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建议字〔2023〕2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建议字〔2023〕2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15 |
陈瑾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内蒙古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和乌海湖旅游度假区发展的关心!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乌海湖休闲度假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我厅主办,自然资源厅协办。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十分精准,针对上述问题,经与自然资源厅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乌海湖旅游发展情况
(一)环乌海湖一体化方面。关于乌海市和阿拉善盟在环乌海湖一体化联合打造方面,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从2020年起,每年都在积极推进,专题召开推进会,会上建议乌海市和阿拉善盟要把推进“环乌海湖”旅游一体化发展作为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程。首先,要解决好认识问题,有的放矢破解难题。乌海市和阿拉善盟要切实摒弃地域观念,以开放共享和全域旅游的理念认识推进“环乌海湖”旅游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推广的发展原则,研究部署“环乌海湖”旅游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破解一体化发展课题,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其次,要解决好经营体制问题,有效推进一体化发展。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引进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资本为纽带作用,对现有两个旅游景区进行评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作用,进行统一开发、管理和运营,有效解决一系列现实问题。第三,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务实推进一体化发展。乌海市和阿拉善盟要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协作力度,理顺环湖运行管理机制。要明确发展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一体化工作,要从过去“你是你、我是我”的老路子转变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新格局。
(二)乌海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方面。2020年,我厅大力推荐乌海市乌海湖与呼和浩特市哈素海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了指导。文化和旅游部在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审核中,乌海湖度假区未通过审核。我厅针对文旅部反馈的问题,分别于2021年、2022年两次组织专家组,以暗访为主的方式对乌海湖进行整体评估。对照《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标准,发现与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标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在完善基础接待设施、主题产品开发与设计、完善度假产品体系、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强化品牌形象塑造、加强环境治理等方面,都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改。具体而言,旅游区标识导向体系陈旧急需更换;沙岛度假产品中安全管理存在细微隐患,需进一步加强;整体卫生状况急需改善,特别是对垃圾的及时清理工作需要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比较脆弱,资源、环境保护治理等方面需加强。
(三)资金和智力支持方面。2022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乌海湖旅游景区配套设施项目300万元、乌海市海南区“小三线”及周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治理修复项目(一期)100万元、乌海市海勃湾区智慧文旅建设项目100万元的支持;2023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乌海湖休闲旅游度假区提质改造项目500万元、乌海市旅游休闲城市旅游标识体系建设项目100万元的支持。近年来,我厅组织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和推荐创建全国业务培训班,乌海湖旅游度假区一直是我们重点扶持和推荐的单位。
二、关于生态红线和景区道路等设施建设政策依据
(一)生态红线划定情况。2019年机构改革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工作职能由生态环境部门划转至自然资源部门。自然资源厅在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成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调整优化,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和生态极敏感脆弱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2022年10月,自治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经国家审核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已经正式启用。
(二)景区内部道路、供水设施等建设方面。《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允许开展10类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其中包括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已有的合法水利设施、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等。根据以上规定,乌海湖景区内道路、供水设施建设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可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内自然资发〔2023〕7号)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的办理程序及要求,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作为乌海湖景区内道路、供水设施建设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必备材料。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阿拉善盟与乌海市山水相连,在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等方面有着许多差异性,在区域旅游合作上也有很强的互补性,合作发展基础厚实,前景较好。一是坚持科学指导,规划先行的理念,编制“环乌海湖”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为旅游有序规划开发提供科学依据。二是以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活动为切入点,强化两地合作频次及力度,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推进会,谋划一体化建设方向和发展目标,研究一体化建设具体事宜。三是深度挖掘两地文化旅游资源,以文化、民俗和共同习俗为纽带,指导两地旅游企业先行联合、捆绑发展,打造精品旅游环线,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目标。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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