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自治区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巡视员段毅和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梁淑琴介绍了有关情况,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处长张立新、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桂香出席发布会并答了记者提问。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梁淑琴
(2019年9月20日)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自治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代表自治区妇联向在场所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代表全区妇女儿童向一直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各层面、宽领域的系统工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1994年,专门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1996年以来,自治区政府先后颁布实施了三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分阶段、分领域、有规划、有步骤的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儿童优先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综合发展水平的显著提升。
当前,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合力推动下,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已经处在一个崭新的发展水平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在十三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妇女儿童健康领域的目标要求和政策措施,并将妇幼健康核心指标和重点策略措施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印发了《加快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妇女儿童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制定和完善了妇幼健康相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管理,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的妇幼健康政策体系。根据最新两纲统计监测数据显示,截止2018年底,当前实施的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主要目标已基本完成,近九成的指标已提前达到全国纲要目标,妇女儿童健康领域主要指标完成良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妇幼核心指标稳定保持在全国前列。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将“两纲”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与《“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卫生与健康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两纲”目标实施的连续性和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抓母婴安全的“源头”管理,通过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制度,保障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网络高效运转,全力保障母婴安全。2016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荣获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长足发展,使广大妇女儿童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全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70年砥砺奋进,70年春华秋实。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两纲提出的目标任务,不忘初心,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新需求新期待,不断开创妇女儿童事业新局面,为健康内蒙古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贡献力量。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巡视员 段毅
(2019年9月20日)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向长期关心、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新闻界的朋友们,向支持、帮助妇幼健康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策,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强调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直以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区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认真贯彻“ 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予以部署和推进,全区妇幼健康事业持续呈现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我区妇幼健康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与显著成就。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自治区成立以前,我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极为薄弱,广大农村牧区和边远地区缺医少药,产妇死亡、产褥热、新生儿破伤风等普遍存在,孕产妇死亡率约为2000/10万,婴儿死亡率高达430‰,人均预期寿命仅有35岁。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全区孕产妇死亡率为10.47/10万,婴儿死亡率为3.77‰,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5.8岁,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是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更加健全。70年来,我区妇幼健康机构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经历了一个创建、撤并、恢复、重建的曲折发展过程,逐步形成了现在的以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核心,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科、儿科等妇幼健康服务科室为支撑,以乡、村两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为网底,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至2018年全区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15个,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130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97个,村卫生室1.4万个,妇产医院15家,儿童医院1家。妇幼保健体系卫生技术人员7684人,年门急诊410.6万人次,年住院10.7万人次,床位4727张,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阵地更加稳固。
三是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持续改善。从解放初期改造旧产婆、普及新接生法,60年代推行草原产房和流动产房,70年代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围产期保健工作,逐步向提供规范、系统的妇幼保健服务方面发展。通过不断完善政策和服务链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公平性、可及性不断增强。初步形成了包括婚前保健、孕前保健、早孕建册、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住院分娩、产后访视、预防疾病母婴传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健康管理、儿童营养改善、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条龙”服务链。
四是妇女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大幅提升。2018年,全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74%;住院分娩率为99.99%,持续保持稳定在高位状态;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为94.01%;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4.0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7.0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87.6%;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58.63/万;神经管畸形发生率为1.38/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并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关注和重视重点人群健康,保障妇幼健康。妇幼健康工作努力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推动妇幼健康事业进入新时代。在开展妇幼健康工作的过程中,我们紧紧抓住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女儿童健康这条主线,全力推进我区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组织推动,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母婴安全放在卫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妇幼健康工作的重中之重,定期研究母婴安全形势,常抓母婴安全措施落实。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为主线,督促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及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保障母婴安全系列文件要求。并将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二、聚力体系建设,全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
