动,发布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文博主题游径,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城市博物馆体系。

        3.全面促进雕塑艺术发展。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完善提升“5.6公里雕塑艺术文化轴带”,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作品,办好呼和浩特国际雕塑艺术展、全国大学生雕塑艺术邀请展等高品质展览,健全与全国知名场馆长期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交响乐等演出活动。推动雕塑艺术普及,开展“走进北疆”呼和浩特雕塑创作营计划、北疆乌兰牧骑红陶艺术农牧民研修班等一批研学活动。

        (二)加强优质文旅资源扩容提档

        4.打造标志性旅游吸引物。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库,规划建设圣水梁九龙湾、哈达门、淖尔梁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阿尔泰游乐场、南湖湿地公园等老旧项目改造升级,持续提升章盖营、水磨村、莫尼山、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等特色小镇品质,到2027年,建设1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以上。

        5.提升核心旅游景区品质。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积极推动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老牛湾黄河大峡谷5A级景区建设和运营水平,启动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动伊利草原乳文化景区按照5A级景区标准打造提升;分步创建雕塑艺术馆、盛乐博物馆等一批4A级景区。到2027年,打造1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对新评定为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

        6.培育城市文旅核心IP。围绕首府发展定位、历史文脉和精神品格,打造敕勒川、昭君等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文化IP。加强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恼包村、水磨村等北部资源联动,打造情景演艺《敕勒长歌》、马拉松、音乐节等核心产品,常态化开展四季展演、休闲露营、美食市集等配套活动,构建以“一个剧目、一个演艺、一个赛事”为核心的敕勒川IP体系。围绕“昭君出塞”主题,打造沉浸式演艺、VR剧目和特色文创,形成“昭君+文博、演艺、产业”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全面提升“昭君文化节”品牌影响力。

        7.加快产品业态迭代升级。支持高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街区拓展综合功能和迭代更新产品,因地制宜培育数字展览、微型演艺、小剧场等沉浸式新产品新场景,动态更新、发布一批“网红打卡点”。设立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观光游览、游乐、演艺等设备更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使用无人驾驶、低空飞行等设施设备。

        8.实施文化品牌活动。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文化活动,持续健全大型活动服务保障机制,丰富特色餐饮、文创市集、非遗展销等配套消费,推出门票优惠、消费减免等专属优惠措施,充分发挥品牌文化活动对城市推广、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9.大力发展演艺经济。建立北疆票务系统,高质量举办中国演出交易会,擦亮呼和浩特演唱会、跨年夜品牌,引进重量级明星演唱会、音乐节,支持演唱会、音乐节在属地纳统,并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每站累计售票2万至4万人次,予以30万元补助;4万至6万人次,予以60万元补助;6万至9万人次,予以90万元补助;9万至15万人次,予以120万元补助;15万人次以上,予以150万元补助。对区外观众比例超过50%的,补助金额上浮15%;超过65%及以上的,补助金额上浮25%。

        10.因地制宜发展研学旅游。聚焦生态保护、科技创新、非遗民俗、红色文化、气象科普等领域,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市场主体提供优质资源,开发研学旅游和实践教育产品,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课程。支持全市各中小学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研学活动,鼓励大中专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活动,吸引国内外学生来呼研学。

        (三)深化北疆文化展示利用

        11.推动文艺精品赋能。实施北疆文艺创作工程,创排提升《我愿以身许国》、《大青山》、《大漠春归》、《敕勒川》等一批精品剧目,支持市场主体创作开发具有北疆文化元素的舞台剧、沉浸式演艺产品及声乐、舞蹈、器乐、曲艺等小型作品,对列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国家规划重大工程的文艺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

        1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用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积极参与中蒙俄万里茶道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发挥呼和浩特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作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持续推进土城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大窑遗址公园,推动丰州故城遗址公园联动白塔火车站、白塔机场协同提升,持续推进后城咀、坝顶、海生不浪等遗址保护利用。对成功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500万元补助,并出台市县(旗、区)联动常态化支持政策。

        13.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加快打造小剧场、城市书房等一批文化新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场馆、鸿雁书屋、青城驿站等,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的文化雅集,拓展休闲阅读、艺术表演等功能。支持博物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积极参与创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并对新评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14.构建城市文创品牌。打造“文创青城”品牌,充分发挥自治区旅游商品中心优势,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商圈、景区、公共文化空间开设一批文创主题店,引进剧场、美食等业态,形成在全国具有吸引力的首府文创品牌。

