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新闻发布。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何雨春作主题发布。自治区国资委财务监管处处长孟强、产权管理处处长李玲华、企业改革处处长吴大鹏、资本运营与收益管理处处长张世宏、规划发展处处长魏树琪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
很高兴由我和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有关情况。
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国资委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借此机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按照李纪恒书记、布小林主席有关批示指示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制定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今明两年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让大家更好的了解《行动方案》,现就相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关于《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今明两年是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的2020年改革目标的攻坚克难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难点,聚焦关键环节,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硬的作风,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重要举措落地见效,有必要制定出台2019-2020年两年攻坚行动方案,坚定改革信心、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不断将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制定《行动方案》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国企改革文件,形成了 “1+N”政策体系;党的十九大对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明确了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国有企业发展的目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重要论述,为我们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是制定《行动方案》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意图的实际行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李纪恒书记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是解决企业困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要认真研究、加大力度,全力攻坚,务求必成”的批示精神,布小林主席关于“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确保完成国资国企改革任务”的指示要求,必须统筹谋划、加快落实。
三是制定《行动方案》是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了一批国资国企改革重大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制约发展的障碍弊端没有完全破除,有的企业主业不优不强、经营效率不高,有的企业内部管控薄弱、负债率和财务成本较高,有的企业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尚未形成,有的企业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这些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关于《行动方案》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举措、组织实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在全国“两会”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为根本保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努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和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自治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9年,自治区本级改革组建1个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改组3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整合若干实体产业集团,形成“1+3+N”国有资本布局框架体系,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加强董事会建设,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全面落实董事会职权。
——2020年,基本完成布局优化调整,区属企业户数控制在25户左右,国有资本配置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发展活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不足、资产负债率偏高、管理层级过多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有经济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初步实现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授权、放权得到有效落实,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和举措。主要有8个方面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是调整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构建“1+3+N”框架体系。“1”是改革1个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平台,深化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3”是改组3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全力推进包钢、蒙能、交投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N”是重组整合若干实体产业集团,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要求,全方位推动产业相近、主业相同的区属企业归类整合。
二是稳妥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力争到2020年,区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5%左右。
三是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拓展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机制、明确责任,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深化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四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2019年区属“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到2020年,原则上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区属企业法人单位减少20%以上,集团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各减少10%以上。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实质性分离移交。
五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各种激励措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支持区属企业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支持区属企业建立各类孵化器和技术服务平台,开展创品牌优服务专项行动。
六是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国有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到2020年,区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加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严控法律风险和安全风险,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七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实现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全面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持续优化监管职能,将增强企业活力与加强监管有机结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八是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力,持续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压实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落实、加强考核激励、加强宣传引导等4项保障措施。我们还梳理了国家、自治区已经出台的财税、金融、资源配置、考核分配等方面的重点支持政策,作为方案附件附后,保障方案落实。
三、关于《行动方案》贯彻落实
《行动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统筹推进,才能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推进落实:
一是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大力宣传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意义、重大举措和目标要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最大限度的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国企改革的理解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区属各国有企业和盟市国资监管机构要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2个月内,制定细化实化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改革的路径、方法和步骤,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并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三是统筹协调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各国资委各处室和企业的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把深化改革与转型升级、开放合作、风险防范有机结合,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四是加强考核和督促落实。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目标任务,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行动方案落实落地。将国资国企改革目标任务、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列为区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总之,我们将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我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新闻发布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请问《两年攻坚行动方案》中在推动出资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李玲华: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挑战,推动我区国有企业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自治区国资委高度重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我们希望通过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同时,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两年攻坚行动方案》中提出了三项具体举措:
一是扩大混合所有制企业覆盖面。支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整合等多种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选择相关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切实优化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每年推出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力争到2020年区属企业法人单位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5%左右。
二是积极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整合优质资源,采取IPO、借壳、并购等方式,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上市挂牌公司,推动新华发行集团、蒙能集团新能源公司实现A股上市。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力争到2020年,区属企业(含子企业)上市公司达到5-6户。
三是深化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和重要子企业股权多元化,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省市区国有企业参与自治区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探索有别于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机制和监管模式,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特别是在法人治理、选人用人、强化激励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一以贯之”。请问《两年攻坚行动方案》中是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精神的?
