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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51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文  号 内文旅提案字〔2022〕51号
成文日期 2022-09-21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6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21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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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韶晖委员:

您提出《关于引入技术安全服务标准 引导推动内蒙古马文华旅游产业升级的提案》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内蒙古马文化底蕴深厚,发展马文化旅游的条件得天独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马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近年来不断加大支持力度,指导马文化相关旅游景区申报国家高A级景区,推出《千古马颂》等马主题演出,持续扩大内蒙古马文化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我们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针对骑马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制定规范,努力为游客提供安全、规范的旅游环境。

您提出从加强马术文化旅游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提升马术旅游从业马匹管理水平、强化马术旅游从业单位安全服务认证和年审三个方面来提升内蒙古马文化旅游现代服务规范的产业发展的建议非常好,对内蒙古马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责职能,现就您提出的建议逐条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由地方文旅主管部门联合内蒙古大众马术协会面向草原旅游景区和马队定期开展“马术文化旅游领队”的职业技术培训考核及上岗认证和年审。首先,内蒙古文旅厅由文化和旅游部授权组织导游员考试,对合格人员发放“导游资格证”,地方文旅主管部门不具有组织导游员考试和发放“导游证”权力。其次,法律规定的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权力中没有“马术文化旅游领队”上岗认证及年审权力,所以各级文旅部门不能开展此类上岗认证和年审。建议内蒙古大众马术协会可自行组织开展“马术文化旅游领队”培训,如有需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可派专人提供指导。

二、您提出由地方文旅主管部门联合内蒙古大众马术协会对从业马匹按要求进行上岗登记。2017年公布实施的《内蒙古旅游条例》中明确,景区经营骑马、乘驼、漂流、沙漠冲浪、高山滑雪等具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应当符合安全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依法投保相应的责任保险。个人在景区提供前款规定的具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服务的,应当与景区签订合同,服从景区管理。按照《条例》规定,从事旅游项目的马匹由景区统一负责管理,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条例》规定对景区进行监督管理。下一步,我们会继续加强对开展骑马旅游项目景区的监管,指导其按《条例》要求做好人员、设施、马匹管理。

三、您提出由马术文化旅游单位向文旅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旅主管部门联合内蒙古大众马术协会开展安全服务认证和年审。《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行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自治区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都没有开展马术文化旅游安全服务认证和年审的权力,无法开展此项工作。下一步,自治区文旅厅将积极借鉴内蒙古大众马术协会编制发布的《马术文化旅游从业人员(领队)技术规范》、《马术文化旅游从业马匹管理技术规范》、《马术文化旅游中心(从业单位)服务规范》等团体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我区马文化旅游景区、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我区马文化旅游景区、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打响内蒙古马文化旅游名片。

感谢您对内蒙古文化和旅游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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