我们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区12个盟市、102个旗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730个乡级机构全部完成整合。截止目前,共有65个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列入国家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中央投资4.2亿元,自治区各级配套3.9亿元,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整合服务内容,促进预防保健和临床服务有机融合,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和管理。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平台,完善自助服务设备和便民服务设施,广泛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缴费支付、诊疗报告查询等便捷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诊体验。
三、注重儿童健康,全力守护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儿童优先的发展战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计划,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加强对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重点从生育、养育、保育和教育4个方面发力,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规范开展免疫接种服务,加强新生儿危重症救治、新生儿访视、早产儿专案管理,推广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让孩子出生得更好;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加强儿童营养干预,实施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创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规范和引领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让孩子们发育得更好;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积极防治儿童重点疾病,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强化儿童养护人为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以家庭、社区、托幼机构为重点,加大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推动儿童养成良好健康习惯,让孩子们生活得更好。经过多年努力,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得到有效防治,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等指标不断改善。
四、坚持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出生缺陷防治。
坚持防治结合,加强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目前,全区的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和新生儿听力筛查机构覆盖到所有旗县,8所产前筛查机构、6所产前诊断中心、12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的业务辐射到所有盟市。免费婚检政策覆盖到所有旗县;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覆盖城乡育龄妇女;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有5个盟市实现了目标人群城乡全覆盖,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展到了31个国贫旗县。
五、扩大惠民实效,全力推进妇幼健康项目深入实施。
实施惠民项目,构建“查¬—防—治—救”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方案,相继组织实施了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一系列妇幼惠民项目,对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防治妇女儿童重大疾病,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多年持续保持在99.9%以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覆盖所有旗县区;分别为272万和59万农村牧区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其中宫颈癌筛查272万,乳腺癌筛查59万;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累计有16万名适龄儿童受益。结合健康扶贫工程,2018年,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筹措资金3400余万元,将贫困地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到所有国贫旗县,让更多贫困地区妇女受益。
六、满足健康需求,全力推进妇幼健康事业平衡充分发展。
我们坚持中西并重,加强蒙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其对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孕产期调理、产后康复、儿童保健的独特疗效。积极推进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开设蒙中医业务,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广泛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蒙中医药服务。结合生育政策的调整,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精细化服务,更好满足新时期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健康中国行动》明确提出了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的目标、考核指标、实现路径和工作措施,并提出了个人倡导性指标和政府工作指标。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和健康内蒙古战略为核心,以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标,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健康内蒙古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谢谢大家!
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内蒙古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日报社记者:我注意到,70年来我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大幅下降、人均预期寿命明显提高。请问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方面,我区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张立新: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为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我区多措并举,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启动了母婴安全行动和健康儿童行动,自治区、盟市、旗县逐级成立了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和急救专家组,建立了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保障机制。各助产机构均设立了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组建了危重孕产妇急救小组,明确了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
二是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孕产妇孕期全程管理,全面开展妊娠风险排查,强化首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和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评估责任,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实施分类管理。
三是紧盯重点人群。严格进行高危专案管理,明确了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人群的管理职责,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妊娠风险的“五色”管理,对每一位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测、集中救治,确保“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是完善救治网络。下达了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分年度达标建设任务,确保自治区、盟市、旗县至少有1家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制定《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网络管理规范》,在全区推行孕产妇网格化管理模式,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横向支持、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会诊网络。健全急危重症应对机制和诊疗预案,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与相邻省份建立跨省协同救治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五是压实母婴安全责任。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母婴安全约谈通报制度》,建立约谈通报督办机制,落实母婴安全责任制和四级评审制度,及时组织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和危重孕产妇病例评审,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孕产妇死亡率呈现升高态势的地区,及时派出专家组给予针对性指导,对任务措施不落实、工作严重滑坡的地区进行约谈和通报;对连续发生孕产妇死亡或死亡出现较大反弹,发生产科、儿科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切实压实母婴安全责任。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请介绍一下我区妇幼健康惠民项目实施情况,主要针对哪些人群?