吴大鹏:这位记者朋友提的问题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两年攻坚行动方案》中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精神,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明确了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健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制定关于发挥区属企业党委领导作用的意见,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健全规范的各治理主体有效运行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严格按《公司法》要求,在2020年底前,国有企业集团层面和重要子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拓展外部董事来源渠道,建立机制、明确责任,逐步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
三是深化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企业管理层市场化选聘、员工竞聘上岗的力度,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选择3-5户区属企业对集团经理层部分副职开展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试点。在集团下属公司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四是完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按照“效益增工资薪酬增、效益降工资薪酬降”的原则,全面落实薪酬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机制,严禁效益下降工资薪酬上涨。在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和员工中全面推行差异化薪酬,重在奖励“有激情、负责任、有贡献、肯出力”的干部员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董事会对经理层考核并确定差异化薪酬。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要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请问《两年攻坚行动方案》是如何部署调整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的?
魏树琪: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调整优化区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强做优做大自治区国有资本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主要路径之一。在两年攻坚行动中是这样安排部署的。
一是加快构建“1+3+N” 区属国有资本布局框架体系,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就是采取深化自治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将3个董事会比较健全、产业投资经验比较丰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企业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重组整合一批产业集团等这些重大举措,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运营模式,推动产业集聚和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促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
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持续推进“瘦身健体”,到2020年,原则上区属企业管理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企业法人单位减少20%以上,集团公司总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大幅度减少。加快处置“僵尸企业”,2019年区属 “僵尸企业”基本出清。全面完成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使企业轻装上阵、专心生产经营。
三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步伐,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采取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激励等方式,对科研人员实施中长期激励措施,着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动力。深入开展“双创”工作,创建2-3个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搭建一批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对标同行业国际国内一流企业,组织实施“对标提质”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在去年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请问国有企业防范风险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孟强: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管控,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自治区国资委制定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对区属企业防范各类风险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严控债务风险。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做好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加强债券兑付风险管理,提升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到2020年,区属企业资产负债率超过重点监控线的降至重点监控线以内,超过预警线的降至预警线以内,到2020年末区属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比2017年末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
二是严控投资风险。修订完善区属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强化对违规投资行为的追责问责。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高负债企业原则上不得实施推高负债率的项目。
三是严控安全稳定风险。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国有企业法律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严控经营风险。准确把握国资国企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妥善化解国有企业改革各类矛盾,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中国改革报》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这是监管理念的重大转变,也是国企改革的理论创新。请问自治区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方面有哪些举措?
张世宏: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一项关键性、基础性改革。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改革任务,先后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40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党办发﹝2015﹞57号)、《自治区直属部门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方案》(厅发﹝2017﹞15号)等制度,推动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职能转变改革,近期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又提出了四项具体举措:
一是持续优化监管职能。按照以管资本为主的要求,修订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突出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建设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加大授权经营力度。建立授权调整机制,将部分出资人权力逐步授予改组组建“两类公司”试点企业的董事会。根据各试点企业发展定位和工作实际,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业务管理、工资总额、选人用人、股权激励、产权管理、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赋予更充分自主权。企业集团董事会要依法加大内部授权、放权力度,放活创收营利主体。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和管好相统一,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确保国有资本规范有效运作。
三是全面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19年底前,区属部门单位全部完成所属企业重组整合、改制清理工作,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2020年底前,区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业全部完成脱钩改革工作;除文化、金融、司法和国家另行规定的特殊行业、特殊性质企业,其他区属企业一律纳入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体系。各盟市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视监督、社会监督协作配合,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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