        (四)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深度融合

        15.推动文旅与商贸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文化客厅项目建设,做优旅游演艺功能,引入购物餐饮、商务酒店等业态,打造北疆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重点商圈、街区丰富展览、音乐会、主题餐饮等业态,推出首店、首秀、首演、首展,发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产品,因地制宜布局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服务。对新评定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

        16.推动文旅与体育融合发展。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积极申办国内外顶级体育赛事和大型电子竞技赛事,因地制宜培育骑行、徒步、越野、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一批低空飞行、冰雪运动、马术运动、精致露营等新型高端运动休闲产品,充分发挥赛事对住宿、餐饮、交通、零售等相关消费的带动作用。到2027年,创建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打造国家级、自治区级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拓展6个以上示范性体育公园。对新纳入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创建名录的给予500万元补助。

        17.推动文旅与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市县(旗、区)打造“好看、好吃、好玩、好分享”的乡村旅游消费体验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点,提升恼包村、老牛湾、郝家窑村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支持东、西乌素图村联合创建联合国“世界旅游最佳乡村”,深化与国内知名文化艺术机构合作,培育雕塑艺术、文化沙龙等新型业态。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

        18.推动文旅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工程,加大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展览展出、赛事演出等场景应用,支持互联网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智慧景区、云展览、云直播等数字化体验产品,开发3D线上游览、智慧导览等应用。到2027年,征集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五)促进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19.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旅游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新锐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发挥好市文旅投集团在项目建设运营、文艺创作演出、演艺会展服务等板块引领作用,扶持演艺经纪公司、影视公司等优质中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入统的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纳入重点监测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资源链接优势,促进企业交流合作,减负纾困。

        20.因地制宜精准招商。建立并动态更新市级、旗区县级文旅推广招商手册和项目库,创新旅游产业链招商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积极招引数字文旅、游戏产业、影视动漫、游乐场所、主题公园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吸引“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等龙头企业来呼落地兴业,并对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额30%以上的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土地等相关要素。

        (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提质升级

        21.强化服务要素供给。支持本土美食企业创新发展,打造烧卖、羊杂、奶茶等美食品牌,引进全国知名餐饮品牌入驻。打造航空、动车、公路全覆盖的“游客接驳服务网”,加快交通干线与景区连接线建设,建设沿黄旅游公路,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紧跟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交通服务潮流,完善市域旅游交通配置。支持星级饭店、等级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5C、4C、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

        22.加快智慧文旅建设。促进城市大脑文旅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智游青城”应用覆盖面,通过接入、利用大语言模型,为游客提供智能咨询、行程规划等一站式数字文旅服务。支持全市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进行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到2027年,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5G网络全覆盖,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

        23.深化服务行业治理。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发展智慧监管模式,推进旅游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文化旅游、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部门建立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旅游投诉处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补衔接,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向改革要动力激活力聚合力

        24.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博物馆设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全资企业,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引入外部企业进行授权经营等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强文旅统计机制研究与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旅游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创新人才管理模式,破除学历门槛设置,引进文旅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

        25.强化金融支持。加快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文旅领域投入力度。围绕文旅企业融资需求,组织专场融资服务或政金企对接活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旅企业,纳入呼和浩特上市企业后备库培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通过发行企业债、REITs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加强宣传推介全面引客入呼

        26.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精心打造高山草原游、古迹遗址游、文博集群游、黄河长城游、特色工业游、青城冰雪游、红色研学游、城市绿道游8大游线,推出“一日游”“周末游”“深度游”等旅游攻略,不断扩充夜间观光公交线路,打造特色主题创意公交,并通过主流媒体推广、旅游达人踩线等方式,立体化呈现线路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吸引力。

        27.强化文旅宣传推广。深化与各级官方媒体以及文旅垂类平台合作,制作并动态更新文旅宣传片、宣传册,加强内容输送和推广。推动市县两级部门、景区街区、文化场馆等在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打造一批人气活跃的文旅宣传矩阵。培养文旅推介官队伍,重点培育一批懂呼市、爱呼市的本地旅游达人,强化与网红名人、流量主播的交流互动,举办“网红达人之夜”。充分利用楼宇户外大屏、公交地铁广告标牌等资源,实现文旅资源个性化投放,扩大首府文旅知名度。

        28.深化区域协作共建。统筹市域内景区街区、文博场馆、网红打卡地和酒店餐饮等优质资源,打造市域旅游专线,推出“畅游青城”年票,结合四季旅游推出应季文旅消费卡。加强呼包鄂乌及沿黄城市合作,加强圣水梁九龙湾、淖尔梁红石崖、老牛湾黄河大峡谷、神泉生态旅游区跨省市县联动管理,创建呼包鄂乌旅游联盟,打造呼包鄂乌全国知名旅游环线。

