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23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23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自治区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办法》)(内人社发〔2017〕26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盟市、区直主管部门(单位)。
(二)申报对象:上述盟市、区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中,截止2019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且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人员。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按照《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18〕62号)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并将聘用结果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报送时间
(一)盟市、区直部门(单位)如重新修订《实施方案》,务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重新修订的《实施方案》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二)盟市、区直部门(单位)于2019年10月底前报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申报材料。同时,以书面形式报送自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聘用工作以来本盟市、本部门(单位)累计申报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总数、现在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数以及职数空缺情况。
三、其他事宜
(一)盟市、区直部门(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及评议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时,要注重向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倾斜。
(二)申报人员所承担项目、业绩贡献(成果)等,原则上以评审(聘用)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岗位)后取得的为准。承担项目、取得业绩贡献(成果)等时间,截至到盟市、区直有关部门组织评议前。
(三)盟市、区直部门(单位)要按照《办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报人员相关材料,逐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认真组织评议。在此基础上,以盟市人社部门、区直主管部门(单位)为单位,形成500字左右的个人申报业绩评价材料(包括个人表现、承担项目、业绩贡献<成果>、实际效果,业内公认程度以及组织评价等),经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并加盖部门(单位)公章后报送。同时,要将个人业绩评价材料,填写到附件3的“主要工作业绩概述”一栏内。
(四)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的,不再受理。
(五)为了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19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核准备案时间统一从2019年12月份开始计算,聘用时间统一从翌年1月份开始计算。
(六)其他事项,仍按照《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张晓东
联系电话:0471—6613166
材料报送地点: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电子邮箱:37406281@qq.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一览表
2.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3.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
聘人选申报条件及业绩一览表
4.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
5.已办理退休或调离原聘用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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