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例行吹风会

发布日期:2019-04-0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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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司法厅厅长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和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乔欣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布词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2019年4月4日)


各位媒体记者和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高质量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19年3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最常见、最大量的日常具体行政行为,是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是实现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制度,是解决执法过程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的有力抓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有助于推动行政执法流程合法化、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有助于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程序、内容的合法有效,能够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的公信力,对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办事,让遵法守纪者扬眉吐气,让违法失德者寸步难行。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重大改革任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定为2016年先行开展的试点工作,并列入当年重点改革任务。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也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重大改革任务予以明确。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32个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呼和浩特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我区按照国务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全部“三项制度”的试点工作,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和运用作为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途径和举措,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扎实落实《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三个配套办法,建设了信息化监督平台,将市级所有执法单位纳入试点范围,扎实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自治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指导意见》之后,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司法厅及时组织专门力量,分析研究了呼和浩特市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客观分析了自治区目前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困难,组织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12个盟市、自治区政府38个委办厅局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渠道,通过司法厅门户网站和“12348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请自治区政府审核。2019年3月28日《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

自治区政府印发的《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总体部署,结合自治区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的实施性的具体方案。

二、关于《实施方案》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主要是明确了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部分任务措施。明确了2019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从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等三个方面,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程序、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关于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针对执法行为不严格、不文明及执法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等问题,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全面利用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主要从规范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等两个方面,对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标准、比例、技术要求,定位、作用、要素,与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相衔接等作出规定。三是关于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针对法制审核机构不健全、审核力量不足、审核工作不规范等问题,明确规定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从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等四个方面,对法制审核机构的确定、审核人员的配备、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标准的界定、法制审核的内容和程序、相关人员的责任等作出规定。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今年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一是安排部署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19年5月1日前报自治区司法厅备案。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对自治区本级行政执法部门和盟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各盟市、各旗县(市、区)司法局也要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二是制定修订制度阶段,自治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9年5月底前,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制定或修订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并指导本系统盟市、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制度建设制修订工作。各盟市、旗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流程图等工作。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7月底前完成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对接工作。三是全面实施阶段,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从2019年8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级政府要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组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机制。四是总结验收阶段,各地区、自治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自查,于2019年11月底前向自治区司法厅报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总结,12月上旬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进行验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报告,按规定报司法部和自治区政府。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抓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执法保障机制,保障执法装备、经费,加强宣传报道,促进人民参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内容作出规定。自治区政府拟成立由主席任组长,分管副主席任执行组长,党委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司法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各地区也要参照自治区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三、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的主要举措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内蒙古建设,就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布小林主席在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指出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真正树立起法治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并就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重新组建的自治区司法厅,作为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了既是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组成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重点任务,强化顶层设计推动。重组半年来,我们主动作为、扎实推动,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短时间内,筹备组建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办公室,筹备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制定“两规则、一细则”,建立联络机制,明确了任务目标,实现了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精彩开启、走在前列,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表扬。在提请第一次会议研究的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安排意见中,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重点任务,予以强调。