        29.拓展文旅客源市场。支持各旗县区、旅行社面向江浙沪、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市场精准宣推、定制产品。加快打造京津冀三小时“周末休闲度假目的地”,丰富自驾露营、康养研学、城市休闲等产品线路。探索建设首府旅游海外展示平台,积极推动增开东南亚、日韩等境外客源市场航线,用好对外免签入境和过境免签政策,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进一步提升旅游消费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境外旅客便利化支付。到2027年,实现年接待区外游客占比超35%,对入境(含港澳台)旅游包机团队来呼旅游,每架次超90人次,连续住宿2晚以上(3天2晚)的,给予旅行社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等现有机制,定期调度会商,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落实投资促进、能级提升、环境优化、宣传推广等行动计划,各旗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形成政策合力。开展市级层面文旅相关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文旅、商务、体育、市场等部门政策协同,精准实施促消费举措。鼓励工会经费用于文化、体育等消费。

        (三)加大资源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奖补发放和基金池补充等,专项资金规模随地区生产总值、游客人数等要素增长同步提升。强化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四)健全人才体系。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积极对接驻呼高校、职业院校,建立文旅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头部文旅企业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统筹推进文化艺术、文博行业、产业发展、创意策划等领域人才培育。

        (五)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文化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符合本政策措施并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事项,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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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5-0624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旅游
              发布机构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呼政发〔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7-14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01XD/2025-0624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 旅游
              发布机构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呼政发〔2025〕23号
              成文日期 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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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5-12-16 17:11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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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为促进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将文化旅游业打造为首府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和幸福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全面形成北疆文化引领、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的大旅游格局。到2025年末,实现文旅行业由全面复苏向高质量发展跃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同比增长超10%,努力建成文旅深度融合的内蒙古样板。到2027年末,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超7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突破1000亿元,培育塞上老街、敕勒川2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老牛湾、哈达门、圣水梁3个百万级核心大景区,建成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各类国家级旅游特色业态百花齐放,文旅青城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首府由国内旅游集散地转变为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文旅发展顶层设计

              1.统筹发展全域旅游格局。落实“一廊两轴五带”文旅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文旅项目用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高标准建设旅游交通、自驾风景、文化体验等功能完备的“南北五百里风景廊道”。推动“两轴”优先拓展演艺赛事、城市休闲、特色民宿等多元产品,打造北疆文化核心展示区。支持“五带”因地制宜发展新型特色休闲旅游项目,有序建设提升“青城十六景”“32处城市新地标”及16处大青山休闲观光点、大黑河28景等点位,完善旅游驿站、观景平台、骑行绿道等基础设施。

              2.推动博物馆培优提升。建设提升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五大重点文博区,优先支持市属重点博物馆、高品质非国有博物馆等做好做精,支持创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对新评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深化与国内头部博物馆交流合作,加强研学、文创、演艺等功能建设,推出高质量展览和特色文博活动,发布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文博主题游径,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城市博物馆体系。

              3.全面促进雕塑艺术发展。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完善提升“5.6公里雕塑艺术文化轴带”,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作品,办好呼和浩特国际雕塑艺术展、全国大学生雕塑艺术邀请展等高品质展览,健全与全国知名场馆长期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交响乐等演出活动。推动雕塑艺术普及,开展“走进北疆”呼和浩特雕塑创作营计划、北疆乌兰牧骑红陶艺术农牧民研修班等一批研学活动。

              (二)加强优质文旅资源扩容提档

              4.打造标志性旅游吸引物。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库,规划建设圣水梁九龙湾、哈达门、淖尔梁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阿尔泰游乐场、南湖湿地公园等老旧项目改造升级,持续提升章盖营、水磨村、莫尼山、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等特色小镇品质,到2027年,建设1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以上。

              5.提升核心旅游景区品质。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积极推动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老牛湾黄河大峡谷5A级景区建设和运营水平,启动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动伊利草原乳文化景区按照5A级景区标准打造提升;分步创建雕塑艺术馆、盛乐博物馆等一批4A级景区。到2027年,打造1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对新评定为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

              6.培育城市文旅核心IP。围绕首府发展定位、历史文脉和精神品格,打造敕勒川、昭君等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文化IP。加强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恼包村、水磨村等北部资源联动,打造情景演艺《敕勒长歌》、马拉松、音乐节等核心产品,常态化开展四季展演、休闲露营、美食市集等配套活动,构建以“一个剧目、一个演艺、一个赛事”为核心的敕勒川IP体系。围绕“昭君出塞”主题,打造沉浸式演艺、VR剧目和特色文创,形成“昭君+文博、演艺、产业”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全面提升“昭君文化节”品牌影响力。

