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62号)文件及2018年全国农工办、家服办主任座谈会议精神,引导自治区家庭服务企业按照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由单纯注重服务数量向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重转变,由粗放式服务向精细化服务转变,着力培育打造国家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服务品牌,推动我区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和品牌化的发展,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继续推进自治区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家庭服务知名品牌建设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关于家政服务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府引导,突出发展重点,加大政策扶持,推动家庭服务企业做专做精做强,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引领带头作用的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知名家庭服务品牌,推动家庭服务业提质扩容。
二、自治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家庭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从2018年开始,每三年集中开展一次。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认定,原则上一个旗县区1个,盟市直属3个以内(含自治区直属培训机构)。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178号)和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家庭服务知名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和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所需相关材料及申报程序等,严格把关,认真组织申报。2018年度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并电子版),请于8月31日前集中报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
三、北京市对口帮扶区支援贫困旗县建立的家庭服务职业培训基地,不受178号文件申报条件和名额所限,可视运营情况纳入申报范围。
四、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和家庭服务知名品牌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示范基地、知名品牌的申报、指导、监督、跟踪服务和相关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总结示范基地、知名品牌在家庭服务发展中的经验,充分挥发其示范、引领、带头的作用,通过开展经验交流、现场学习、人才培养等方式,带动本地区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努力推动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品牌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