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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27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0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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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民盟:

贵盟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区数字文旅产业的提案(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五次会议第0303号提案)”已收悉,感谢贵盟对内蒙古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贵盟的提案,经认真学习研究,全部采纳提案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加快构建内蒙古文旅大数据运营服务系统”建议十分必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19年建设的“文旅融合发展大数据平台”按照“两中心(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数据中心、文化旅游指挥中心)、三平台(文旅产业监测平台、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文旅数据资源采集交换平台)”设计方案,已开发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景区流量管控、游客数据收集分析、景区语音解说、虚拟景区制作等功能,此平台设计了APP、小程序等多端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实施的“北疆文旅”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程最主要的建设目标就是将已建成的“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行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游内蒙古”分时预约平台等系统进行整合,形成崭新的大数据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行前、行中、行后“一站式”服务。

二、您提出的“加强数字文旅产业的创新和培育”建议非常切合实际需要。由于受疫情影响,云旅游、云娱乐、网上博物馆等成为文旅产业新的热点和趋势,各大在线旅游平台纷纷推出云旅游项目,打造数字化文旅产业新场景。文化和旅游厅作为全区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一直将加强数字文旅产业的创新和培育作为工作重点,目前正在与自治区大数据中心携手推动“北疆文旅”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程建设。“北疆文旅”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程规划的建设内容中包含了应用数字技术和平台,实现文旅资源的数字化采集、保存、呈现与传播,促进文博旅游、演艺旅游等数字化、线上化,开发沉浸式旅游、展览、演艺、娱乐等体验项目等要求。

2021年以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投入各盟市智慧旅游平台、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完成了“阿拉善盟智慧文旅综合服务平台”、“克什克腾旗旅游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已编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将发展旅游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加强“互联网+旅游”建设、推动数字文旅产业发展等内容列入规划中。

三、您提出的“加强数字文旅产业发展保障”建议十分必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作为“自治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等工作组成员单位,在组织领导、财税金融、人才培养等方面,积极同自治区各部门联系,针对数字文旅产业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方面,广泛征集意见,研究制定政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已完成“文旅融合发展大数据平台”、“游内蒙古”分时预约平台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数字文旅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文化和旅游厅原投诉举报受理室热线和平台均已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平台,2022年1—4月受理有效案件10件,响应率100%,解决率100%,投诉渠道畅通便捷,案件处理及时有效。诚信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由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牵头正在进行中,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与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沟通,完善投诉平台和诚信大数据体系建设相关问题。

感谢贵盟对内蒙古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宝贵意见。贵盟对内蒙文化和旅游业的厚望和希冀也是我们奋斗的目标。希望今后贵盟一如既往地关注内蒙文化和旅游业,提供更多宝贵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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