              7.加快产品业态迭代升级。支持高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街区拓展综合功能和迭代更新产品,因地制宜培育数字展览、微型演艺、小剧场等沉浸式新产品新场景,动态更新、发布一批“网红打卡点”。设立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观光游览、游乐、演艺等设备更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使用无人驾驶、低空飞行等设施设备。

              8.实施文化品牌活动。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文化活动,持续健全大型活动服务保障机制,丰富特色餐饮、文创市集、非遗展销等配套消费,推出门票优惠、消费减免等专属优惠措施,充分发挥品牌文化活动对城市推广、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9.大力发展演艺经济。建立北疆票务系统,高质量举办中国演出交易会,擦亮呼和浩特演唱会、跨年夜品牌,引进重量级明星演唱会、音乐节,支持演唱会、音乐节在属地纳统,并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每站累计售票2万至4万人次,予以30万元补助;4万至6万人次,予以60万元补助;6万至9万人次,予以90万元补助;9万至15万人次,予以120万元补助;15万人次以上,予以150万元补助。对区外观众比例超过50%的,补助金额上浮15%;超过65%及以上的,补助金额上浮25%。

              10.因地制宜发展研学旅游。聚焦生态保护、科技创新、非遗民俗、红色文化、气象科普等领域,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市场主体提供优质资源,开发研学旅游和实践教育产品,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课程。支持全市各中小学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研学活动,鼓励大中专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活动,吸引国内外学生来呼研学。

              (三)深化北疆文化展示利用

              11.推动文艺精品赋能。实施北疆文艺创作工程,创排提升《我愿以身许国》、《大青山》、《大漠春归》、《敕勒川》等一批精品剧目,支持市场主体创作开发具有北疆文化元素的舞台剧、沉浸式演艺产品及声乐、舞蹈、器乐、曲艺等小型作品,对列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国家规划重大工程的文艺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

              1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用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积极参与中蒙俄万里茶道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发挥呼和浩特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作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持续推进土城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大窑遗址公园,推动丰州故城遗址公园联动白塔火车站、白塔机场协同提升,持续推进后城咀、坝顶、海生不浪等遗址保护利用。对成功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500万元补助,并出台市县(旗、区)联动常态化支持政策。

              13.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加快打造小剧场、城市书房等一批文化新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场馆、鸿雁书屋、青城驿站等,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的文化雅集,拓展休闲阅读、艺术表演等功能。支持博物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积极参与创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并对新评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14.构建城市文创品牌。打造“文创青城”品牌,充分发挥自治区旅游商品中心优势,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商圈、景区、公共文化空间开设一批文创主题店,引进剧场、美食等业态,形成在全国具有吸引力的首府文创品牌。

              (四)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深度融合

              15.推动文旅与商贸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文化客厅项目建设,做优旅游演艺功能,引入购物餐饮、商务酒店等业态,打造北疆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重点商圈、街区丰富展览、音乐会、主题餐饮等业态,推出首店、首秀、首演、首展,发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产品,因地制宜布局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服务。对新评定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

              16.推动文旅与体育融合发展。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积极申办国内外顶级体育赛事和大型电子竞技赛事,因地制宜培育骑行、徒步、越野、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一批低空飞行、冰雪运动、马术运动、精致露营等新型高端运动休闲产品,充分发挥赛事对住宿、餐饮、交通、零售等相关消费的带动作用。到2027年,创建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打造国家级、自治区级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拓展6个以上示范性体育公园。对新纳入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创建名录的给予500万元补助。

              17.推动文旅与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市县(旗、区)打造“好看、好吃、好玩、好分享”的乡村旅游消费体验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点,提升恼包村、老牛湾、郝家窑村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支持东、西乌素图村联合创建联合国“世界旅游最佳乡村”,深化与国内知名文化艺术机构合作,培育雕塑艺术、文化沙龙等新型业态。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

              18.推动文旅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工程,加大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展览展出、赛事演出等场景应用,支持互联网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智慧景区、云展览、云直播等数字化体验产品,开发3D线上游览、智慧导览等应用。到2027年,征集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五)促进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19.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旅游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新锐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发挥好市文旅投集团在项目建设运营、文艺创作演出、演艺会展服务等板块引领作用,扶持演艺经纪公司、影视公司等优质中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入统的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纳入重点监测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资源链接优势,促进企业交流合作,减负纾困。

              20.因地制宜精准招商。建立并动态更新市级、旗区县级文旅推广招商手册和项目库,创新旅游产业链招商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积极招引数字文旅、游戏产业、影视动漫、游乐场所、主题公园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吸引“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等龙头企业来呼落地兴业,并对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额30%以上的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土地等相关要素。