张立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战略和卫生健康扶贫工作部署,我区实施了系列妇幼健康惠民项目,保障了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努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是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自2009年开始,每年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牧区妇女(包括流动人口)免费增补叶酸,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发生。2018年,自治区增加资金96万元,将全区城乡准备怀孕的妇女全部纳入免费增补叶酸项目范围内。截止2018年,累计为141万人增补叶酸,全区神经管缺陷发生率由2009年的13.35/万下降至2018年1.38/万。
二是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自2005年开始,对项目旗县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儿童提供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项目覆盖范围由2005年4个旗县扩大到2015年实现103个旗县全覆盖。2015-2018年,累计完成孕产妇艾滋病检测78.1万人,梅毒检测77.7万人,乙肝检测77.6万人。2018年,我区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率分别为99.99%、100%、99.96%,均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2009年开始,每年免费为农村牧区适龄妇女提供宫颈癌筛查和乳腺癌筛查,提升农村牧区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项目覆盖面逐渐扩大,宫颈癌检查项目旗县从14个增至76个,乳腺癌检查项目旗县从6个增至76个。截止2018年,共为272万和59万农村牧区35-64岁适龄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共检查确诊宫颈癌489人、乳腺癌315人,宫颈癌早诊率达91.3%,乳腺癌早诊率达80.39%。
四是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2013年开始,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兴安盟、乌兰察布市)6-24月龄婴幼儿每天免费提供营养包,同时开展儿童营养知识宣传和看护人喂养咨询指导,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健康状况,降低儿童贫血发生率和生长迟缓发生率。2018年,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到全区31个国贫旗县,覆盖婴幼儿增加至5.8万人。截止2018年,累计有16万名适龄儿童从中受益,营养包发放率达到91.43%,有效服用率达到70%以上。
五是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自2013年开始,为贫困地区新生儿免费提供遗传代谢病及听力筛查,免费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苯丙酮尿症(PKU)和听力筛查,降低儿童智障和听力残疾发生率,提升人口素质。目前项目扩展到全部国贫旗县。从2010年到2018年,全区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由15%提高到87.6%;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由19%提高到86.8%;唐氏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儿的检出能力不断提高。
六是实施出生缺陷系列救助项目。我区自2017年开始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自2018年开始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每年计划为全区100名遗传代谢病患儿和100名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申请救助。
七是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从2012年开始,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的农村牧区育龄夫妇(含流动人口)每孩次可享受1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目前,我区有5个盟市实现了目标人群城乡全覆盖,7个盟市由地方财政出资将结算标准从240元/对提高到340元/对至911元/对,年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90%以上,实现了提标扩面。
此外,我区还为相关人群实施了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等项目,切实保障了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近期,自治区卫健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建了“敖特尔妇幼医疗队”,在全区10个旗县开展“健康乌兰牧骑,爱洒草原医疗行”活动,免费为基层群众提供乳腺癌筛查、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儿童视力筛查和儿童生长发育及综合诊疗服务,并向就诊群众宣传医改和健康扶贫政策,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实地感受到党的惠民政策和健康福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坚持以妇女儿童为中心,努力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公平可及和系统连续的妇幼健康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扎实做好妇幼健康项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为健康内蒙古建设贡献力量。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我区妇幼保健机构的龙头单位,在全区妇幼健康系统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请问,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如何在深化医改、示范引领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王桂香: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首先代表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对大家多年来对自治区妇幼事业的关注、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全区妇幼健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实施妇幼健康工作最有力的抓手,是推进各项妇幼健康工作的前沿阵地。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新院是自治区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对于保障和促进全区妇女儿童健康具有重大意义。2012年主席办公会议确定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三位一体外迁合建。2014年6月正式立项,2015年3月项目开工建设,2019年7月20日实现整体搬迁。新院建设为政府全额投资,基础建设金额12.53亿元,项目占地220.6亩,建筑面积14.86万平方米,建有门诊医技楼1座、病房楼2座、行政科研楼1座、学术交流中心1座等5个楼群及其他附属设施。近2年,投资2.2亿元,完成各类重大设备采购,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高度关心和重视。
新院坐落于呼和浩特市东北方的新城区,项目工程质量获得2018—2019年度第一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新院按照“大部制”建设理念,加强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的建设,细化专业及亚专业,加强学科体系建设,突出专科特色。其中儿童保健部围绕良好的健康、充足的营养、回应性照护、安全与保障、早期学习等儿童早期发展5项核心内容,加强内涵建设,从生育、养育、保育和教育四个方面加强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孕产保健部围绕母婴安全五项制度,着力加强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实施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设置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全力维护每一位孕产妇和新生儿生命健康。妇女保健部围绕妇女营养、妇女心理等,加强特色专科建设,促进妇女保健与妇科诊疗深入融合,推动建立系统、连续、整合的妇女健康服务模式。
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集保健、医疗、科研、教学、基层指导及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承担着全区妇幼健康项目质量管理、技术指导和信息监管;协助自治卫生健康委制定妇幼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和方案等,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对全区三级妇幼网络队伍建设,以多种形式开展人员培训;加入和建立了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妇幼健康医联体及妇幼专科联盟,开展远程医疗教学服务,提升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的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承接基层疑难危重孕产妇及儿童的转诊治疗;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对影响我区妇女儿童健康主要因素及影响出生缺陷的问题,制定防控对策,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龙头作用。
今后,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卫健委的领导支持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保健医疗服务,助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