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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发〔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5-08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发〔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5-08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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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决定在全区组织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5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支持劳动者以一技之长创造美好前程,实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增收,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至2027年底,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就业岗位挖潜扩容,面向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有效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推动培训和就业协同联动,促进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2027年底,全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提高到35%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用工需求和培训就业需求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扫码调查、上门调查、“就业内蒙古”网站和“蒙速聘”线上就业服务平台等多种方式,“点对点”“面对面”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劳动者求职意向和培训意愿摸底调查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和劳动者培训就业需求清单,以30天为一个实施周期按月调查并更新发布调查信息,为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推动实现人岗精准匹配。

1.建立企业用工需求清单。聚焦本地区、本行业有用工需求企业,摸清企业所需技能人才岗位、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可提供的薪酬待遇水平等信息,帮助企业解决“有活没人干”需求。

2.建立劳动者求职意向和培训意愿需求清单。聚焦本地区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劳动者,摸清求职行业、岗位、薪酬待遇要求及当前具备有关职业(工种)及等级水平等信息,对暂不具备职业技能的劳动者,摸清参加培训意愿、从事职业(工种)要求等信息,帮助劳动者解决“有人没活干”需求。

(二)做好培训机构项目遴选

吸纳更多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参与“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建立本地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含创业培训,下同目录,动态更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3.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原则,择优遴选诚信规范、具备相应条件的优质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和项目化培训

4.建立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按照“用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确定教学内容和课时,形成动态调整的培训项目目向社会公布技能岗位的用工数量、技能要求、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培训方式等

(三)推行“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

根据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培训就业需求,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

5.规范开展项目化培训。培训项目实行开班备案、过程监督、结果考核制度开班前,培训机构按规定提交教学计划、授课师资情况、教材教学资源清单、考核方案、学员名册等材料。培训过程中,围绕典型工作任务、岗位核心技能需要等实施理论和实操教学,将安全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内容融入其中并严格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教材的使用规定和要求。

6.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培训结束,及时组织训人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属地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考评人员、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指导评价机构规范开展评价工作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评价质量监督体系

7.精准开展就业服务。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企业岗位需求清单和劳动者培训就业需求清单及时推送到本盟市所属旗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引导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帮助训合格人员对照企业用工和岗位技能需求实现就业。

8.拓展项目化培训渠道。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对岗位需求较多、市场需求旺盛的职业(工种)分行业领域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项目化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探索实施重点群体“技能夜校”“特色周末班”培训,根据重点群体实际需求提升项目化培训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建设

9.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培育打造有地方优势特色、培训数量大、就业效果好的培训品牌,可以“地名(企业名)+职业(工种)名称+培训”等通俗易传播的方式命名。 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与劳务品牌双向联动的融合培育机制,通过培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促进劳务品牌发展壮大,通过培育劳务品牌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品牌质量升级。

(五)提升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水平

以产业发展为导向,构建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10.建设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围绕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等重点领域,采取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机构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搭平台、出政策、出服务”的工作机制,构建产业、教学、评价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在2025-2027年,培育遴选50个左右在产业集群中起导向性作用、在产业链中居于引领地位的企业,作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以下简称生态链链主企业。链主企业可面向生态链内企业职工开展项目化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11.支持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建立职工培训中心允许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大力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养将签订半年以上实习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纳入企业新型学徒范围,对毕业后与实习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入职开始按规定予以补贴,实习期计入新型学徒制培训时间。

(六)完善企业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

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健全技能岗位分类分级价值评估体系,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切实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

12.加强宏观指导和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适应本企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引导企业结合实际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岗位分红、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办法,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13.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深化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动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工资总额分配向技术技能人才相对集中的子企业倾斜,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技术技能人才工资增长。

三、保障措施

(七)加强组织领导

14.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行业部门积极参与、分类实施的工作格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就业、人力资源、农民工服务保障和培训、评价组织实施的分工合作,牵头做好培训政策制定、推动实施、统计分析。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按年度制定本行业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培养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用好培训资金

15.发挥各类补贴资金综合效益。统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资源,支持开展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结余资金可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修订<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5179号)规定范围,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条件且未领取过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16.实行差异化补贴。具备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出一点、个人付一点”培训费用分担模式。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课时基准补贴标准上浮50%。

(九)提供便捷服务

17.“就业内蒙古”网站求职招聘平台、“蒙速聘”移动客户端、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培训专栏,公开培训信息导航图,为劳动者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提供查询等便捷服务。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提供证书信息全国联网查验服务。

(十)强化培训监管

18.培训项目通过“就业内蒙古”求职招聘平台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管理培训机构信息、组织实施情况、补贴申领情况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培训全过程真实性作出承诺并履行,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转包转让培训项目、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发生违规违法行为的机构或个人,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营造良好氛围

19.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宣传发布“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有关政策措施、培训项目、就业信息等,做好“政策+案例+路径”三位一体培训宣传工作,全面宣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定、补贴方式、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及就业衔接政策,积极挖掘培训后高质量就业和技能提升增收等案例,引导带动更多培训项目提升培训质效,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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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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