              (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提质升级

              21.强化服务要素供给。支持本土美食企业创新发展,打造烧卖、羊杂、奶茶等美食品牌,引进全国知名餐饮品牌入驻。打造航空、动车、公路全覆盖的“游客接驳服务网”,加快交通干线与景区连接线建设,建设沿黄旅游公路,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紧跟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交通服务潮流,完善市域旅游交通配置。支持星级饭店、等级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5C、4C、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

              22.加快智慧文旅建设。促进城市大脑文旅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智游青城”应用覆盖面,通过接入、利用大语言模型,为游客提供智能咨询、行程规划等一站式数字文旅服务。支持全市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进行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到2027年,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5G网络全覆盖,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

              23.深化服务行业治理。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发展智慧监管模式,推进旅游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文化旅游、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部门建立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旅游投诉处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补衔接,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七)向改革要动力激活力聚合力

              24.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博物馆设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全资企业,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引入外部企业进行授权经营等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强文旅统计机制研究与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旅游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创新人才管理模式,破除学历门槛设置,引进文旅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

              25.强化金融支持。加快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文旅领域投入力度。围绕文旅企业融资需求,组织专场融资服务或政金企对接活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旅企业,纳入呼和浩特上市企业后备库培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通过发行企业债、REITs等方式进行融资。

              (八)加强宣传推介全面引客入呼

              26.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精心打造高山草原游、古迹遗址游、文博集群游、黄河长城游、特色工业游、青城冰雪游、红色研学游、城市绿道游8大游线,推出“一日游”“周末游”“深度游”等旅游攻略,不断扩充夜间观光公交线路,打造特色主题创意公交,并通过主流媒体推广、旅游达人踩线等方式,立体化呈现线路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吸引力。

              27.强化文旅宣传推广。深化与各级官方媒体以及文旅垂类平台合作,制作并动态更新文旅宣传片、宣传册,加强内容输送和推广。推动市县两级部门、景区街区、文化场馆等在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打造一批人气活跃的文旅宣传矩阵。培养文旅推介官队伍,重点培育一批懂呼市、爱呼市的本地旅游达人,强化与网红名人、流量主播的交流互动,举办“网红达人之夜”。充分利用楼宇户外大屏、公交地铁广告标牌等资源,实现文旅资源个性化投放,扩大首府文旅知名度。

              28.深化区域协作共建。统筹市域内景区街区、文博场馆、网红打卡地和酒店餐饮等优质资源,打造市域旅游专线,推出“畅游青城”年票,结合四季旅游推出应季文旅消费卡。加强呼包鄂乌及沿黄城市合作,加强圣水梁九龙湾、淖尔梁红石崖、老牛湾黄河大峡谷、神泉生态旅游区跨省市县联动管理,创建呼包鄂乌旅游联盟,打造呼包鄂乌全国知名旅游环线。

              29.拓展文旅客源市场。支持各旗县区、旅行社面向江浙沪、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市场精准宣推、定制产品。加快打造京津冀三小时“周末休闲度假目的地”,丰富自驾露营、康养研学、城市休闲等产品线路。探索建设首府旅游海外展示平台,积极推动增开东南亚、日韩等境外客源市场航线,用好对外免签入境和过境免签政策,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进一步提升旅游消费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境外旅客便利化支付。到2027年,实现年接待区外游客占比超35%,对入境(含港澳台)旅游包机团队来呼旅游,每架次超90人次,连续住宿2晚以上(3天2晚)的,给予旅行社不超过20万元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等现有机制,定期调度会商,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落实投资促进、能级提升、环境优化、宣传推广等行动计划,各旗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形成政策合力。开展市级层面文旅相关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文旅、商务、体育、市场等部门政策协同,精准实施促消费举措。鼓励工会经费用于文化、体育等消费。

              (三)加大资源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奖补发放和基金池补充等,专项资金规模随地区生产总值、游客人数等要素增长同步提升。强化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

              (四)健全人才体系。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积极对接驻呼高校、职业院校,建立文旅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头部文旅企业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统筹推进文化艺术、文博行业、产业发展、创意策划等领域人才培育。

