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体艺函〔2023〕109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体艺函〔2023〕109号 |
成文日期 | 2023-10-10 |
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26号)(附后)要求,将于2023年11月—12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举办音乐基本功展示,在四川师范大学举办美术基本功展示。经过前期选拔,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和包头师范学院在2023年全区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和教师基本功展示中获得音乐学科和美术学科的学校团体奖一、二、三等奖,以及多项个人全能奖和单项奖。经研究决定,我厅拟选派以上3所高校各推荐音乐学科、美术学科各1名教师和各3名学生组队参加全国展示(每个学科选派3名学生1名教师参加,每校共计8人)。
请各校按照文件要求,择优选派学生和教师代表参展,根据展示项目和内容,做好各项参展准备和组织工作,充分展现我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和师生良好精神风貌。请各校于10月15日前将本校选派师生的参展信息、教学展示(微课)的书面教学设计和教学视频等相关信息统一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指定邮箱。
参展期间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食宿费用由活动主办方承担。
请予以支持配合。
联系人:体卫艺劳处,张晓莺
联系方式:0471-2857025
邮箱:nmgmy1002@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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