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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教体艺函〔2023〕86号
成文日期 2023-08-03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教体艺函〔2023〕86号
成文日期 2023-08-03

关于组织申报全区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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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全区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30号)安排 ,经高校自主申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遴选推荐,自治区教育厅组织专家完成初步评选,内蒙古师范大学“工艺美术融合创新美育名师工作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翰墨薪传书法名师工作室”等33个工作室通过初评。拟定于2023年8月9日—11日,在自治区教育厅组织通过初评的工作室主持人进行现场答辩及复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及分组

已通过初评入选的大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需参与本次复选工作的汇报答辩,根据学段分为高校和中小学两个组(初评入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9日专家评委在呼和浩特市全天报到,10日—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10日上午进行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答辩,10日下午至11日进行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答辩。按照分组和线上线下方式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三、答辩内容及形式

(一)本次遴选工作结合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进行,优先开展线下汇报答辩,鼓励呼和浩特市及周边地区的主持人参与线下答辩,无法到达现场的主持人在本组线下答辩完成后按顺序依次进入网络会议室参加线上汇报答辩。

(二)各入选的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需提前制作用于汇报阐述的PPT,展示时长8分钟,内容围绕工作室的核心成员组成、职能定位、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美育实践活动、突出贡献和取得的成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方面进行汇报。汇报完成后进行专家提问环节。

四、工作要求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本次活动的组织工作,对本地本校入选初评的美育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提供支持,确保遴选出的工作室主持人按时参加并完成汇报答辩。各主持人按照要求认真准备演讲论述材料,切实做好现场汇报及答辩的准备工作。不能参加此次答辩的主持人将视为自愿弃权此次遴选。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答辩、复选的评委专家及工作人员的组织接待、食宿费用以及评委往返交通费用由自治区学校美育教学与实践指导委员会负责承担,参加答辩的工作室主持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

(二)专家评委的食宿由美指委统一安排,参加答辩主持人不统一安排食宿,可根据答辩顺序自行安排到场时间,迟到即为放弃答辩,请各位主持人扫描下方二维码进群后通知具体答辩顺序及时间。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答辩群)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张晓莺  0471-2857025

洪  凌  0471-2857003

(二)自治区学校美育教学与实践指导委员会

代敏敏  18047746660


    附件:1.高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初评入选名单

          2.中小学美育名师工作室初评入选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8月3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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