              (五)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文化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符合本政策措施并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事项,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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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企业、事业单位:为促进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将文化旅游业打造为首府支柱产业、民生产业和幸福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目标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全面形成北疆文化引领、文旅深度融合、内外市场繁荣、多业互促联动的大旅游格局。到2025年末,实现文旅行业由全面复苏向高质量发展跃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突破6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同比增长超10%,努力建成文旅深度融合的内蒙古样板。到2027年末,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强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接待国内游客总人数超7000万人次,游客总花费突破1000亿元,培育塞上老街、敕勒川2个千万级核心大景区,老牛湾、哈达门、圣水梁3个百万级核心大景区,建成一批高A级旅游景区,各类国家级旅游特色业态百花齐放,文旅青城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首府由国内旅游集散地转变为国内知名旅游目的地。二、主要内容(一)完善文旅发展顶层设计1.统筹发展全域旅游格局。落实“一廊两轴五带”文旅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文旅项目用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高标准建设旅游交通、自驾风景、文化体验等功能完备的“南北五百里风景廊道”。推动“两轴”优先拓展演艺赛事、城市休闲、特色民宿等多元产品,打造北疆文化核心展示区。支持“五带”因地制宜发展新型特色休闲旅游项目,有序建设提升“青城十六景”“32处城市新地标”及16处大青山休闲观光点、大黑河28景等点位,完善旅游驿站、观景平台、骑行绿道等基础设施。2.推动博物馆培优提升。建设提升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五大重点文博区,优先支持市属重点博物馆、高品质非国有博物馆等做好做精,支持创建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对新评定的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博物馆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深化与国内头部博物馆交流合作,加强研学、文创、演艺等功能建设,推出高质量展览和特色文博活动,发布一批特色鲜明的文物文博主题游径,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城市博物馆体系。3.全面促进雕塑艺术发展。编制《呼和浩特市关于推动公共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助力城市雕塑艺术建设的指导意见(2025-2027)》,完善提升“5.6公里雕塑艺术文化轴带”,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作品,办好呼和浩特国际雕塑艺术展、全国大学生雕塑艺术邀请展等高品质展览,健全与全国知名场馆长期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交响乐等演出活动。推动雕塑艺术普及,开展“走进北疆”呼和浩特雕塑创作营计划、北疆乌兰牧骑红陶艺术农牧民研修班等一批研学活动。(二)加强优质文旅资源扩容提档4.打造标志性旅游吸引物。建立重点产业项目库,规划建设圣水梁九龙湾、哈达门、淖尔梁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阿尔泰游乐场、南湖湿地公园等老旧项目改造升级,持续提升章盖营、水磨村、莫尼山、东乌素图村、西乌素图村等特色小镇品质,到2027年,建设1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以上。5.提升核心旅游景区品质。支持旅游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积极推动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全面提升老牛湾黄河大峡谷5A级景区建设和运营水平,启动申报世界地质公园;推动伊利草原乳文化景区按照5A级景区标准打造提升;分步创建雕塑艺术馆、盛乐博物馆等一批4A级景区。到2027年,打造1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旅游景区、度假区,对新评定为5A、4A级景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100万元补助。6.培育城市文旅核心IP。围绕首府发展定位、历史文脉和精神品格,打造敕勒川、昭君等一批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文化IP。加强敕勒川草原旅游度假区、恼包村、水磨村等北部资源联动,打造情景演艺《敕勒长歌》、马拉松、音乐节等核心产品,常态化开展四季展演、休闲露营、美食市集等配套活动,构建以“一个剧目、一个演艺、一个赛事”为核心的敕勒川IP体系。围绕“昭君出塞”主题,打造沉浸式演艺、VR剧目和特色文创,形成“昭君+文博、演艺、产业”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全面提升“昭君文化节”品牌影响力。7.加快产品业态迭代升级。支持高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文博场馆、街区拓展综合功能和迭代更新产品,因地制宜培育数字展览、微型演艺、小剧场等沉浸式新产品新场景,动态更新、发布一批“网红打卡点”。设立文旅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支持观光游览、游乐、演艺等设备更新,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使用无人驾驶、低空飞行等设施设备。8.实施文化品牌活动。积极申办、承办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文化活动,持续健全大型活动服务保障机制,丰富特色餐饮、文创市集、非遗展销等配套消费,推出门票优惠、消费减免等专属优惠措施,充分发挥品牌文化活动对城市推广、文化传承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9.大力发展演艺经济。建立北疆票务系统,高质量举办中国演出交易会,擦亮呼和浩特演唱会、跨年夜品牌,引进重量级明星演唱会、音乐节,支持演唱会、音乐节在属地纳统,并按每站累计售票人次对举办单位给予补助。每站累计售票2万至4万人次,予以30万元补助;4万至6万人次,予以60万元补助;6万至9万人次,予以90万元补助;9万至15万人次,予以120万元补助;15万人次以上,予以150万元补助。对区外观众比例超过50%的,补助金额上浮15%;超过65%及以上的,补助金额上浮25%。10.因地制宜发展研学旅游。聚焦生态保护、科技创新、非遗民俗、红色文化、气象科普等领域,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市场主体提供优质资源,开发研学旅游和实践教育产品,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课程。