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7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7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5号)要求,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有关厅局、企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公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复核备案,确定我区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等5家单位为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孔德礼技能大师工作室等5家单位为2024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建设项目单位所在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推动项目建设任务有序、规范、高效完成。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报要求,于20个工作日内报送2024年新增项目信息,并于5月底前、8月底前分别报送往年入选基地项目上一年度、本年度上半年的工作进展信息,包括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师资培训研修、教材开发、组织(承办)技能竞赛等信息。
附件:1.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单位名单
2.2024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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