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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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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2021年以来,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老旧管网特别是燃气管道改造,提升城市安全性宜居性。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改造方案》)。

二、主要内容

《改造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对象范围、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对象范围部分,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为城市和县城,聚焦“老化”和“安全隐患”两个关键词,确保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纳入更新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部分,突出可量化、见成效,主要目标为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全区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3%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实施步骤部分,计划用4年时间,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主要步骤和时间节点分别为:启动期(2022年)主要任务为统筹开展普查和评估,摸排管网现状,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攻坚期(2023年至2024年)主要任务为持续推进年度改造工作,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同步推进市政管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期(2025年)主要任务为全面梳理更新改造成果,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提升更新改造后管网运行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部分,着眼明责确位、保障落实,明确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责任主体,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主体责任,提出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实施改造、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智能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

三、突出特点

《改造方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一是立足现有工作基础,考虑需要和可能,提出了四类管网改造成效的量化目标。二是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分别提出了启动期、攻坚期、提升期阶段性任务和改造计划。三是为突出《改造方案》的可操作性,梳理汇总形成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确保《改造方案》任务落实落细。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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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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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0 08:42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一、编制背景

        2021年以来,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老旧管网特别是燃气管道改造,提升城市安全性宜居性。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改造方案》)。

        二、主要内容

        《改造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对象范围、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对象范围部分,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为城市和县城,聚焦“老化”和“安全隐患”两个关键词,确保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纳入更新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部分,突出可量化、见成效,主要目标为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全区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3%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实施步骤部分,计划用4年时间,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主要步骤和时间节点分别为:启动期(2022年)主要任务为统筹开展普查和评估,摸排管网现状,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攻坚期(2023年至2024年)主要任务为持续推进年度改造工作,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同步推进市政管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期(2025年)主要任务为全面梳理更新改造成果,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提升更新改造后管网运行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部分,着眼明责确位、保障落实,明确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责任主体,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主体责任,提出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实施改造、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智能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

        三、突出特点

        《改造方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一是立足现有工作基础,考虑需要和可能,提出了四类管网改造成效的量化目标。二是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分别提出了启动期、攻坚期、提升期阶段性任务和改造计划。三是为突出《改造方案》的可操作性,梳理汇总形成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确保《改造方案》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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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政府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0 08:42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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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

                2021年以来,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老旧管网特别是燃气管道改造,提升城市安全性宜居性。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改造方案》)。

                二、主要内容

                《改造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对象范围、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对象范围部分,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为城市和县城,聚焦“老化”和“安全隐患”两个关键词,确保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纳入更新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部分,突出可量化、见成效,主要目标为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全区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3%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实施步骤部分,计划用4年时间,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主要步骤和时间节点分别为:启动期(2022年)主要任务为统筹开展普查和评估,摸排管网现状,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攻坚期(2023年至2024年)主要任务为持续推进年度改造工作,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同步推进市政管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期(2025年)主要任务为全面梳理更新改造成果,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提升更新改造后管网运行管理水平。

                工作措施部分,着眼明责确位、保障落实,明确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责任主体,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更新改造项目实施、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主体责任,提出强化责任落实、统筹实施改造、拓宽融资渠道、推进智能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

                三、突出特点

                《改造方案》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一是立足现有工作基础,考虑需要和可能,提出了四类管网改造成效的量化目标。二是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分别提出了启动期、攻坚期、提升期阶段性任务和改造计划。三是为突出《改造方案》的可操作性,梳理汇总形成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确保《改造方案》任务落实落细。


                  一、编制背景
                  2021年以来,国家及自治区先后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老旧管网特别是燃气管道改造,提升城市安全性宜居性。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和全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部署推进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改造方案》)。
                  二、主要内容
                  《改造方案》共分5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对象范围、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
                  总体要求部分,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筹谋划、系统治理,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建管并重、长效管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适度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对象范围部分,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范围为城市和县城,聚焦“老化”和“安全隐患”两个关键词,确保把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纳入更新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部分,突出可量化、见成效,主要目标为2022年抓紧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到2025年底,全区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城镇清洁取暖率达到93%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或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实施步骤部分,计划用4年时间,分期分步实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主要步骤和时间节点分别为:启动期(2022年)主要任务为统筹开展普查和评估,摸排管网现状,制定更新改造方案,启动实施一批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攻坚期(2023年至2024年)主要任务为持续推进年度改造工作,压茬推进改造项目,同步推进市政管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期(2025年)主要任务为全面梳理更新改造成果,基本完成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提升更新改造后管网运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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