支持全市各中小学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研学活动,鼓励大中专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活动,吸引国内外学生来呼研学。(三)深化北疆文化展示利用11.推动文艺精品赋能。实施北疆文艺创作工程,创排提升《我愿以身许国》、《大青山》、《大漠春归》、《敕勒川》等一批精品剧目,支持市场主体创作开发具有北疆文化元素的舞台剧、沉浸式演艺产品及声乐、舞蹈、器乐、曲艺等小型作品,对列入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等国家规划重大工程的文艺项目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1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用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积极参与中蒙俄万里茶道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发挥呼和浩特市文物考古研究所作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持续推进土城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质升级,加快建设大窑遗址公园,推动丰州故城遗址公园联动白塔火车站、白塔机场协同提升,持续推进后城咀、坝顶、海生不浪等遗址保护利用。对成功挂牌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500万元补助,并出台市县(旗、区)联动常态化支持政策。13.拓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组织文艺院团、非遗工坊等开展惠民演出进商圈、进景区、进街区活动。加快打造小剧场、城市书房等一批文化新空间,鼓励有条件的文化场馆、鸿雁书屋、青城驿站等,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的文化雅集,拓展休闲阅读、艺术表演等功能。支持博物馆策划推出高品质特展,积极参与创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活动,并对新评定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14.构建城市文创品牌。打造“文创青城”品牌,充分发挥自治区旅游商品中心优势,支持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发高品质文创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商圈、景区、公共文化空间开设一批文创主题店,引进剧场、美食等业态,形成在全国具有吸引力的首府文创品牌。(四)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深度融合15.推动文旅与商贸融合发展。加快城市文化客厅项目建设,做优旅游演艺功能,引入购物餐饮、商务酒店等业态,打造北疆文旅商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支持重点商圈、街区丰富展览、音乐会、主题餐饮等业态,推出首店、首秀、首演、首展,发展“夜游、夜购、夜娱、夜食”产品,因地制宜布局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新型服务。对新评定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的给予10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16.推动文旅与体育融合发展。培育“跟着赛事去旅行”品牌,积极申办国内外顶级体育赛事和大型电子竞技赛事,因地制宜培育骑行、徒步、越野、攀岩等户外运动项目,打造一批低空飞行、冰雪运动、马术运动、精致露营等新型高端运动休闲产品,充分发挥赛事对住宿、餐饮、交通、零售等相关消费的带动作用。到2027年,创建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打造国家级、自治区级青少年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拓展6个以上示范性体育公园。对新纳入国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创建名录的给予500万元补助。17.推动文旅与农业融合发展。支持市县(旗、区)打造“好看、好吃、好玩、好分享”的乡村旅游消费体验区,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乡村建设示范点,提升恼包村、老牛湾、郝家窑村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支持东、西乌素图村联合创建联合国“世界旅游最佳乡村”,深化与国内知名文化艺术机构合作,培育雕塑艺术、文化沙龙等新型业态。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18.推动文旅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工程,加大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化旅游、展览展出、赛事演出等场景应用,支持互联网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智慧景区、云展览、云直播等数字化体验产品,开发3D线上游览、智慧导览等应用。到2027年,征集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五)促进文旅市场主体发展壮大19.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旅游领军企业、骨干企业和新锐企业梯队培育计划,发挥好市文旅投集团在项目建设运营、文艺创作演出、演艺会展服务等板块引领作用,扶持演艺经纪公司、影视公司等优质中小微企业升规纳统,向专精特新发展。对新入统的规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新纳入重点监测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资源链接优势,促进企业交流合作,减负纾困。20.因地制宜精准招商。建立并动态更新市级、旗区县级文旅推广招商手册和项目库,创新旅游产业链招商机制,强化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积极招引数字文旅、游戏产业、影视动漫、游乐场所、主题公园等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吸引“全国文化企业30强”“中国旅游集团20强”等龙头企业来呼落地兴业,并对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总投资额30%以上的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土地等相关要素。(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提质升级21.强化服务要素供给。支持本土美食企业创新发展,打造烧卖、羊杂、奶茶等美食品牌,引进全国知名餐饮品牌入驻。打造航空、动车、公路全覆盖的“游客接驳服务网”,加快交通干线与景区连接线建设,建设沿黄旅游公路,推进“旅游型”“休闲型”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紧跟共享汽车、异地还车等交通服务潮流,完善市域旅游交通配置。