二是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加强统筹谋划推进。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按照布小林主席在自治区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2019年年底前,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要全部完成的要求,在今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明确了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主线,始终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调研,赴6个省市考察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完成了自治区各盟市和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预验收调研,掌握了各地区、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向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标任务台帐和年度工作要点,完成对各地区、各部门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信息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平台、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平台等的可行性研究,正在组织实施,为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融入“三项服务”“五大工程”中,力求推行效果的最大化。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来解决在基层执法和服务中的规范性和全程留痕问题。紧紧抓住自治区广电网络覆盖面广这一优势,研发4K智能终端,让广大群众在家里轻点遥控器,就可以轻松学习和咨询法律、申请法律援助、找律师、找公证,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目前,电视终端已覆盖158万户家庭,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研发司法智能终端(JIpad),不受办公环境影响,工作人员手持JIpad就可以托着司法所,为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远程探视;工作方式也由群众找司法所,变为司法所主动找群众,JIpad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移动司法所”。同时,针对在信息化建设中,信息不能互联互通,存在“孤岛”和“壁垒”的现实问题,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统一部署的原则,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大厅、话务热线平台、手机APP智能终端、微信服务、4K智能终端和内蒙古法网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六位一体”大数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初步搭建起“智慧司法”的框架。特别是利用JIpad和4K智能终端,在基层执法和法律服务中,抓取第一手信息资源,自下而上逐级上传,实现一次采集,全网共享使用。可以有效的对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闭环式考核管理。这一做法受到司法部的高度认可,去年10月28日,自治区司法厅成功承办了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实现“过程精彩、结果精彩、事后也精彩”。在营造行政执法法治环境方面,从去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塑造法治乌兰牧骑,以文艺演出、微电影放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律师公证等现场咨询解答,将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送入农村牧区。全区90支法治乌兰牧骑、70支业余乌兰牧骑每年每个团队创作法治类节目不少于6台,为群众义演1000多场,并增加面向“老少边穷”地区的演出场次。对法治乌兰牧骑,部长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去年12月,我们成功承办了全国“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法治乌兰牧骑汇演,为全国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开了头、起了步。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本地化、网络化、升级版,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通过4K智能终端和JIpad实现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互联互通,农牧民群众可以坐在家里通过4K智能终端和JIpad,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多元调解,调解效率和调解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将“枫桥经验”在内蒙古的农村牧区落地生效;充分利用大数据将人民调解案件、数量、变化趋势和群众对法律的供给需求,进行分析研判,形成《社会矛盾舆情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司法部第一期《社会矛盾舆情分析》,报道了内蒙古依法化解草牧场纠纷,专报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司法部全国唯一一家法治宣传分中心在自治区司法厅成立。制作的3集《法治乌兰牧骑》纪录片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四、紧紧围绕依法、公平、文明执法重要考量标准,促进“三项制度”规范开展的几点想法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创新意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推动工作全面提档加速,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自治区司法厅将大力推动综合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尽快补齐综合执法信息平台不健全的短板,建立一个功能完善、设计科学,数据实时采集,具有研判功能的信息化综合平台,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将通过4K智能机顶盒、JIPad、执法智能终端和胸卡等信息化手段,对包括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在内的整个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满意度和知晓率进行评价,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看通过实施“三项制度”,是否改善了执法环境、提升了执法水平,人民群众是否有切实的“获得感”“幸福感”,是否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政府的公信力,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目前,全区行政执法人员12万,数量庞大,执法范围广泛,种类繁多,我们要紧紧围绕在执法过程中是不是依法、公平、文明三个重要因素,通过执法智能终端等信息化手段,全程记录、执法留痕,将执法记录纳入到我们的信息化平台,作为对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个人的合法性评估和评价。同时,解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主体不统一和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要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问题,全面做好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各方面的执法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加强调研指导。自治区司法厅将于近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组,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就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后,人民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更加公开透明,暗箱操作是否减少;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后,人民群众是否感受到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文明,执法冲突是否减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后,人民群众是否感受到重大执法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更加合法合规,行政复议和诉讼是否有所下降等开展全面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中的具体情况,为下一步深入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谢谢大家。


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策例行吹风会记者问答环节


凤凰卫视记者:我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方案已正式出台,下一步重点是推动落实,请问在落实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保障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在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方案,对推进三项制度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落实好三项制度的根本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二是在于创新手段。三项制度重点解决的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问题,要更加注重应用科技信息化手段,通过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在执法过程中应用智能终端、执法胸卡等技术手段,实现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留痕。三是在于完善考评机制。把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加大考评力度,通过在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等形式,客观评价,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乔欣:《实施方案》要求,要在2019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保证三项制度落到实处,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社会化监管机制,在标准制定、体系审核和资质认定等领域,鼓励第三方机构、媒体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二)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做到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考核、年年有成效。适时组织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要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规依法予以问责。

(三)强化统筹衔接。各地各部门开展工作要与2017年开展的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行三项制度涉及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任务繁重,工作要求高,社会影响面广,需要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合资源、整体推进,需要各行政执法部门统筹衔接、协作配合、落实责任。特别是自治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做到率先推行、以上带下,在完成好自身任务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在自治区行业系统中的带动引领作用,指导、督促盟市、旗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如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争议,请问在处理过程中能否调阅执法记录?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当然可以,在执法过程中运用执法智能终端和胸卡等技术设备,实施全程留痕,客观上是保全证据的手段。如发生争议,行政相对人有异议,这些记录就是证据,行政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这些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有关部门,通过客观留痕,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据了解,我区现有行政执法人员近十三万人,是行政执法工作的主力军。请问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执法队伍建设方面有何考量?

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关键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一要注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提升,加大行政执法队伍政治和业务培训力度,完善执法资格考试制度,把执法能力作为能否颁发执法证的前提,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证,切实提高队伍行政执法水平。二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转变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平台和执法胸卡的作用,建立全程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等问题依法查处。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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