支持星级饭店、等级民宿、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对新评定为五星、四星级饭店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甲、乙、丙级旅游民宿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5C、4C、3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的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元补助。22.加快智慧文旅建设。促进城市大脑文旅系统迭代升级,不断提升“智游青城”应用覆盖面,通过接入、利用大语言模型,为游客提供智能咨询、行程规划等一站式数字文旅服务。支持全市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进行智慧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到2027年,实现全市A级旅游景区5G网络全覆盖,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23.深化服务行业治理。强化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和市场监管,加强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旅游消费投诉先行赔付机制。发展智慧监管模式,推进旅游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与应用,文化旅游、公安、城管、交通、市场等部门建立旅游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旅游投诉处理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补衔接,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七)向改革要动力激活力聚合力24.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博物馆设立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全资企业,支持以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引入外部企业进行授权经营等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强文旅统计机制研究与创新,建立科学有效的旅游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创新人才管理模式,破除学历门槛设置,引进文旅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化营业性演出审批流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25.强化金融支持。加快组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文旅体商融合发展基金,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文旅领域投入力度。围绕文旅企业融资需求,组织专场融资服务或政金企对接活动,对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文旅企业,纳入呼和浩特上市企业后备库培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并购重组,通过发行企业债、REITs等方式进行融资。(八)加强宣传推介全面引客入呼26.打造精品旅游线路。精心打造高山草原游、古迹遗址游、文博集群游、黄河长城游、特色工业游、青城冰雪游、红色研学游、城市绿道游8大游线,推出“一日游”“周末游”“深度游”等旅游攻略,不断扩充夜间观光公交线路,打造特色主题创意公交,并通过主流媒体推广、旅游达人踩线等方式,立体化呈现线路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提升精品旅游线路吸引力。27.强化文旅宣传推广。深化与各级官方媒体以及文旅垂类平台合作,制作并动态更新文旅宣传片、宣传册,加强内容输送和推广。推动市县两级部门、景区街区、文化场馆等在新媒体平台开设账号,打造一批人气活跃的文旅宣传矩阵。培养文旅推介官队伍,重点培育一批懂呼市、爱呼市的本地旅游达人,强化与网红名人、流量主播的交流互动,举办“网红达人之夜”。充分利用楼宇户外大屏、公交地铁广告标牌等资源,实现文旅资源个性化投放,扩大首府文旅知名度。28.深化区域协作共建。统筹市域内景区街区、文博场馆、网红打卡地和酒店餐饮等优质资源,打造市域旅游专线,推出“畅游青城”年票,结合四季旅游推出应季文旅消费卡。加强呼包鄂乌及沿黄城市合作,加强圣水梁九龙湾、淖尔梁红石崖、老牛湾黄河大峡谷、神泉生态旅游区跨省市县联动管理,创建呼包鄂乌旅游联盟,打造呼包鄂乌全国知名旅游环线。29.拓展文旅客源市场。支持各旗县区、旅行社面向江浙沪、大湾区等重点客源市场精准宣推、定制产品。加快打造京津冀三小时“周末休闲度假目的地”,丰富自驾露营、康养研学、城市休闲等产品线路。探索建设首府旅游海外展示平台,积极推动增开东南亚、日韩等境外客源市场航线,用好对外免签入境和过境免签政策,大力开发入境旅游市场。进一步提升旅游消费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境外旅客便利化支付。到2027年,实现年接待区外游客占比超35%,对入境(含港澳台)旅游包机团队来呼旅游,每架次超90人次,连续住宿2晚以上(3天2晚)的,给予旅行社不超过20万元补助。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北疆文化建设提升行动工作专班等现有机制,定期调度会商,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和资源要素保障,落实投资促进、能级提升、环境优化、宣传推广等行动计划,各旗县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二)形成政策合力。开展市级层面文旅相关消费领域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文旅、商务、体育、市场等部门政策协同,精准实施促消费举措。鼓励工会经费用于文化、体育等消费。(三)加大资源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奖补发放和基金池补充等,专项资金规模随地区生产总值、游客人数等要素增长同步提升。强化旅游用地保障,鼓励转型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规划要求用于发展文旅产业,将文化和旅游用地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依规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四)健全人才体系。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方式,积极对接驻呼高校、职业院校,建立文旅专业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加强与全国各省市头部文旅企业交流合作,建设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统筹推进文化艺术、文博行业、产业发展、创意策划等领域人才培育。(五)强化督导推进。实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赛马机制,对文化旅游业相关指标实行表单管理,定期集中调度各地各有关单位核心指标完成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督导,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形成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对符合本政策措施并同时符合我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事项,在同一年度内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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